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後一直打電話,卻不挪車救人 生命面前願我們都有“不問馬”的仁心'

車禍 交通 法律 孔子 論語 華商報 2019-07-21
""發生車禍後一直打電話,卻不挪車救人 生命面前願我們都有“不問馬”的仁心

>>網友熱e

■不再見iiil:不救人,一直打電話,簡直就是故意殺人。

■敖子逸的正牌麻麻:我以為先救人指的是先打120?

■家有瓜爾佳:肇事者救人是法定義務,否則很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的故意犯罪,那處罰就不單單是交通肇事罪了。

■伊布拉西佩奇:如果剷車司機進入後車救人,最後後車上的人還是不行了,其家屬會不會告他施救不當致死?

■Pperkulator:當時後車冒煙,有起火危險,沒有等待救援的條件,所以積極施救的義務內容並不是報警等待救援,而是想法打開車門救人。

>>華商君曰

面對冒煙的後車,面對隨時有起火可能的緊急情況,面對車內兩人被困,被追尾的剷車司機卻一直在“淡定”地打電話。且不說他沒有按照交法規定“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僅漠視生命這一點,剷車司機的所作所為,已經突破了人們的感情底線。

先救人,還是先報警,這本是一個無需爭論的話題。在人們普遍的道德認知中,任何時候,人的生命都是第一位的。換個角度,法律條文的制定,也都是從保護人的生命這一宗旨出發的。

不禁想起《論語》中記載,孔子家中馬廄失火,孔子退朝回來,只問:“傷人了嗎?”沒有問馬。生命面前,願我們都有“不問馬”的仁德之心。

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剷車尾部相接觸後起火。交警部門通報,這起事故造成後車車內2人死亡。

事發後,目擊者拍攝的現場視頻引發關注。在幾段十幾秒鐘的視頻裡,一輛白色SUV與一輛剷車追尾,白色SUV的車頭嵌進剷車尾部,被擠壓變形,剷車司機站在車旁打電話。視頻拍攝者一邊舉著手機拍攝,一邊催促剷車司機“挪車”,剷車司機並未行動,隨後白色SUV前部冒白煙、起火,大火很快將車輛吞噬。

記者採訪了現場的目擊者,也是視頻的拍攝者陳先生。他回憶說:“當時我過去問前車司機車裡有人嗎?他說有人。我叫他挪車,把後門打開先救人吧,他說我打電話……因為我二百多斤,也翻不過欄杆,有幾個人把我弄進去之後,一起拿車裡的滅火器滅火,主路上有好幾個好心人也在滅火,我看前車司機全程在打電話……我車上的滅火器用完了,在我翻進欄杆之後,還有一個朋友在輔路攔車,借滅火器。攔了得有百十輛車,但只有三四個人借了滅火器……”

交通肇事後,報警優先還是救人要緊,一時間引起網友廣泛討論。

對於事故造成後車車內2人死亡,責任該如何認定,北京資深交警王浩(化名)表示,事故責任認定是要看事故成因,要看交通違法與事故有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而非網友們所說的,剷車上了四環主路就要負全責。此外,王浩稱,事故中人員死亡的原因還待調查,死者是因車禍死亡還是後來的起火死亡尚未可知。但如果後續調查證明,死者死因與施救滯後有關,法院在量刑時有可能會加重對當事人的判罰。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鍾蘭安表示:“如果最終結果顯示起火導致了事故結果的擴大,造成車上兩人死亡,我個人認為剷車司機的行為延誤了及時施救,放任了結果的發生,或屬於間接故意殺人,要承擔非常嚴重的法律後果。”

7月18日晚,北京交警通報稱,剷車司機戚某某(男,22歲)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警方通報稱,戚某某駕駛的是無號牌輪式自行機械車,不允許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駛。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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