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放著一瓶“礦泉水”保潔老人喝後住進 ICU,咋回事?'

""地上放著一瓶“礦泉水”保潔老人喝後住進 ICU,咋回事?

老人仍在醫院胡女士供圖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寧田甜

7月23日,鄭州市民胡女士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反映,她公公在惠濟區一小區幹保潔工作時,看到小區地上放著一個礦泉水瓶,以為裡邊是水,喝下後當即說不出話。原來,裡邊是刷垃圾桶的火鹼。目前住進醫院重症監護室的老人,經診斷,胃和喉嚨已經燒爛,目前雖基本脫離生命危險,但吃飯說話還很困難。她反映,事發已幾天,家人為其已經花費幾萬元,但老人所屬的物業公司,至今沒掏一分錢。事情究竟怎樣?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礦泉水瓶裡裝火鹼誤喝後喉嚨和胃燒爛

胡女士說,她公公今年60歲出頭,姓婁,在鄭州市惠濟區田園路和桂香路附近的保利·五月花小區幹保潔。7月19日下午3點多,公公幹完活兒,看到小區地上放著一個藍色的礦泉水瓶,就以為裡邊就是礦泉水,直接喝了。結果,剛喝完,喉嚨就難受得要命。隨後,胃燒得難受。事發後,公公所在的物業公司相關人員將其送往醫院。經檢查,喉嚨和胃都已燒爛。胡女士說,目前,已經事發幾天,公公仍在重症監護室,雖然目前已基本脫離生命危險,但還需進一步密切觀察。

胡女士說,公公所工作小區那個物業公司是將保潔工作外包出去的,歸屬另外一個物業公司(河南宏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宏潔物業)負責,公公是直接和宏潔物業籤的勞務合同。截至目前,他們已經花了幾萬元,但從事發到現在,公公所在的宏潔物業除了將她公公送醫,看望兩次之外,至今沒有出一分錢醫藥費和相關費用。“火鹼本來就是透明的,有毒且具腐蝕性。當時那個瓶子上也沒有任何提示。”胡女士說,宏潔物業相關負責人雖然也承認是他們管理不當,但一談到醫藥費等相關事宜,相關負責人就一直找各種理由迴避。“公公所在的物業公司肯定要對此事擔責,但他們現在一直拖著不解決問題。”胡女士說,雖然物業公司一直說會承擔責任,但是截至目前一分錢都沒出。現在,“我公公雖然基本脫離危險期,但目前說話吃飯還是比較困難的。”

該承擔的責任肯定承擔但老人也有一定責任

7月23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先致電胡女士公公所屬的河南宏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張總。他沒接電話,隨後記者發信息給他,他回覆稱:“這邊正在開會,項目負責人一會兒就到。”隨後,他給了記者一個該公司石經理電話。石經理說,婁老先生是負責運送小區垃圾的。事發時,他們的員工主管等五六個人正在保利·五月花四期小區北門集中清理垃圾桶,準備用這些火鹼清除垃圾桶上的油漬。當時,大家都在那站著,婁老先生一過來,問都不問,直接將瓶裡的火鹼喝了。喝完,婁老先生感覺有點不舒服,才問那裡邊裝的啥。結果大家一聽,趕緊給他先送往就近的惠濟區醫院。“後來看情況不對,我們趕緊給他轉院到武警醫院。我就說,先救人要緊,找最好的專科醫院。”石經理說,事後第三天,她去醫院看望,當時老先生能說話了,至於醫藥費,“我今天還說,先給他們家人2000塊錢,先看著,他們家人嫌少。”“我們沒管理好,確實有一定責任。但老先生,你問都不問,就去喝,也有一定的責任吧。起碼問問這是誰的。”石經理說,“該我們的責任我們肯定承擔,公司又跑不了,但是我們的意思是等治療結束後,雙方基於具體花銷協商到底該如何承擔,如果協商不成,哪怕走法律途徑也行”,目前,石經理負責處理此事,稱手機會24小時保持暢通,但目前,好像婁先生家屬對此不太滿意。

物業墊付5000元稱之後會進一步協商

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趙鈺濤律師認為,首先,老人是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其次,與老人形成勞動合同關係的是宏潔物業,宏潔物業應當對其所屬員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如果沒有為員工參加工傷保險,則相關工傷待遇應由該公司完全承擔。最後,火鹼明顯屬於危險品,因公司管理原因造成危險品被裝進礦泉水瓶子裡最終被老人誤食,結合一般生活常識,本事件老人不存在任何過錯,也無須承擔責任。另外,小區物業外包給專業保潔公司是不存在問題的。7月23日下午,胡女士和石經理均告訴記者,目前物業先期墊付了5000元錢,之後會進一步協商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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