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傳銷藏身互聯網 借創新旗號“洗白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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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著國家政策支持的大旗,戴著慈善的光環,從事不法行為;利用虛擬貨幣轉移資產,導致警方無法追回鉅額贓款,不法分子即使被抓,出獄後仍掌握鉅額財富;用雲存儲設備藏匿信息,警方或需付費數百萬元,數年時間才能得到證據;用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繞開相關部門監管……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隨著互聯網及科技的發展,一些傳銷活動走上網絡,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互聯網雲存儲服務企業、虛擬貨幣等躲避監管,互聯網衍生工具有被傳銷組織利用藏身的趨勢。

假借國家政策之名 吸斂鉅額財富揮霍

記者調研發現,一些互聯網傳銷組織往往扯著國家政策支持的大旗,用新名詞、時髦語,以創新的名義,包裝推介自己,營造出國家支持的假象,從而吸收鉅額資金供不法分子奢靡揮霍。

2018年,山東省濱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破獲一起互聯網傳銷案。警方調查發現,北京悅花越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劉玉龍等利用“悅花越有”網絡商城為主要經營平臺,以積分返現、推廣返利等為名,以拉人頭按層級計酬的方式推廣,收取星級會員從1190元到11.95萬元不等的店鋪費。後來,“悅花越有”更名為悅天使,併成立悅天使集團,旗下電商平臺也變更為悅平臺。

在“悅花越有”的推廣宣傳中,這個組織向社會宣稱是“國家重點支持的促進消費和經濟發展項目”蠱惑人心,將國家有關金融創新等的文件表述內容拼接到宣傳推介材料中,通過網站、微信、當面培訓會、集體授課等方式吸引公眾加入,而且還舉辦活動、論壇等,請人論述其商業模式的創新性。

根據公安部通報,在雲集品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中,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人,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共享經濟”等為名,在互聯網設立“雲集品”電子商務平臺,設計多種複雜獎勵制度,誘使參與人加入平臺“消費”並不斷髮展下線,騙取大量財物。

互聯網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的蔓延傳播速度非常快。2018年6月,警方將“悅花越有”法定代表人劉玉龍、總經理張勇以及公司高管、財務、技術人員全部抓獲。從“悅花越有”2016年10月上線,到骨幹成員被抓獲,僅一年多的時間,該公司就已在全國各地發展會員380餘萬人,其中,骨幹會員50餘萬人。

在2018年廣東警方破獲的“雲聯惠”網絡傳銷案中,自2014年1月到2017年12月,“雲聯惠”通過網站、微信、培訓會、授課等途徑傳播,共吸引680萬餘人加盟,涉案累計交易金額達3300億餘元。

互聯網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在社會領域經濟犯罪與專業領域經濟犯罪相互疊加,傳統經濟犯罪與網絡經濟犯罪交織共生,破壞力倍增,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國家經濟安全,給廣大群眾造成特別巨大的經濟損失。

而這些傳銷組織利用非法活動斂聚來的鉅額財富被不法分子大肆揮霍。多名不法分子向警方供述,劉玉龍曾花400多萬元購買豪華遊艇,給關係密切的私人女助理赴日本美容一次就2000萬元,還花費近4億元購買黃金等。

目前,涉及“悅花越有”“雲聯惠”網絡傳銷案的一些骨幹人員已被法院做出有罪判決。

用慈善光環掩蓋不法行為

記者調研發現,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樣翻新、不斷升級,誘惑性、欺騙性、迷惑性很強。

除了惡意歪曲國家政策外,一些網絡傳銷組織通過向紅十字會捐款等公益活動,為企業戴上慈善光環,營造出積極向上、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形象。

“悅花越有”利用斂聚來的資金搞慈善活動,掩人耳目。記者在北京市紅十字會官方網站的捐款公示欄中發現,2018年4月4日,“悅花越有”向北京市紅十字會捐款1億元。

記者在一份“悅花越有”的宣傳材料中看到,“悅花越有”相關人員在陝西考察調研精準扶貧、向四川九寨溝愛心捐款等投身公益事業的新聞報道截圖。

辦案民警認為,這種傳銷扭曲了參與者的思維方式。一名參與者向警方說,“幸好你們把我抓了,不然我就要把房子賣了投進去”。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後,一些參與者質問警方:“這麼符合國家政策的好商業模式,還能帶著我們掙錢,你們為什麼要抓他們?”

辦案民警說,“悅花越有”是一個典型的打著商業模式創新的旗號,通過各種宣傳手段和從事慈善活動為自己“洗白鍍金”的傳銷組織。“這一組織利用高額返利誘惑群眾,又藉助這些手段使其極具欺騙性,群眾很難辨別,危害性更大。”

劉玉龍等人被警方抓獲後,部分“悅花越有”會員通過信函、網絡、短信、電話等多種方式,多次攻擊、汙衊、恐嚇當地辦案人員。還有部分會員多次有組織地到公安部、國家信訪局等地聚集。微信公眾號“YTS悅天使資訊”公開發布捏造信息稱,“山東省政府嚴謹核查悅天使集團並沒有涉及傳銷、非法集資,要求濱州市政府儘快結案。”

公安部通報稱,當前我國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總體上仍較為嚴峻,發案總量持續高位運行。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近1.9萬起,涉案金額4100億元,涉案金額超過百億元、涉及投資者超過百萬人的“雙百案件”屢有發生。

三大工具藏身給警方打擊帶來難題

一些新興經濟領域如網絡借貸、投資理財、養老服務、消費返利、虛擬貨幣、金融互助等,已成為互聯網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的“重災區”。辦案民警認為,互聯網傳銷已呈現出利用虛擬貨幣、第三方支付、雲存儲等互聯網衍生工具躲避監管等新趨勢,給警方有效打擊帶來難度。

一是第三方支付平臺成不法分子利用的新工具,更易躲避監管。警方調查發現,“悅花越有”旗下的第三方支付賬戶資金流水驚人。2017年10月27日到2018年7月3日,僅第三方支付平臺“快錢”中的一個賬戶,就收入接近144億元。

辦案民警稱,“悅花越有”有財務人員百人負責不同的資金賬戶,其中多數傳銷資金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轉移,僅目前掌握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就有微信、支付寶、快錢、易寶等十餘家。銀行等傳統的金融機構賬戶若有大額且高頻的資金往來容易被監控,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卻沒有異常賬戶監控。

二是一些提供高級加密服務的雲存儲企業,被互聯網傳銷組織用來藏汙納垢,給警方取證帶來很大困難。沾化辦案民警介紹,目前瞭解到“悅花越有”至少租賃了250個阿里巴巴公司的阿里雲服務器,為“悅花越有”平臺提供數據支撐,併購買了所有的高級加密手段存儲相關數據。這些數據是警方偵破此案的核心證據。

沾化辦案民警說,經過和阿里雲聯繫,解鎖一個服務器至少需要10天,如果全部解開至少需要7年,而且一旦這些服務器租賃到期又未及時續費,相關證據將全部滅失。“如果不是及時抓獲了掌握密碼的犯罪嫌疑人,且願意配合警方,我們就必須付費好幾百萬繼續租賃服務器,否則就沒有足夠證據打掉他們。”

三是利用虛擬貨幣轉移財產,贓款難以追回。劉玉龍向警方供述,他通過美國一家網站用巨資購買了USDT(美元代幣)後,再買比特幣、萊特幣等數種虛擬貨幣。不法分子用這些虛擬貨幣隱匿贓款,向海外轉移鉅額資金。“除非不法分子自己主動交代,且配合警方,否則,警方現有手段無法追回贓款,犯罪分子服刑結束後依然可掌握鉅額財富。”

辦案民警還反映,“悅花越有”曾因涉嫌傳銷受到不同省份工商等部門處理,但因未完全取締而使其得以繼續壯大。基層公安部門建議,強化對第三方支付和雲存儲服務企業的監管,做到異常信息跟金融監管部門或警方及時互聯互通,從制度上確保雲存儲企業、第三方支付平臺等配合警方辦案,確保法律監管無死角,切實維護經濟秩序穩定和群眾財產安全。(記者 邵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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