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野生蛇20條就要追究刑責 這對夫妻捉了一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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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7月16日訊 (通訊員 聞佳 記者 王國柱) 古有永州蔣氏,三代捕蛇免於納稅,今有靖江東興張某夫婦,徒手捕蛇牟利。殊不知,在他們沾沾自喜的同時,法律的大網已悄悄織密。

數日前,靖江市公安局季市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東興鎮四圩港路邊有人非法出售野生蛇,獲悉情況後,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工作,在確定嫌疑人蹤跡後,民警、輔警兵分兩路,一路去東興四圩港附近尋找有沒有人在出售野生蛇,另一路去走訪摸排嫌疑人具體住所。果不其然,民警在東興鎮克成村四圩港路邊發現了正在賣蛇的程某,現場足有一麻袋蛇,當場繳獲了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烏梢蛇6條、赤練蛇2條,“三有”野生動物黑眉錦蛇38條,隨即民警立即將程某帶回派出所審查。另一組民警找到了嫌疑人的住所,在其住所處搜查出十餘條野生蛇、一隻野鴨和兩隻野雞,並將程某的丈夫張某帶回派出所審查。

據嫌疑人張某交代,6月下旬以來,其夜間8時許便在港邊、田間捕蛇,其妻子程某負責賣蛇。不到二十天時間,一共捉了近50條蛇。被抓後,夫妻倆後悔莫及,表示並不知道抓蛇是違法的,保證以後不會再犯。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警方提醒:誘捕野生蛇類,非法狩獵野生蛇類20條以上即要追究刑事責任,50條以上則為重大刑事案件,要判處相應的有期徒刑。廣大群眾若發現他人捕殺售賣野生動物,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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