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小弟變賣老輩房產 獨吞房款之後去世 兄姐三人起訴弟媳獲27萬補償款'

楚天都市報 武漢 湖北 張華 經濟 武漢政法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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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小弟變賣老輩房產 獨吞房款之後去世 兄姐三人起訴弟媳獲27萬補償款

男子張華(化名)瞞著三個哥哥姐姐,取得父親遺留房產的產權,後變賣得到42萬元房款。張華去世後,哥哥姐姐將張華之妻告上法庭,要求獲得她書面承諾的所欠房款。

張爹爹在漢口有一套公房,他四個子女成家後各自從公房中搬出。張爹爹和老伴離世後,小兒子張華搬到公房居住,後來將公房買下並將產權登記到自己名下。2012年,張華賣掉該房拿到了房款。

此後,張華也去世了。2015年2月,張華的三個兄姐與張華之妻吳女士就該房款的分配問題達成一致,吳女士寫下一張欠條,其中註明:張華將房屋變賣42萬元,看病用了6萬元,還餘36萬元。吳女士須於2017年12月31日之前,向三人各支付9萬元,共計27萬元。

時間到期後,吳女士並沒有支付這筆款項。2018年7月,三兄妹來到武漢市民之家,找到本報楚天公益律師團成員、湖北元申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明照。李律師作為三人的代理人起訴吳女士,請求判令她向三人支付27萬元及利息。

開庭時吳女士反覆強調,欠條是在她頭腦不清楚的情況下簽字的,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今年3月,江漢區法院審理後認為,三原告依據欠條,要求被告吳女士履行分家析產中所承諾的款項屬實。吳女士自稱其在頭腦不清楚的情況下簽字,但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實,且她並未在法定期限內主張撤銷該欠條。吳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其認可的事項承擔民事責任,遂判決她向三原告支付欠款27萬元和利息。

昨日,張華的哥哥告訴記者,判決生效後,他們三人每人拿到了9萬元補償款。考慮到家庭和睦因素,他們放棄了利息,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承辦律師李明照稱,近年來隨著房屋市場價格和租金價格走高,而公有住房取得和使用成本相對較低,受鉅額經濟利益驅使,近親屬之間就承租權變更、使用權補償等糾紛呈上漲趨勢。對於此類案件,當事人要有證據留存意識,雖是近親屬也要達成相應書面協議,或以錄音、短信聊天記錄等來證明達成了口頭協議,這樣打官司才會有勝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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