東營一男子網上發帖攻擊侮辱法官,被拘15日罰3萬

東營 法律 刑法 天涯社區 大眾日報 2019-07-09
東營一男子網上發帖攻擊侮辱法官,被拘15日罰3萬

近日,東營中院對一名通過網絡攻擊法官的當事人依法作出拘留十五日、罰款三萬元的決定,現已交付執行。

郭某訴劉某毅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東營中院2019年3月作出二審判決。後郭某不服,但其未按法定程序進行申訴、提請再審或提請人民檢察院抗訴,轉而利用網絡發洩私憤。

從今年3月到6月,其連續多次在天涯社區、論壇、網站發帖,用低俗且與事實嚴重不符的語言怨恨、詛咒,並侮辱、誹謗一、二審法官及司法工作人員。郭某的發帖行為出現後,東營中院及時落地查人並固定了相應證據,鎖定了發帖人郭某,並對其進行了教育,告誡其規範自己的言行,停止具有攻擊性的發帖行為,但其一意孤行,依然我行我素,繼續多次在網站論壇發表不實言論,其行為已構成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予以嚴懲。考慮到郭某已退休、系初犯且年老多病,6月27日,東營中院依法作出前述處罰決定。郭某收到處罰決定後,反省了自身違法行為並具結悔過,表示今後將嚴格依法表達個人訴求,絕不再犯類似錯誤。

法官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同樣要講法治。任何人在網絡環境中必須尊法、守法,依法維護個人合法權益。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肩負定分止爭的神聖職責,人民法官依法行使法律所賦予的審判權,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裁決不服,應合法合理表達訴求,肆意利用網絡侮辱誹謗、發洩私憤,必將受到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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