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完善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機制

慈善 民生 時政 政府採購信息網 2017-05-04

為全面、準確、及時瞭解各縣(市)區、各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進展,根據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的要求,昆明市財政局採取四項措施,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機制。

一是規範政府購買服務數據統計範圍。政府購買服務數據統計範圍包括各級行政機關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群團組織實施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既包括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也包括採購限額以下或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生產經營類和未明確類別的事業單位實施的購買服務項目不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數據統計範圍。

二是完善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內容。包括主要做法、制度建設、已實施項目情況、向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情況、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分析等;對已開展工作的總結;以及下一步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計劃,包括未來的購買計劃及預算安排、工作改進措施、經驗推廣等內容。

三是明確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時間。每年分兩次報送信息。上半年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時間為當年的7月8日前,全年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時間為次年1月8日前。典型案例可以單獨報送。同時,各縣(市)區、各部門要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統計報表的格式報送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預計)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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