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提醒:購物發票不能再開食品辦公用品!

大數據 社會 高頓財稅 2017-06-24

慎重提醒:購物發票不能再開食品辦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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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1

未來全國的發票信息將形成完整的大數據系統,當初誰消費了什麼商品或服務的發票用在了哪個單位的報銷或抵扣上,將形成完整的信息鏈條,有助於防範亂報銷、亂抵扣現象,打擊虛開發票和假髮票。

提醒2

消費者在商場超市購物開具發票時將出現重大變化,以往商家通常歸類開具的“食品”、“辦公用品”、“禮品”、“日用品”、“勞保用品”這種大類項目將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具體購物的明細。

提醒3

對於一些發行購物卡等儲值類預付費卡的商家開具這類“卡”的發票也有了明確規定。所有預付費的儲值卡都將明確開具為“預付費卡”項目,即便餐飲儲值卡日後的確是用於餐飲也不能直接開成“餐飲”。

提醒4

從今年7月1日開始,購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也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這意味著今後在開具發票時,商家就會主動向你索要單位的稅務信息,因此購物者需要自己提前備好這些信息。

提醒5

根據稅法規定,開票日期在7月1日之後的發票如果沒有填寫這些信息屬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再作為稅收憑證計稅、退稅、抵免等。當然需要強調的是,這項規定只針對買方是企業的,對於以個人或者政府機構、事業單位中的非企業單位為抬頭的發票就不需要填寫這些信息了。

提醒6

餐飲發票、會議發票是企業日常最常見的發票,但這類發票也將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因此單位財務人員對這類發票的入賬也應該格外謹慎,其中原則就是入賬合理。

關於餐費:

比如企業逢年過節的員工聚餐或者企業向員工提供的工作餐等,這種情況下的餐飲費發票就可以入賬,但根據用餐人員的不同,需要入到不同賬目中。參加聚餐的人員全部是企業員工,那麼就可以計入“福利費”。但如果不全是企業員工也有外人,那麼就應該計入“招待費”。此外,如果是企業員工出差帶回的發票進行報銷,那麼如果是宴請客戶發生餐飲發票還是應計入“業務招待費”,但如果是職工個人出差期間在補貼標準以內的消費,則應計入“差旅費”。再如一些企業經常邀請客戶、供應商、企業員工等參加各種會議,其中產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費用則可以作為會議費。

提醒7

根據稅法的原則,並沒有哪種發票絕對能或者不能入賬,關鍵要看是否合理。因此在對一些報銷行為上,除了發票還需要有其他輔助材料。比如會議費報銷,最好同時提供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參會人員名單、簽到表等資料,以便甄別是否有與會議無關費用(如旅遊費)。

再比如業務招待費報銷,最好提供是否有經辦人、部門經理甚至公司總經理審核籤批,大額發票是否有消費清單。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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