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不起犧牲的警察!” 致玉環民警顏曰春犧牲的那起案件,“人質”母親因窩藏罪被判刑

來源:浙江法制報

“我對不起犧牲的警察,都是因為我不懂法,幫助了不該幫助的人。”5月22日,在遠程開庭現場,坐在玉環市看守所的被告人林某泣不成聲,情緒一度崩潰。

林某口中的這位警察,是玉環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顏曰春。2018年10月27日晚,顏曰春為了解救一名被挾持的女孩,被凶徒駕車撞擊護欄後拖行200多米,至死不肯放手。小女孩被成功營救,而顏曰春的生命卻永遠定格在40歲(本報2018年10月29日、30日曾作詳細報道)。

就在顏曰春犧牲6個月後,挾持事件中女孩的母親林某因幫助凶徒躲避追捕而被判窩藏罪。令人唏噓的是,這起事件的發生竟源於林某的一段姐弟戀,為了個“情”字,林某失去了短暫的自由,而顏曰春卻為此永遠地離開了。

男友“綁架”了她的孩子

林某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丈夫對她寵愛有加,兒子小杰(化名)和女兒小琳(化名)兩個孩子都乖巧懂事。但這一切隨著林某和樑某的一段婚外情而改變。2014年,36歲的林某在上班地方認識了比她小8歲的陝西人樑某,兩人日久生情,逐漸發展成情人關係。2017年,林某離了婚,跟樑某同居。

朝夕相處中,都是暴脾氣的林某和樑某產生了不少摩擦,甚至還發生過肢體衝突。2018年10月中旬,兩人再次因瑣事吵架,林某一氣之下住到了自己媽媽家裡,還把樑某的手機號、微信號全部拉黑。

樑某急了,竟想出“綁架”林某女兒小琳,從而讓林某能夠主動聯繫自己的辦法。

2018年10月27日上午,樑某來到林某家中。因為之前就玩得很熟,樑某一說要帶大家出去玩,很輕易就把小琳、小杰等幾人帶上了車。後來,其他人有事離開,只剩下樑某跟12歲的小琳兩人。誰都沒想到,樑某隨後竟擅自帶著小琳駛上了高速,一路開到了溫州永嘉和台州仙居、臨海等地。

哥哥小杰回家後一直聯繫不上樑某,也沒有妹妹的消息,急忙給林某打電話:“媽媽,妹妹有沒有跟你在一起?”林某向家人、前夫問了一圈,都沒有小琳的消息,大家這才意識到,小琳已經“失聯”了大半天。擔心孩子出事,小琳的爸爸張某選擇了報警。

瘋狂駕車撞摔民警

當晚,顏曰春立即和另外一位民警陳程江一同趕往玉城派出所,向林某及其前夫張某瞭解案情。根據當時警方的通報,通過查看視頻監控,顏曰春瞭解到樑某正開車在高速上行使,但並未發現小琳。於是,顏曰春立即讓林某通過微信和樑某聯繫,以確定小琳是否有危險。顏曰春指揮林某通過微信確認張某的位置,為了儘快解救孩子,顏曰春決定帶林某和樑某約在玉環蘆浦高速出口見面。

到達現場後,民警將車停在路邊,但樑某的車輛比預期更早地到達了現場,民警立即決定對樑某進行控制。民警讓林某先下車,從樑某的右邊走向車子,以吸引樑某的注意力,而同行的顏曰春則佯裝滴滴司機向樑某討要車費30元。

就在顏曰春伸手進入駕駛室,準備對樑某及車輛實施控制時,被樑某發覺。樑某突然發動車子,顏曰春一把抓住樑某,同時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試圖將車子控制住。

但車子還是往前衝去,顏曰春死死地抓住樑某不鬆手,只聽到“砰”地一聲,車子駕駛室一側重重地撞在了路邊的隔離護欄上。樑某繼續猛踩油門往前衝,而顏曰春抓著樑某就是不鬆手。就這樣,車子擦著護欄將顏曰春生生拖行了200餘米。見甩不掉顏曰春,樑某猛打方向盤,故意將顏曰春的身體往路邊的鐵護欄上撞。最終,顏曰春被摔下車,頭部重重地撞上鐵護欄,飛出數米遠,倒在血泊中……

因傷情嚴重,顏曰春經全力搶救無效,次日凌晨犧牲。

她選擇幫罪犯逃匿

目睹了這一切的林某大叫“停車”,樑某便駕車掉頭,將車停在了她的身邊,“你先上車,我等下去自首,你先陪陪我。”於是林某便上了車。趁著一個間隙,玉環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林輝從旁邊衝了上去,打開後車門,將坐在後座的小女孩一把拉出車外。樑某見狀,立即踩油門逃離。

劇烈的撞擊讓車子傷痕累累,樑某開著開著就發現輪胎破了,橡膠因與地面摩擦燒焦發出刺鼻的味道。到了蘆浦閥門城,車實在開不了,樑某就停了下來。隨後,林某用自己的手機為樑某聯繫了修理廠,要求幫忙拖車。

兩人一路從閥門城走到了楚門醫院,並叫了一輛黃包車到楚門車站,最後又乘坐出租車。到早上6點,兩人到樑某朋友家中暫避風頭。經法院審理查明,這兩筆車費均是由林某支付的。

“他雖然想跑,但他也說要自首,我和他相處了四五年,多少還是有一定感情基礎的。我不管他是自首還是跑,就想最後陪他一下。”林某說。

玉環市法院認為,林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財物,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9個月。而樑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他的案子正在臺州市中院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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