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海曙區:規範單一來源採購

財經 政府採購信息網 政府採購信息網 2017-08-27

近期,寧波市海曙區政府採購中心通過三方面舉措規範單一來源採購,以此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政府採購公開、公平、公正。

一是實行提前公示制度。採購單位計劃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貨物或服務的,須擬定採購貨物(服務)信息、單一來源採購原因、擬定唯一供應商名稱及地址等內容,在市、區兩級採購網上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通過“晒”公告的方式將單一來源採購申請公佈於眾,並將公示情況作為批准依據。

二是確保資金使用效益。以節支為目標,對採購單位提出的採購需求進行市場調查,結合以往同類型招標採購中標供應商的報價情況,由專家組成談判小組與供應商進行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後,確定市場價格。遇到特殊項目邀請行業專家,對採購人提出的技術方案或服務進行量化分析,在保證項目質量和合理價格的基礎上設定科學的技術參數或服務要求,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嚴格把好採購方式轉變關。凡是由公開招標轉為單一來源方式採購的貨物與服務項目,在首次發佈招標公告後如僅有1家合格供應商響應招標,須組織專家重新論證審查,通過降低資格條件或修改評分標準等相關措施優化招標方案,再次進行招標,若仍只有1家有效供應商投標的,才能將公開招標方式轉為單一來源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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