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3起涉林違法典型案例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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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一網訊(記者 江一舟 通訊員 熊傑 樑先國)近日,市林業局公佈3起涉林違法典型案例,對破壞林地的行為予以警示。這3起案例分別為孫某保違法使用林地案、柳葉湖旅遊度假區某居民委員會違法使用林地案、金某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行為案。

2018年1月21日,接群眾舉報,有人在柳葉湖旅遊度假區白石村10組佔用林地取土。經市林業局執法人員依法查明,當事人孫某保從2017年12月開始,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在柳葉湖旅遊度假區白石村10組佔用林地取土,用於項目建設回填土方工程,其挖山取土深度達1米多,取土面積506平方米(合0.76畝),佔用林地類型為荒山。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市林業局決定責令孫某保於2018年6月30日前對非法改變用途的林地恢復原狀,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共計5060元。

6月28日,接群眾舉報有人在柳葉湖旅遊度假區某居民委員會佔用林地進行工程建設。經市林業局執法人員查明,柳葉湖旅遊度假區某居民委員會從今年5月開始,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在柳葉湖旅遊度假區某社區3組、4組、5組佔用林地進行擴寬道路建設,佔用林地面積2680平方米(合4畝)。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市林業局責令該居民委員會3個月內將非法改變用途的林地恢復原狀,並作出處每平方米20元的罰款,共計53600元的處罰決定。

4月23日,臨澧縣林業局執法大隊接到臨澧縣森林公安局轉交的一起山火案材料。經執法人員初查,臨澧縣安福鎮居民金某,於4月17日在臨澧縣烽火鄉將軍山社區張家灘組的將軍山刺灣給其母親上墳,其間燒“紙錢”“紙屋”不慎引發山火,造成森林火災。經臨澧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現場鑑定和調繪,金某燒燬山林的林地地類屬於國家重點公益林林地,共一處,過火面積為1.2公頃(18畝),燒燬大葉樟幼樹630株,竹子636株。依據《森林防火實施條例》第50條的規定,臨澧縣林業局對金某作出予以警告,並處經濟處罰3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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