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1種高價圍標情形,醫療設備採購要重防!

財經 政府採購信息網 政府採購信息網 2017-09-03

公開招標具有公開、公平、公正、規範、競爭性強等諸多優點,是醫療設備採購領域的首選採購方式。醫療設備採購的基本原則是依法合規、程序規範、效果滿意,然而實踐中發現,高價圍標已經成為損害公開招標權威性和公正性的一道硬傷,為採購機構帶來不小的困擾。筆者結合醫療設備採購實踐經驗,談一談如何防範高價圍標。

法定圍標情形(6種)

圍標也稱串通投標,是指招投標活動中供應商和供應商、供應商和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串通,構成利益聯合體,以不正當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競爭的投標行為。《招投標法》第三十二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五條均明確規定,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軍隊物資採購評審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87號令)第三十七條進一步明確了可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的六種情形:(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2)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繫人員為同一人;(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其他主要情形(5種)

在醫療設備招標採購中,除了法規中已經明確的六種情形之外,當發現以下五種情況時,也應警惕是否存在圍標情況。

(1)項目需求傾向性較強時,可能是用戶已經將採購意向告知了其中一家投標者,在其他主要競爭對手不願參加的情況下,由用戶指定的這家投標者想辦法湊足3家。(2)僅有1家公司積極配合,其他公司表現冷淡。例如,提交資質文件不積極,提供的產品資料信息不齊全,市場行情模糊,在採購人提出實地考察或及樣品展示時,找理由推脫,製作的投標文件質量差等。(3)陪標的公司不重視招標評審過程。例如,在投標過程中,僅委託一位銷售代表參加,無專業技術人員陪同,刻意迴避招標人的問題,不關心招標結果,未準備備選投標方案,甚至自爆“負偏離”等。(4)唱主角的公司價格最低,毫無懸念獲得中標資格,但其價格不一定是市場低價。陪標公司雖然產品性能一般,也沒有什麼用戶,但價格卻高得離譜,襯托出主角公司的“高性價比”。(5)招標結束後少有質疑,罕見出現投述,因為各公司已經私下“有約在先”。如果陪標公司意外中標,將會出現無理由棄標或放棄中標資格等奇葩情形。

上述情形是圍標的主要表現形式,但僅僅通過上述某些情形,無法判斷圍標,需要依靠其他技術手段進行多方位考證,凡是投標商之間約定中標供應商的,均應認定為圍標。

圍標防範措施

在實踐過程中,採購人員應該對招投標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嚴加防範,控制採購風險,最大程度保障採購人利益。除法規明確的六種情形應逐一審查外,以下防範措施也可供借鑑。

(1)利用各省市工商局網站查詢各投標公司基本情況,分析是否存在關聯性。為了操作方便,可以通過下載啟信寶、天眼查等軟件查詢各投標公司或個人的關聯性。(2)查看各投標公司的資質材料是否具有明顯雷同、相似錯誤或相同紕漏等;詢問授權代表是否熟悉公司及產品情況;要求提供授權代表工作單位證明以及繳納社保證明。(3)若發現可疑投標公司時,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資質原件待查,還可以要求提供醫療企業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註冊證、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產品銷售合同等進行復核。陪標公司一般會知難而退。(4)在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能夠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技術、商務條款認真細緻地進行評審,利用專家的能力判斷圍標,並作無效投標處理。(5)完善採購項目事前、事中、事後價格調查機制。如果圍標不可避免,那採購到合理價格的醫療設備將是最後一道“生命線”。在合同簽訂時,應明確如果查詢到產品價格高於市場價的處罰措施,例如採購人可以拒絕付款或扣除質保金。

醫療設備的招標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了常見的圍標情形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產品特點和行業隱蔽性。總之,招標工作應該在紀檢、審計以及採購管理部門的監督下,採購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之間共同配合,自覺遵守相關法規制度,才能營造出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環境,實現採購人與投標人的互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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