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點兒臉了”vs“差評致銷量下降”,一瓶秋梨膏引發的官司'

不完美媽媽 蜂蜜 淘寶網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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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點兒臉了”vs“差評致銷量下降”,一瓶秋梨膏引發的官司

李嘉/圖 圖文無關

北京的李先生在網上買了一瓶秋梨膏,因認為秋梨膏是假貨,交涉無果後李先生毫不客氣地給了賣家差評。賣家卻認為自己的商品沒問題,起訴了李先生,要求其刪除差評賠禮道歉,並賠償9800元。今天上午,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買家:秋梨膏生產日期有問題

2018年12月,李先生在網店買了一瓶23.31元的秋梨膏,準備給孩子食用。到貨後,李先生認為秋梨膏的質地很稀,跟以前買的不一樣,且包裝印刷的生產日期疑似為2019年10月22日。越看越假,李先生立刻和賣家某商貿公司交涉。賣家堅稱自己所售秋梨膏為正品,要求李先生提供檢驗報告和相關證據。

雙方交涉中,李先生對客服說了“這種給孩子吃的東西賣假貨,你們就不怕斷子絕孫嗎”“要不要點兒臉了”等語句。溝通無果,李先生給了差評,並評論“我一直覺得在淘寶上賣孩子的東西還賣假貨是要××××的,奈何幾經拉扯賣家就是不承認,還讓我去鑑定,真搞笑,為了二十多塊錢的東西我去鑑定,那我一定是假秋梨膏喝多了,好吧我們讓事實說話吧,我不說你家是假貨,反正就是跟正品不一樣,特別搞笑的是,生產日期還是2019年,造假也不上點心。”此外,李先生還將商品對比圖、與客服的聊天記錄傳上了網。

賣家:得差評後銷量下降

法院對涉案產品包裝盒進行了現場查驗,發現生產日期處2019的前三個數字模糊不清。賣家也向法院提交了與涉案產品同批次的產品包裝盒,並主張生產日期為2018年,只是因為印刷字體“8”留有缺口,易混淆為“9”。法院調查發現,賣家的進貨渠道是正常的。

法庭也聯繫了秋梨膏的生產廠家,廠家表示,未有2018年出售2019年產品的情況,認為本案屬於個案,不排除貨物包裝在運輸過程中進行了磨損,造成生產日期模糊。但廠家並未鑑定產品真偽,只是表示由於梨的品種不同,加上蜂蜜自身的屬性,導致不同批次的秋梨膏會存在色澤、濃稠度上的不同。

賣家稱,李先生的評論導致其銷量下降。2018年11月的銷量為200件,2019年1月的銷量降到了92件。李先生則認為,11月份的銷量高和“雙十一”促銷有關。

法院:駁回賣家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目前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涉案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但是產品包裝盒的生產日期極易給消費者造成混淆誤解。在此情況下,賣家公司沒有積極給出解決方案,拒絕了退款退貨的申請。法院判定,李先生的差評並非故意貶損賣家名譽,不存在主觀過錯,對原告不構成誹謗、詆譭,但是李先生使用的“斷子絕孫”、“要不要臉”等過激的言辭確實加劇了雙方矛盾,並不可取。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某商貿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今天上午的網絡庭審中,被告李先生表示,同意刪除評論的全部內容。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張博表示,雖然李先生本案不構成侵權,但是之所以糾紛纏身,一方面是因為出現產品糾紛時,經營者沒有對消費者提出的問題提供積極、合理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是消費者使用了一些過激的言辭和不文明用語,加劇矛盾升級。

張博法官提醒,雖然對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是消費者的法定權利,但是消費者應注意分清訴求表達和侵權的界限,避免人身攻擊或者不文明用語出現在網絡環境中。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徐慧瑤

流程編輯: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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