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已責令河南製鹽企業召回7000噸“腳臭鹽”

財經 封面新聞 2017-05-06

工信部:已責令河南製鹽企業召回7000噸“腳臭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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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代睿

5月5日上午,封面新聞記者從工信部獲悉,河南省鹽務局已暫扣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涉事企業的食鹽定點生產證書、食鹽批發許可證,暫停一切食鹽生產經營活動,對庫存食鹽不允許再銷售,並責令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召回7000噸問題食鹽。

近日有媒體報道,全國多個省市出現了一款由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商標名為“代鹽人”的深井岩鹽(加碘)。該鹽存在異味,當加熱或有手搓後,會散發出濃烈的臭腳味。

5月3日,工信部等多個部門組成督察組,赴河南省專項督察異味食鹽問題。現場督察發現,3家企業生產線已被貼封停止生產,儲存食鹽已被封存;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和中鹽皓龍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的食鹽有明顯異味,中鹽舞陽鹽化有限公司的食鹽無明顯異味;河南省鹽務局已委託兩家國家級食鹽檢測機構對異味食鹽進行檢測,兩家國家級食鹽檢測機構現場取樣帶回檢驗,並將儘快向社會公佈檢測結果;河南省鹽務局、平頂山市委市政府已組成工作組進駐企業;河南省鹽務局正在研究進一步依法依規處罰企業。

記者瞭解到,為了保障食鹽安全和質量,5月4日,工信部部印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要重點針對轄區內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實地檢查,嚴查食鹽生產原料來源和食鹽生產環境,嚴格執行食鹽生產工藝標準和衛生標準。對生產質量不合格食鹽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要責令整改,依法從重處罰。

通知指出,各地區要督促轄區內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好食鹽產品安全自查、出廠檢驗記錄、銷售記錄、不合格產品召回等相關制度,規範生產加工行為,確保食鹽產品質量安全。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個別食鹽產品出現異味問題暴露出食鹽質量存在安全隱患,食鹽安全形勢仍然嚴峻。工信部將持續跟進異味食鹽問題,督促有關方面儘快公佈檢測結果並嚴肅處理問題企業,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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