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銷窩點逃出來之後,我是怎麼回頭看傳銷的
四月份在廣西桂林體驗了一把傳銷,在窩點裡待了四天,期間頻繁被洗腦。不幸中的萬幸,最後毫髮未損,全身而退。其實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我這麼幸運,在我寫上一篇關...
近日,江蘇省揚州市的一位劉女士,竟然被律師騙了。
劉女士的母親被人騙去幾萬塊錢,她想通過司法途徑挽回損失,並找到了一位律師朋友,可前前後後花去一萬五千多元,官司卻沒打成。
劉女士說,2015年底,母親被一位鄰居以做生意為名,騙到廣西北海的傳銷窩點,損失五萬八千元。平安回家後,劉女士便和母親去找那位鄰居討說法,沒想到對方跑了。
劉女士決定拿起法律武器替老人維權。她想起之前相親時,曾結識過一名律師徐某,便打電話跟對方諮詢。
一聽對方說得還挺專業,加上是朋友,劉女士決定請徐律師幫忙打這個官司。雙方商定,劉女士承擔3000元律師費及相應差旅費,並簽署了委託合同。隨後,徐某和一位同事就帶著劉女士母親前往廣西北海取證去了。
他們三人到北海後的開銷全部由劉女士母親承擔。
幾個月過去了,可案件仍遲遲沒有進展,劉女士電話聯繫徐律師,對方總是找出種種理由搪塞。無奈之下,她找到其他律師事務所諮詢,結果讓她大吃一驚。人家都說你這個官司太貴了,一般五六萬的官司不可能花這麼多錢的。
劉女士認為,自己是被律師朋友坑了。
經調查,事務所認為,劉女士母親遭遇的是傳銷詐騙,屬於刑事案件,應由公安機關偵查辦理,通過民事訴訟根本無法達到劉女士討回經濟損失的訴求。
據介紹,徐某是所裡的見習律師,可能因為缺乏經驗,作出了錯誤判斷。同時他承認,律師事務所沒有做好審核把關工作,他們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目前,律師事務所已經向劉女士退還了相關費用。
據瞭解,對於律師辦案,相關部門從案件調查、收費標準等都有嚴格規定,嚴禁律師向當事人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