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10分鐘,停車半小時”
隨著東莞汽車保有量激增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僧多粥少”
對於很多司機朋友來說,
“停車難”真是讓人心塞塞~
"“開車10分鐘,停車半小時”
隨著東莞汽車保有量激增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僧多粥少”
對於很多司機朋友來說,
“停車難”真是讓人心塞塞~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政策,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促進停車設施建設的作用,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草擬了《東莞市優化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並於昨天(8月5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新標準完善了各類停車設施計費方式,縮短計費單位時長,由原來每兩小時縮短至以15分鐘或30分鐘,降低短時停車費用,停放時間越長繳費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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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完善了各類停車設施計費方式,縮短計費單位時長,由原來每兩小時縮短至以15分鐘或30分鐘,降低短時停車費用,停放時間越長繳費越多。
停車費到底怎麼收?
超時後每15分鐘計費
日最高限價70元
《方案》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路內設立非繁忙時段,滿足周邊社會車輛夜間停放需求。結合現狀,市發改局對四大類停車設施分別設立了兩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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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僧多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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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路內設立非繁忙時段,滿足周邊社會車輛夜間停放需求。結合現狀,市發改局對四大類停車設施分別設立了兩個方案。
方案一
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方案一中一類路段繁忙時段首小時5元,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3元,超過3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4元,每天最高限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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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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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對比方案一,方案二繁忙時段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標準少0.5元,每天最高限價為65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3元,首2小時後每30分鐘收費1-2元;旅遊景點和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5元,首2小時後每15分鐘0.5元,日最高限價35元;社會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車設施首3小時內小車5元,首3小時後每30分鐘計收1元,日最高限價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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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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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對比方案一,方案二繁忙時段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標準少0.5元,每天最高限價為65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3元,首2小時後每30分鐘收費1-2元;旅遊景點和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5元,首2小時後每15分鐘0.5元,日最高限價35元;社會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車設施首3小時內小車5元,首3小時後每30分鐘計收1元,日最高限價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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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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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對比方案一,方案二繁忙時段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標準少0.5元,每天最高限價為65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3元,首2小時後每30分鐘收費1-2元;旅遊景點和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5元,首2小時後每15分鐘0.5元,日最高限價35元;社會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車設施首3小時內小車5元,首3小時後每30分鐘計收1元,日最高限價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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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方案一中一類路段繁忙時段首小時5元,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3元,超過3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4元,每天最高限價70元。
方案二
對比方案一,方案二繁忙時段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標準少0.5元,每天最高限價為65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3元,首2小時後每30分鐘收費1-2元;旅遊景點和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5元,首2小時後每15分鐘0.5元,日最高限價35元;社會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車設施首3小時內小車5元,首3小時後每30分鐘計收1元,日最高限價32元。
具體哪些停車設施執行新標準?
根據省有關規定,此次調價對象主要是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具體包括:
(1)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
(2)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
(3)機場、車站、碼頭、旅遊景點、口岸配套停車設施;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
(5)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設施;
(6)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
除此外的其他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停車設施經營者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
會對我們的出行有影響嗎?
《方案》指出,優化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是大勢所趨,這有利於進一步促使停車供求關係迴歸理性,保障政府價格列管的停車場地泊位使用率和流動率、差別化收費有效引導車輛停放使用,緩解“停車難”狀況。
調整後對市民出行的成本影響不大,雖然本次方案縮短計費時長以及24小時內最高限價標準對比現行收費有所提高,但政府價格列管的停車設施數量佔全市停車設施總數比例有限,除此之外居民住宅小區、商業等配套停車設施不受方案影響,市民的出行成本沒有明顯增加。
有意見怎麼辦?
三種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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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東莞汽車保有量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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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難”真是讓人心塞塞~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政策,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促進停車設施建設的作用,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草擬了《東莞市優化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並於昨天(8月5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新標準完善了各類停車設施計費方式,縮短計費單位時長,由原來每兩小時縮短至以15分鐘或30分鐘,降低短時停車費用,停放時間越長繳費越多。
停車費到底怎麼收?
超時後每15分鐘計費
日最高限價70元
《方案》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路內設立非繁忙時段,滿足周邊社會車輛夜間停放需求。結合現狀,市發改局對四大類停車設施分別設立了兩個方案。
方案一
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方案一中一類路段繁忙時段首小時5元,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3元,超過3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4元,每天最高限價70元。
方案二
對比方案一,方案二繁忙時段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標準少0.5元,每天最高限價為65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3元,首2小時後每30分鐘收費1-2元;旅遊景點和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5元,首2小時後每15分鐘0.5元,日最高限價35元;社會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車設施首3小時內小車5元,首3小時後每30分鐘計收1元,日最高限價32元。
具體哪些停車設施執行新標準?
根據省有關規定,此次調價對象主要是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具體包括:
(1)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
(2)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
(3)機場、車站、碼頭、旅遊景點、口岸配套停車設施;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
(5)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設施;
(6)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
除此外的其他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停車設施經營者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
會對我們的出行有影響嗎?
《方案》指出,優化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是大勢所趨,這有利於進一步促使停車供求關係迴歸理性,保障政府價格列管的停車場地泊位使用率和流動率、差別化收費有效引導車輛停放使用,緩解“停車難”狀況。
調整後對市民出行的成本影響不大,雖然本次方案縮短計費時長以及24小時內最高限價標準對比現行收費有所提高,但政府價格列管的停車設施數量佔全市停車設施總數比例有限,除此之外居民住宅小區、商業等配套停車設施不受方案影響,市民的出行成本沒有明顯增加。
有意見怎麼辦?
三種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從8月5日起,《方案》在市發改局官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前,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通訊地址:東莞市鴻福路99號市發展和改革局價格和收費管理科;
郵政編碼:523888;
傳真號碼:0769-22830690;
電子郵箱:dgsfglk@163.com。
"“開車10分鐘,停車半小時”
隨著東莞汽車保有量激增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僧多粥少”
對於很多司機朋友來說,
“停車難”真是讓人心塞塞~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政策,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促進停車設施建設的作用,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草擬了《東莞市優化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並於昨天(8月5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新標準完善了各類停車設施計費方式,縮短計費單位時長,由原來每兩小時縮短至以15分鐘或30分鐘,降低短時停車費用,停放時間越長繳費越多。
停車費到底怎麼收?
超時後每15分鐘計費
日最高限價70元
《方案》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路內設立非繁忙時段,滿足周邊社會車輛夜間停放需求。結合現狀,市發改局對四大類停車設施分別設立了兩個方案。
方案一
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方案一中一類路段繁忙時段首小時5元,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3元,超過3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4元,每天最高限價70元。
方案二
對比方案一,方案二繁忙時段超過一小時後每15分鐘收費標準少0.5元,每天最高限價為65元。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3元,首2小時後每30分鐘收費1-2元;旅遊景點和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設施首2小時小車5元,首2小時後每15分鐘0.5元,日最高限價35元;社會公共(公益)性配套停車設施首3小時內小車5元,首3小時後每30分鐘計收1元,日最高限價32元。
具體哪些停車設施執行新標準?
根據省有關規定,此次調價對象主要是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具體包括:
(1)依法施劃的道路人工或自動停車設施;
(2)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設施;
(3)機場、車站、碼頭、旅遊景點、口岸配套停車設施;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設施;
(5)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室內專業停車設施;
(6)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
除此外的其他停車設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停車設施經營者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
會對我們的出行有影響嗎?
《方案》指出,優化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是大勢所趨,這有利於進一步促使停車供求關係迴歸理性,保障政府價格列管的停車場地泊位使用率和流動率、差別化收費有效引導車輛停放使用,緩解“停車難”狀況。
調整後對市民出行的成本影響不大,雖然本次方案縮短計費時長以及24小時內最高限價標準對比現行收費有所提高,但政府價格列管的停車設施數量佔全市停車設施總數比例有限,除此之外居民住宅小區、商業等配套停車設施不受方案影響,市民的出行成本沒有明顯增加。
有意見怎麼辦?
三種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從8月5日起,《方案》在市發改局官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前,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通訊地址:東莞市鴻福路99號市發展和改革局價格和收費管理科;
郵政編碼:523888;
傳真號碼:0769-22830690;
電子郵箱:dgsfglk@163.com。
此外,市發改局還將組織停車行業及專家學者召開專題、座談會。按照定價有關程序規定,開展組織召開調整停車收費專題座談會等工作。完善方案後,計劃9月按程序上報市政府審批。
信息來源:莞香花開、東莞日報
圖文編輯: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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