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人才的培養需要底蘊,需要有大師或者一直工作在中國法學第一線的人員進行指導,這樣才能培養出真正的法學人才。“五院四系”,是新中國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學的法律系的簡稱,這幾所高校的法律學科在中國法學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
“五院”是指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
1、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是1952年院系調整時期成立的由北京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合併組建的北京政法學院,中國著名法學家、錢端升先生為學校首任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入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是一所以法學為主,兼有哲學、經濟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多學科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
2、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學。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學為基礎,合併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重慶財經學院的法律院(系)、正陽學院、相輝學院、重華學院和求精商學院合併成立西南政法學院,建校60餘年來,學校共為國家培養了各級各類高級專門人才20多萬人,是全國培養法學專門人才最多的學校。
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是1948年的中原大學。1953年,以中原大學財經學院、政法學院為基礎,分別成立了中南財經學院和中南政法學院。2000年,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合併,組建成新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現為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是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全國重點高校。
4、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併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
5、西北政法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位於世界歷史文化名城西安,前身是1939年11月復辦的陝北公學,是一所法學特色鮮明,哲學、經濟、管理、文學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是全國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西北地區法學研究的中心。
四系分別是指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武漢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律系。
1、北京大學法學院
北京大學法律學科起源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北京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是新中國第一批開設法律專業的單位,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2、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前身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是全國首批獲准在法學一級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博士點和碩士點覆蓋了全部的二級學科。擁有國家級重點一級學科1個(法學)、國家級重點二級學科4個,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了中國第一個法學博士後流動站。
3、武漢大學法學院
武漢大學法學院源於1926年武昌法科大學,1928年校名命名為武漢大學時,法學院就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1979年恢復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學院。2003年獲批國家首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擁有2個國家級重點學科、1個博士後流動站和6個博士點。
4、吉林大學法學院
吉林大學法學院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建於1948年,1988年經國家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現已成為在中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五院四系”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國法學研究和高等法學教育的最高水平, 所以大家如果想報考法學類專業的大學,不妨認準牌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