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0歲女18歲?近九成網友反對下調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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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應否降低法定婚齡關鍵要評估後果

然玉

法定婚齡是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有學者認為,我國現行法定婚齡在世界上偏高,而一般女性18歲左右、男性20歲左右,身心發育基本成熟,能理解婚姻的社會意義和法律意義,因此建議將法定婚齡從現行的男22歲、女20歲降至男20歲、女18歲。學者強調,降低法定婚齡,可以賦予更多的人結婚的權利。但是否結婚應由當事人視具體情況而定。(8月5日《每日經濟新聞》)

關於降低法定婚齡的倡議不是首次提出,值得注意的是,類似的聲音似乎漸有密集態勢。相較於此前的民間呼籲、媒體探討,近一兩年來,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也紛紛就此發聲,這一新動向無疑信息量滿滿。當然,即便最終要降低法定婚齡,也需要涉及立法的調整,因此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就在前不久,《人民日報》發起的一次網絡投票中,超過87%的網友反對下調法定結婚年齡,可見對此問題存在較大的爭議。

的確,降低法定婚齡,並不缺少理由。橫向對比而言,我國男22週歲、女20週歲的法定婚齡確實較高;而縱向比較來看,現行法定婚齡的規定也是我國曆史上最高的。倘若再考慮到現國民初婚年齡越來越晚,結婚率、生育率越來越低的“嚴峻形勢”,本著“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考量,降低法定婚齡似乎更顯得勢在必行——這種種說法不無道理,可降低法定婚齡,遠比這複雜得多。

其實,所有針對“降低法定婚齡”的論證說理,無非是集中在條件、權利、後果等幾個維度:女性18歲左右、男性20歲左右,身心、認知等都已發育成熟,具備結婚的條件;而結婚作為一項公民權利,按理來說法律也不該進行過多的、非必要的限制才是……從條件、權利角度來理解,降低法定婚齡是水到渠成的。但真正糾結的關鍵,其實還是在於此舉的“後果”。試問,如果法定婚齡降低,真的能如願起到鼓勵生育的效果嗎?

一個確定的事實是,學歷越高、工作越好的群體,初婚年齡越晚、生育意願更低,他們本身就不存在“降低法定婚齡”的需求,故而也就不會受此影響早生育、多生育。大體來說,對“更早結婚”更感興趣的,往往是受教育程度不高、職業回報較為有限的人群——而他們,原本就是生育意願最強烈的一群人之一。不管是否降低法定婚齡,他們基本都是會用足指標、生夠孩子。既然如此,寄希望以降低法定婚齡來拉動生育,可行性何在?

有研究表明,學歷層次與生育二孩意願成U型分佈,以大學專科為界限,學歷越高越想生二孩,或學歷越低越想生二孩。類似的道理,降低法定婚齡,對於本就“晚婚”的高學歷人口不會有任何影響,只是可能會推動一部分低學歷、低收入群體更早生育。但需要明確的是,這部分人僅僅只是生育提前而已,並不會對“出生人口”總數帶來明顯拉動。

只有充分將後果因素納入考量、進行充分的模擬推演,有關“降低法定婚齡”的討論才是健全的。再聯繫到《人民日報》進行的那項調查,有近九成網友反對下調法定結婚年齡,看來不是沒有緣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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