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不完美媽媽 婚禮 文章 黑皮和方臉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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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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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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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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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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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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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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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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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小鄧急的想熱鍋上的螞蟻,小鄧的父親率先打破了沉默。

“兒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一把錢拿過去,就是劉備借荊州,一去不回頭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我和你媽就看到過好多,說是走個過場,其實根本就是個幌子,框你的,到時候婚也結了,錢也拿不回來了,你說你該怎麼辦呢?三十萬對於我們家來講,不是個小數目啊。”

聽了父親的話,小鄧猶豫了,他之前一頭熱是沒有想過這一點,父親這麼說,他也開始有點不知所措了,但是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相信女友一家,畢竟決定要和女友結婚了,就必須要信任對方,否則這婚結了難長久。

“爸,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們家不會騙我,都要結婚了,我不信他們家能做出這種事情來,平常看他們家為人都挺實在的,你們趕緊去湊錢吧,否則真為了這事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倒還讓他們家笑話我們家度量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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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看著小鄧急的想熱鍋上的螞蟻,小鄧的父親率先打破了沉默。

“兒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一把錢拿過去,就是劉備借荊州,一去不回頭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我和你媽就看到過好多,說是走個過場,其實根本就是個幌子,框你的,到時候婚也結了,錢也拿不回來了,你說你該怎麼辦呢?三十萬對於我們家來講,不是個小數目啊。”

聽了父親的話,小鄧猶豫了,他之前一頭熱是沒有想過這一點,父親這麼說,他也開始有點不知所措了,但是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相信女友一家,畢竟決定要和女友結婚了,就必須要信任對方,否則這婚結了難長久。

“爸,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們家不會騙我,都要結婚了,我不信他們家能做出這種事情來,平常看他們家為人都挺實在的,你們趕緊去湊錢吧,否則真為了這事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倒還讓他們家笑話我們家度量太小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勸服了父母,把家裡的親戚借了個遍,最後湊齊了三十萬,交到了老丈人手中,老丈人也信誓旦旦的保證了,結完婚當天晚上,就會隨著嫁妝一起回去。

說個前話,小鄧在婚禮上花銷的已經不少了,依照老丈人的要求,在鎮子中心地段買了高檔小區,買了一輛十幾萬的車,最後這三十萬是真的拿不出來了,小鄧就是在央求父母,老兩口也是拿不出的,老丈人呢,在知道這個的前提下,才做出了讓步,決定不要彩禮了,就是裝裝樣子的。

但結婚當天晚上,讓小鄧吃驚的是,妻子的陪嫁,只有兩條魚,一個暖水壺,還有一個痰盂,幾個紅盆,其他的,連一張錢的影子都沒見著。問妻子,妻子也都回答的含混不清,剛開始小鄧還覺得,興許是怕結婚當天太混亂所以老丈人為了謹慎起見才沒給的,但隔了好幾天,老丈人那邊都沒有動靜,小鄧坐不住了。

因為借錢的時候,說的明明白白,就是婚禮用,結婚以後立馬歸還,人家才都肯借的,結果過了這麼久沒有動靜,人家雖然沒有來催債,但小鄧心裡不能不著急,畢竟擔著人情。

"

​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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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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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看著小鄧急的想熱鍋上的螞蟻,小鄧的父親率先打破了沉默。

“兒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一把錢拿過去,就是劉備借荊州,一去不回頭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我和你媽就看到過好多,說是走個過場,其實根本就是個幌子,框你的,到時候婚也結了,錢也拿不回來了,你說你該怎麼辦呢?三十萬對於我們家來講,不是個小數目啊。”

聽了父親的話,小鄧猶豫了,他之前一頭熱是沒有想過這一點,父親這麼說,他也開始有點不知所措了,但是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相信女友一家,畢竟決定要和女友結婚了,就必須要信任對方,否則這婚結了難長久。

“爸,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們家不會騙我,都要結婚了,我不信他們家能做出這種事情來,平常看他們家為人都挺實在的,你們趕緊去湊錢吧,否則真為了這事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倒還讓他們家笑話我們家度量太小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勸服了父母,把家裡的親戚借了個遍,最後湊齊了三十萬,交到了老丈人手中,老丈人也信誓旦旦的保證了,結完婚當天晚上,就會隨著嫁妝一起回去。

說個前話,小鄧在婚禮上花銷的已經不少了,依照老丈人的要求,在鎮子中心地段買了高檔小區,買了一輛十幾萬的車,最後這三十萬是真的拿不出來了,小鄧就是在央求父母,老兩口也是拿不出的,老丈人呢,在知道這個的前提下,才做出了讓步,決定不要彩禮了,就是裝裝樣子的。

但結婚當天晚上,讓小鄧吃驚的是,妻子的陪嫁,只有兩條魚,一個暖水壺,還有一個痰盂,幾個紅盆,其他的,連一張錢的影子都沒見著。問妻子,妻子也都回答的含混不清,剛開始小鄧還覺得,興許是怕結婚當天太混亂所以老丈人為了謹慎起見才沒給的,但隔了好幾天,老丈人那邊都沒有動靜,小鄧坐不住了。

因為借錢的時候,說的明明白白,就是婚禮用,結婚以後立馬歸還,人家才都肯借的,結果過了這麼久沒有動靜,人家雖然沒有來催債,但小鄧心裡不能不著急,畢竟擔著人情。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結婚後一週,小鄧終於坐不住了,他先是打電話給老丈人,沒說兩句,講到彩禮老丈人沒有預兆的就把電話給掛了,再打就打不通了,小鄧只好找到了妻子的孃家去,當面和老丈人要錢。

本來小鄧是個靦腆的人,怎麼都不好意思開口向老丈人要錢的,但到了這個份上,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爸,說好的彩禮錢走個過場,結婚以後立馬還回來的呢?您怎麼這麼多天也沒個動靜了?”

誰知老丈人突然大聲的對他喊道:“你說什麼呢?彩禮哪有帶回去的道理,我可沒承諾過要還給你!”

"

​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看著小鄧急的想熱鍋上的螞蟻,小鄧的父親率先打破了沉默。

“兒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一把錢拿過去,就是劉備借荊州,一去不回頭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我和你媽就看到過好多,說是走個過場,其實根本就是個幌子,框你的,到時候婚也結了,錢也拿不回來了,你說你該怎麼辦呢?三十萬對於我們家來講,不是個小數目啊。”

聽了父親的話,小鄧猶豫了,他之前一頭熱是沒有想過這一點,父親這麼說,他也開始有點不知所措了,但是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相信女友一家,畢竟決定要和女友結婚了,就必須要信任對方,否則這婚結了難長久。

“爸,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們家不會騙我,都要結婚了,我不信他們家能做出這種事情來,平常看他們家為人都挺實在的,你們趕緊去湊錢吧,否則真為了這事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倒還讓他們家笑話我們家度量太小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勸服了父母,把家裡的親戚借了個遍,最後湊齊了三十萬,交到了老丈人手中,老丈人也信誓旦旦的保證了,結完婚當天晚上,就會隨著嫁妝一起回去。

說個前話,小鄧在婚禮上花銷的已經不少了,依照老丈人的要求,在鎮子中心地段買了高檔小區,買了一輛十幾萬的車,最後這三十萬是真的拿不出來了,小鄧就是在央求父母,老兩口也是拿不出的,老丈人呢,在知道這個的前提下,才做出了讓步,決定不要彩禮了,就是裝裝樣子的。

但結婚當天晚上,讓小鄧吃驚的是,妻子的陪嫁,只有兩條魚,一個暖水壺,還有一個痰盂,幾個紅盆,其他的,連一張錢的影子都沒見著。問妻子,妻子也都回答的含混不清,剛開始小鄧還覺得,興許是怕結婚當天太混亂所以老丈人為了謹慎起見才沒給的,但隔了好幾天,老丈人那邊都沒有動靜,小鄧坐不住了。

因為借錢的時候,說的明明白白,就是婚禮用,結婚以後立馬歸還,人家才都肯借的,結果過了這麼久沒有動靜,人家雖然沒有來催債,但小鄧心裡不能不著急,畢竟擔著人情。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結婚後一週,小鄧終於坐不住了,他先是打電話給老丈人,沒說兩句,講到彩禮老丈人沒有預兆的就把電話給掛了,再打就打不通了,小鄧只好找到了妻子的孃家去,當面和老丈人要錢。

本來小鄧是個靦腆的人,怎麼都不好意思開口向老丈人要錢的,但到了這個份上,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爸,說好的彩禮錢走個過場,結婚以後立馬還回來的呢?您怎麼這麼多天也沒個動靜了?”

誰知老丈人突然大聲的對他喊道:“你說什麼呢?彩禮哪有帶回去的道理,我可沒承諾過要還給你!”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傻了,還以為老丈人在開玩笑:“您可別開玩笑啊,這錢是我爸媽借的,都等著還呢,您還是快給我吧。”

“你家借錢給彩禮,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家姑娘又不是白給的,別在這胡攪蠻纏。”

小鄧至此才明白了,原來老丈人打從一開始就是在騙自己,根本沒打算把彩禮退給自己,都是“緩兵之計”。他在老丈人這裡碰了一鼻子灰,於是找到妻子,希望妻子能說說情,可是妻子也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當初你爸媽說30萬彩禮就是走個過場的,做人不能這麼絕!”

“你既然已經給我爸媽了,還有什麼要回去的道理,我也沒辦法向我爸媽開這個口,你自己想辦法吧!”

"

​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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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看著小鄧急的想熱鍋上的螞蟻,小鄧的父親率先打破了沉默。

“兒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一把錢拿過去,就是劉備借荊州,一去不回頭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我和你媽就看到過好多,說是走個過場,其實根本就是個幌子,框你的,到時候婚也結了,錢也拿不回來了,你說你該怎麼辦呢?三十萬對於我們家來講,不是個小數目啊。”

聽了父親的話,小鄧猶豫了,他之前一頭熱是沒有想過這一點,父親這麼說,他也開始有點不知所措了,但是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相信女友一家,畢竟決定要和女友結婚了,就必須要信任對方,否則這婚結了難長久。

“爸,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們家不會騙我,都要結婚了,我不信他們家能做出這種事情來,平常看他們家為人都挺實在的,你們趕緊去湊錢吧,否則真為了這事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倒還讓他們家笑話我們家度量太小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勸服了父母,把家裡的親戚借了個遍,最後湊齊了三十萬,交到了老丈人手中,老丈人也信誓旦旦的保證了,結完婚當天晚上,就會隨著嫁妝一起回去。

說個前話,小鄧在婚禮上花銷的已經不少了,依照老丈人的要求,在鎮子中心地段買了高檔小區,買了一輛十幾萬的車,最後這三十萬是真的拿不出來了,小鄧就是在央求父母,老兩口也是拿不出的,老丈人呢,在知道這個的前提下,才做出了讓步,決定不要彩禮了,就是裝裝樣子的。

但結婚當天晚上,讓小鄧吃驚的是,妻子的陪嫁,只有兩條魚,一個暖水壺,還有一個痰盂,幾個紅盆,其他的,連一張錢的影子都沒見著。問妻子,妻子也都回答的含混不清,剛開始小鄧還覺得,興許是怕結婚當天太混亂所以老丈人為了謹慎起見才沒給的,但隔了好幾天,老丈人那邊都沒有動靜,小鄧坐不住了。

因為借錢的時候,說的明明白白,就是婚禮用,結婚以後立馬歸還,人家才都肯借的,結果過了這麼久沒有動靜,人家雖然沒有來催債,但小鄧心裡不能不著急,畢竟擔著人情。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結婚後一週,小鄧終於坐不住了,他先是打電話給老丈人,沒說兩句,講到彩禮老丈人沒有預兆的就把電話給掛了,再打就打不通了,小鄧只好找到了妻子的孃家去,當面和老丈人要錢。

本來小鄧是個靦腆的人,怎麼都不好意思開口向老丈人要錢的,但到了這個份上,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爸,說好的彩禮錢走個過場,結婚以後立馬還回來的呢?您怎麼這麼多天也沒個動靜了?”

誰知老丈人突然大聲的對他喊道:“你說什麼呢?彩禮哪有帶回去的道理,我可沒承諾過要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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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鄧傻了,還以為老丈人在開玩笑:“您可別開玩笑啊,這錢是我爸媽借的,都等著還呢,您還是快給我吧。”

“你家借錢給彩禮,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家姑娘又不是白給的,別在這胡攪蠻纏。”

小鄧至此才明白了,原來老丈人打從一開始就是在騙自己,根本沒打算把彩禮退給自己,都是“緩兵之計”。他在老丈人這裡碰了一鼻子灰,於是找到妻子,希望妻子能說說情,可是妻子也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當初你爸媽說30萬彩禮就是走個過場的,做人不能這麼絕!”

“你既然已經給我爸媽了,還有什麼要回去的道理,我也沒辦法向我爸媽開這個口,你自己想辦法吧!”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感受到了深深的欺騙,讓他自己想辦法,他能有什麼辦法,痛定思痛,他想到的唯一的一勞永逸的好辦法,就是離婚,公正財產。

他不想過了,在老丈人門前大吵大鬧了好幾天,也不是想要錢,就是想要他們家也丟丟臉,畢竟老頭子是那麼好面子的一個人。這不,現在十里八鄉都知道了,他們家出爾反爾,私留彩禮的事情,搞得老頭子現在都不敢出門,但他還是不肯退還彩禮,說收了就是自己的,女兒的幸福也不管了。

如今小鄧已然起訴了離婚,正在等待仲裁的結果。

聽了小鄧的事情,方臉也只有一句話想要送給他的妻子和孃家了,那就是咎由自取。他們現在還沒意識到自己真正面臨什麼,法律上明文規定了,彩禮是一方贈予行為,如果說男方願意給予合理的彩禮,雙方達成共識了,這筆錢自然沒什麼可說的,是自願贈予行為。可是如果是存在欺騙,或者虛高,男方有權利討回,女方家庭也不可以強行佔有。

"

​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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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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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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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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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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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小鄧急的想熱鍋上的螞蟻,小鄧的父親率先打破了沉默。

“兒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一把錢拿過去,就是劉備借荊州,一去不回頭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我和你媽就看到過好多,說是走個過場,其實根本就是個幌子,框你的,到時候婚也結了,錢也拿不回來了,你說你該怎麼辦呢?三十萬對於我們家來講,不是個小數目啊。”

聽了父親的話,小鄧猶豫了,他之前一頭熱是沒有想過這一點,父親這麼說,他也開始有點不知所措了,但是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相信女友一家,畢竟決定要和女友結婚了,就必須要信任對方,否則這婚結了難長久。

“爸,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們家不會騙我,都要結婚了,我不信他們家能做出這種事情來,平常看他們家為人都挺實在的,你們趕緊去湊錢吧,否則真為了這事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倒還讓他們家笑話我們家度量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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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鄧勸服了父母,把家裡的親戚借了個遍,最後湊齊了三十萬,交到了老丈人手中,老丈人也信誓旦旦的保證了,結完婚當天晚上,就會隨著嫁妝一起回去。

說個前話,小鄧在婚禮上花銷的已經不少了,依照老丈人的要求,在鎮子中心地段買了高檔小區,買了一輛十幾萬的車,最後這三十萬是真的拿不出來了,小鄧就是在央求父母,老兩口也是拿不出的,老丈人呢,在知道這個的前提下,才做出了讓步,決定不要彩禮了,就是裝裝樣子的。

但結婚當天晚上,讓小鄧吃驚的是,妻子的陪嫁,只有兩條魚,一個暖水壺,還有一個痰盂,幾個紅盆,其他的,連一張錢的影子都沒見著。問妻子,妻子也都回答的含混不清,剛開始小鄧還覺得,興許是怕結婚當天太混亂所以老丈人為了謹慎起見才沒給的,但隔了好幾天,老丈人那邊都沒有動靜,小鄧坐不住了。

因為借錢的時候,說的明明白白,就是婚禮用,結婚以後立馬歸還,人家才都肯借的,結果過了這麼久沒有動靜,人家雖然沒有來催債,但小鄧心裡不能不著急,畢竟擔著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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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一週,小鄧終於坐不住了,他先是打電話給老丈人,沒說兩句,講到彩禮老丈人沒有預兆的就把電話給掛了,再打就打不通了,小鄧只好找到了妻子的孃家去,當面和老丈人要錢。

本來小鄧是個靦腆的人,怎麼都不好意思開口向老丈人要錢的,但到了這個份上,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爸,說好的彩禮錢走個過場,結婚以後立馬還回來的呢?您怎麼這麼多天也沒個動靜了?”

誰知老丈人突然大聲的對他喊道:“你說什麼呢?彩禮哪有帶回去的道理,我可沒承諾過要還給你!”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傻了,還以為老丈人在開玩笑:“您可別開玩笑啊,這錢是我爸媽借的,都等著還呢,您還是快給我吧。”

“你家借錢給彩禮,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家姑娘又不是白給的,別在這胡攪蠻纏。”

小鄧至此才明白了,原來老丈人打從一開始就是在騙自己,根本沒打算把彩禮退給自己,都是“緩兵之計”。他在老丈人這裡碰了一鼻子灰,於是找到妻子,希望妻子能說說情,可是妻子也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當初你爸媽說30萬彩禮就是走個過場的,做人不能這麼絕!”

“你既然已經給我爸媽了,還有什麼要回去的道理,我也沒辦法向我爸媽開這個口,你自己想辦法吧!”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感受到了深深的欺騙,讓他自己想辦法,他能有什麼辦法,痛定思痛,他想到的唯一的一勞永逸的好辦法,就是離婚,公正財產。

他不想過了,在老丈人門前大吵大鬧了好幾天,也不是想要錢,就是想要他們家也丟丟臉,畢竟老頭子是那麼好面子的一個人。這不,現在十里八鄉都知道了,他們家出爾反爾,私留彩禮的事情,搞得老頭子現在都不敢出門,但他還是不肯退還彩禮,說收了就是自己的,女兒的幸福也不管了。

如今小鄧已然起訴了離婚,正在等待仲裁的結果。

聽了小鄧的事情,方臉也只有一句話想要送給他的妻子和孃家了,那就是咎由自取。他們現在還沒意識到自己真正面臨什麼,法律上明文規定了,彩禮是一方贈予行為,如果說男方願意給予合理的彩禮,雙方達成共識了,這筆錢自然沒什麼可說的,是自願贈予行為。可是如果是存在欺騙,或者虛高,男方有權利討回,女方家庭也不可以強行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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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小鄧鐵了心要離婚了,等待妻子一家人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幫著孃家欺騙丈夫的女人,離婚以後也不會落到半點好處,而孃家呢,為了一己私利,犧牲了女兒的幸福,一家人還都因此擔上了一個壞名聲。以後女人要是還想再嫁,可能就難了,畢竟誰願意娶一個把婚姻當成買賣,整天想著賺男方家錢的女人,搭上一個不厚道的親家呢?

但到那個時候,後悔已經晚了,也許現在他們已然開始後悔了,只不過是礙於面子硬撐著不肯低頭,外加上法盲,讓他們做事情沒有基準性,任性而為,但不久後的結果就會結結實實的打他們狠狠的一巴掌。不尊重配偶,不誠信婚姻,得到的註定不會是一個好結果。

方臉真的要好好勸一勸一些女孩,彩禮真的那麼重要嗎?會比自己的幸福更重要?我曾經看到一個投票,高額彩禮真的會讓婚姻幸福嗎?方臉認為不是的,也許女人們大都覺得彩禮真的很重要,不能沒有,這也可以理解,但彩禮的金額是浮動的,不是定死的,彩禮要根據每個家庭的經濟實力來定。

小鄧老丈人家要的彩禮,已經遠遠超出了小鄧家的經濟水平,明顯屬於高額彩禮,小鄧有理由拒絕,誠信想要嫁女兒的人家也不會去刻意要這麼高的彩禮為難人,從這一點看,小鄧其實早就應該意識到了,妻子的孃家並不是什麼好講話的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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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語叫做“一個唾沫一個釘”,說的就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都無法收回,但你既然已經說出去了,就是一份承諾,不管是何時何地何種情形,哪怕就是玩笑話,都應該要去遵守和予以實現。

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成語能表明“一諾千金”。你既然已經答應了別人的事情,就別反悔,別把自己的說的話當成放屁,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褻瀆,別人同樣也會因此而看清你。

只要撒過一次謊,你這個人就不值得相信,不值得交往,更不值得讓別人再付出真心。

這樣的道理通常被用在人際交往上,有些人愛吹牛愛說大話,滿嘴的謊言,愛佔別人的小便宜,這樣的人,都是道德上有缺陷的人,他們通常會眾叛親離,沒有人願意與之為伍,更不願意和他們做朋友。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也同樣適用,誠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不懂得誠信,不管是哪一方,在婚禮中違背了承諾,都不值得被尊重。但偏偏有很多人,就覺得婚姻這事兒上,是誠信的“法外之地”,在婚姻中出爾反爾,是各憑本事,更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比如說吧,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女孩家婚禮當天臨時加塞,問男孩要下車費和開門費,不給就不下車,其實數額也不是特別大,男孩問她為什麼提前不說,女孩理直氣壯,說這就是規矩,愛給不給,不給就不嫁。

藉故就是男孩心中憋著一口怨氣,愣是沒給,也不娶了,兩人就這麼在婚禮當天黃了。後來女孩後悔莫及,呼天搶地,可男孩硬是不鬆口,一段美好的姻緣就差這臨門一腳,還是落了空,搞得兩敗俱傷。

所以方臉的建議是,婚姻一樣要講誠信,不能把婚姻當成是一場博弈,一場交易。雙方既然已經達成了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要輕易去破壞,否則,不管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即便是理由再充分再合理,也不值得被原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即便是破壞了約定,違背了誠信,對方妥協了,為了大局隱忍了,婚後的日子依舊過不好,因為沒有誠信作為基礎的婚姻,就是蓋房子沒有鋼筋,砌牆沒有水泥,信任危機會讓婚姻搖搖欲墜,總有一天會轟然倒塌。

能談的攏就在一起,談不攏就分開,這是現實。戀愛到最後結不成婚,在條件方面談崩的人大有人在,既然不合適那就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結局,然而在婚姻中耍小聰明,摻雜欺騙的,無論婚結的成結不成,不誠信的人都會因此而落得一個壞名聲。

我的讀者鄧先生最近就遇到了一件這樣的事情,剛剛結婚一週,他就準備要離婚了,提起這件事情,他是既後悔又氣憤,原因就出在妻子孃家的不誠信上。

“我真的沒想到他們能做事做的這麼絕,一分錢都不還,我軟磨硬泡都沒有用。我知道婚姻中信任的重要性,所以當我老丈人丈母孃第一次提出來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我雖然有猶豫,但還是選擇了相信了他們,可是呢?我老婆竟然和他父母串通好了,一起來欺騙我,辜負了我的信任,現在他們就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我真的沒轍了,我只能選擇離婚,通過仲裁把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他們都是老法盲,還真以為,通過婚姻真的可以斂財,拿到手裡的錢別人就沒辦法讓他們吐出來了,我現在就真的較真了。也許就是我太老實了,平時事事依著他們,他們才覺得我好欺負,但在這件事情上,我一步都不能退讓,因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錢是我爸媽借來的錢,我不要回來,讓二老一大把年紀了,為了給兒子結婚背上債務,我於心何忍,簡直就是大不孝。”

鄧先生說的情緒很激動,而他所說的那錢,那件事情是婚禮前一個月的事情。回憶起來,鄧先生依稀記得,老丈人當時是這麼和他說的。

“小鄧啊,你知道的我們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三十萬彩禮一定要有,不然會讓左鄰右舍的笑話的,說我們是送女兒,我閨女嫁的不體面,以後回孃家也會別人家指指點點,抬不起頭來的。

你知道的,這鄉下就這樣,人言可畏,姑娘要是嫁不好,會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一輩子都抬不起頭,我們老兩口還好,老骨頭臉皮厚,主要還是為姑娘著想,你能明白嗎女婿?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我們知道你家條件一般,一下子拿不出這些錢,這樣吧,你回去給你爸媽說說,先把錢給湊上,三十萬彩禮就當走個過場,到時候,跟著閨女一起給你家帶回去,既掙足了面子,也讓你家不為難了,你看怎麼樣?能不能接受?”

當時小鄧還覺得自己老丈人,很通情達理,沒有像之前自己想的那樣不通情理,雖然要了天價彩禮,但是看自己實在是付不起,也沒有為難自己,想了這個折中的辦法,他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老丈人的要求。

回到家和父母商量這件事情,但父母卻有了不同的意見。小鄧父母聽完後都皺了眉頭,沉默不語,不管小鄧怎麼說話,父母都是眉頭緊鎖,似乎在思考著什麼,小鄧急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迫在眉睫,三十萬也不是那麼好借的,必須要儘快抓緊。

“爸媽,你們還有什麼好考慮的啊,現在不是要三十萬了,只是要三十萬充個場面,走個過場,過後就還回來了,不是難事,你們怎麼都不說話了呢?”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看著小鄧急的想熱鍋上的螞蟻,小鄧的父親率先打破了沉默。

“兒子,你有沒有想過,你這一把錢拿過去,就是劉備借荊州,一去不回頭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我和你媽就看到過好多,說是走個過場,其實根本就是個幌子,框你的,到時候婚也結了,錢也拿不回來了,你說你該怎麼辦呢?三十萬對於我們家來講,不是個小數目啊。”

聽了父親的話,小鄧猶豫了,他之前一頭熱是沒有想過這一點,父親這麼說,他也開始有點不知所措了,但是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相信女友一家,畢竟決定要和女友結婚了,就必須要信任對方,否則這婚結了難長久。

“爸,我還是選擇相信他們家不會騙我,都要結婚了,我不信他們家能做出這種事情來,平常看他們家為人都挺實在的,你們趕緊去湊錢吧,否則真為了這事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倒還讓他們家笑話我們家度量太小了。”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勸服了父母,把家裡的親戚借了個遍,最後湊齊了三十萬,交到了老丈人手中,老丈人也信誓旦旦的保證了,結完婚當天晚上,就會隨著嫁妝一起回去。

說個前話,小鄧在婚禮上花銷的已經不少了,依照老丈人的要求,在鎮子中心地段買了高檔小區,買了一輛十幾萬的車,最後這三十萬是真的拿不出來了,小鄧就是在央求父母,老兩口也是拿不出的,老丈人呢,在知道這個的前提下,才做出了讓步,決定不要彩禮了,就是裝裝樣子的。

但結婚當天晚上,讓小鄧吃驚的是,妻子的陪嫁,只有兩條魚,一個暖水壺,還有一個痰盂,幾個紅盆,其他的,連一張錢的影子都沒見著。問妻子,妻子也都回答的含混不清,剛開始小鄧還覺得,興許是怕結婚當天太混亂所以老丈人為了謹慎起見才沒給的,但隔了好幾天,老丈人那邊都沒有動靜,小鄧坐不住了。

因為借錢的時候,說的明明白白,就是婚禮用,結婚以後立馬歸還,人家才都肯借的,結果過了這麼久沒有動靜,人家雖然沒有來催債,但小鄧心裡不能不著急,畢竟擔著人情。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結婚後一週,小鄧終於坐不住了,他先是打電話給老丈人,沒說兩句,講到彩禮老丈人沒有預兆的就把電話給掛了,再打就打不通了,小鄧只好找到了妻子的孃家去,當面和老丈人要錢。

本來小鄧是個靦腆的人,怎麼都不好意思開口向老丈人要錢的,但到了這個份上,他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爸,說好的彩禮錢走個過場,結婚以後立馬還回來的呢?您怎麼這麼多天也沒個動靜了?”

誰知老丈人突然大聲的對他喊道:“你說什麼呢?彩禮哪有帶回去的道理,我可沒承諾過要還給你!”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傻了,還以為老丈人在開玩笑:“您可別開玩笑啊,這錢是我爸媽借的,都等著還呢,您還是快給我吧。”

“你家借錢給彩禮,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家姑娘又不是白給的,別在這胡攪蠻纏。”

小鄧至此才明白了,原來老丈人打從一開始就是在騙自己,根本沒打算把彩禮退給自己,都是“緩兵之計”。他在老丈人這裡碰了一鼻子灰,於是找到妻子,希望妻子能說說情,可是妻子也是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當初你爸媽說30萬彩禮就是走個過場的,做人不能這麼絕!”

“你既然已經給我爸媽了,還有什麼要回去的道理,我也沒辦法向我爸媽開這個口,你自己想辦法吧!”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小鄧感受到了深深的欺騙,讓他自己想辦法,他能有什麼辦法,痛定思痛,他想到的唯一的一勞永逸的好辦法,就是離婚,公正財產。

他不想過了,在老丈人門前大吵大鬧了好幾天,也不是想要錢,就是想要他們家也丟丟臉,畢竟老頭子是那麼好面子的一個人。這不,現在十里八鄉都知道了,他們家出爾反爾,私留彩禮的事情,搞得老頭子現在都不敢出門,但他還是不肯退還彩禮,說收了就是自己的,女兒的幸福也不管了。

如今小鄧已然起訴了離婚,正在等待仲裁的結果。

聽了小鄧的事情,方臉也只有一句話想要送給他的妻子和孃家了,那就是咎由自取。他們現在還沒意識到自己真正面臨什麼,法律上明文規定了,彩禮是一方贈予行為,如果說男方願意給予合理的彩禮,雙方達成共識了,這筆錢自然沒什麼可說的,是自願贈予行為。可是如果是存在欺騙,或者虛高,男方有權利討回,女方家庭也不可以強行佔有。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如今小鄧鐵了心要離婚了,等待妻子一家人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幫著孃家欺騙丈夫的女人,離婚以後也不會落到半點好處,而孃家呢,為了一己私利,犧牲了女兒的幸福,一家人還都因此擔上了一個壞名聲。以後女人要是還想再嫁,可能就難了,畢竟誰願意娶一個把婚姻當成買賣,整天想著賺男方家錢的女人,搭上一個不厚道的親家呢?

但到那個時候,後悔已經晚了,也許現在他們已然開始後悔了,只不過是礙於面子硬撐著不肯低頭,外加上法盲,讓他們做事情沒有基準性,任性而為,但不久後的結果就會結結實實的打他們狠狠的一巴掌。不尊重配偶,不誠信婚姻,得到的註定不會是一個好結果。

方臉真的要好好勸一勸一些女孩,彩禮真的那麼重要嗎?會比自己的幸福更重要?我曾經看到一個投票,高額彩禮真的會讓婚姻幸福嗎?方臉認為不是的,也許女人們大都覺得彩禮真的很重要,不能沒有,這也可以理解,但彩禮的金額是浮動的,不是定死的,彩禮要根據每個家庭的經濟實力來定。

小鄧老丈人家要的彩禮,已經遠遠超出了小鄧家的經濟水平,明顯屬於高額彩禮,小鄧有理由拒絕,誠信想要嫁女兒的人家也不會去刻意要這麼高的彩禮為難人,從這一點看,小鄧其實早就應該意識到了,妻子的孃家並不是什麼好講話的主兒。

30萬“過場”彩禮有去無回,男子氣急要離婚,岳父:我沒承諾過


如果他能意識到這一點,後來老丈人突然改變主意,一分錢彩禮不要,他就能看出端倪,不會輕易的相信,也就不會出現後來這些複雜的情況了。

當然了,小鄧也算是懸崖勒馬,及時止損了,對於不誠信的婚姻,的確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即便不是今天出現問題,以後諸如此類的問題還是會出現,到時候再解決,也許有了孩子,問題會更加複雜,倒不如如今快刀斬亂麻。

奉勸那些不是誠心嫁娶的家庭,誠信真的很重要,否則你算計來算計去,最後到頭來還是一場空,把自己也給算計了進去。女孩別輕易搞什麼臨時加塞的戲碼,男孩被輕易否定曾經許下的承諾,無論如何,結婚本身才是最重要的,那些俗氣的條條框框不是婚禮的重點,切莫因小失大,丟失原本屬於自己的幸福。

誠信為本,不僅是為人處世之道,更是夫妻步入婚姻首先要經歷的一個重要門檻,跨過了就是一輩子,跨不過,就別怪對方無情,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太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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