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多女童死亡身上多處傷痕、針孔,警方不予立案:死前由父親“小三”照顧

來源:津雲新聞

2018年8月1日,年僅1歲8個月的廣西女童鄧子琳被宣佈死亡,死因為特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鄧子琳生前由其生父鄧某的出軌對象陸某單獨照顧,陸某告訴警方,鄧子琳是踩到自己尿在屋裡的尿滑倒摔死的,但鄧子琳的母親鄧麗紅高度懷疑這一說法,結合屍檢報告顯示的鄧子琳身上多處陳舊傷和不明針孔,鄧麗紅懷疑女兒生前遭受虐待且並非死於意外。

事發至今已近1年時間,廣西警方卻一直不予立案,理由是“無違法犯罪事實”。

6月11日,鄧麗紅的律師萬淼焱抵達南寧,她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向南寧警方和檢方提出針對鄧子琳死亡應當啟動刑事偵查的原因和理由。

1歲多女童死亡身上多處傷痕、針孔,警方不予立案:死前由父親“小三”照顧

死亡女童鄧子琳生前照片

孕期丈夫出軌 第三者明目張膽

鄧麗紅認識鄧某那年才15歲,兩人住的村子相鄰,經歷了7年的愛情長跑,於2012年結婚。2015年5月大女兒出生,2016年初,鄧麗紅再次懷孕,懷孕5個月時,她發現丈夫出軌了。“他出軌的時間應該更早,可能是我懷孕兩三個月就開始了,那時我還在上班,上晚班的時候,他會帶著小三去小鎮上逛街,這些我都不知道。”鄧麗紅說。

2016年11月1日,小女兒鄧子琳出生,從孕期到孩子出生,鄧麗紅一面獨自承受著丈夫出軌給她帶來的巨大精神痛苦,另一方面還要忍受丈夫愈加囂張的傷害。“他不僅經常不回家,還會給我看那些脖子上的紅印子,都說偷吃要懂得擦嘴,他真的是一點都不顧及我的感受。我覺得他可能是想逼我走,我也賭氣說過要離開這個家,但終究捨不得兩個孩子,我看到他在手機裡和小三說,因為現在孩子小,需要我帶,所以暫時先不離婚。”鄧麗紅說。

1歲多女童死亡身上多處傷痕、針孔,警方不予立案:死前由父親“小三”照顧

鄧某與出軌對象陸某的聊天記錄,商量著暫時還不能離婚

一直以來,鄧某的工作都不太固定,二女兒出生後,鄧某前往南寧工作,鄧麗紅帶著兩個孩子追去了南寧,但鄧某仍然常常不回家。“他在我面前倒是不提陸某的名字,但是打電話、發信息都不避著我,脖子上也還是有紅印子。”鄧麗紅說。

2017年3月前後,鄧麗紅的存款所剩無幾,她在出租房裡耗了十幾天,就是想等丈夫回來,但鄧某始終沒有出現。期間大女兒發燒,鄧麗紅給鄧某打電話,希望他能給她些錢帶孩子去看病,但鄧某回答他沒有錢,讓鄧麗紅自己想辦法。

2017年4月,身無分文的鄧麗紅決定出去打工掙錢,大女兒交給外婆照看,小女兒交給奶奶照看。

出軌對象第一次照看 女童大腿骨折

2018年3月,鄧子琳的奶奶有事把孫女暫時交由兒子照看,鄧某平日上班,照看子琳的工作實際是由已與其同居的不上班的陸某完成的,3月29日,子琳被送入醫院,經診斷為“右股骨中段骨折”,入院病情摘要記載患者因走路不慎摔倒所致,住院治療12天。

鄧麗紅覺得,經過了這件事,丈夫和婆婆都會吸取教訓,所以沒有把孩子接走,她囑咐婆婆,再有事一定要告訴她,由她來照看孩子。但2018年7月,子琳的奶奶有事又把孩子送去了鄧某處。鄧麗紅事後聽說,第二次送走子琳,是子琳奶奶自己聯繫陸某來接走孩子的。

再次入院死亡 醫生提醒報警

鄧麗紅在南寧找了一份包吃包住的餐廳服務員工作,每個月4天的休假她都攢在一起連休,為的就是能去看小女兒,但2018年7月30日19點30分,她突然接到丈夫的電話,丈夫告訴她,鄧子琳在搶救,讓她趕快來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電話裡,他的語氣很平靜,聽不出焦急和慌張。”鄧麗紅回憶道。

鄧麗紅趕到醫院才得知,孩子中午11點半就送到醫院了,送到時已經沒有了自主呼吸,鄧某和陸某一直向醫生宣稱他們是孩子的親生父母,但醫生始終不相信。“因為陸某表現得太平靜了,根本不像一個母親的樣子。我剛到醫院,孩子爸爸就要走,我問他‘孩子都這樣了,你還能走?’他說他要回去睡覺。”鄧麗紅說。鄧某走後,鄧麗紅收到了一份病危通知書。

那一夜,鄧麗紅獨自守在ICU外,聽到了好幾次心臟停止跳動時機器發出的“嘀”的長音,每次過段時間,醫生就會出來告訴她“剛才孩子沒有心跳了,好在搶救回來了。”

第二天一大早,醫生查房時給鄧麗紅介紹了孩子的病情,然後把她拉到一邊悄悄提醒她報警,“醫生把我拉到一邊,說以小孩的身高體重,是不會摔這麼重的,當時子琳身高81釐米,體重約10公斤,醫生還說,孩子在同一個人手裡發生兩次這麼大的事故,應該引起注意。”

鄧麗紅的親屬陪在她身邊,聽完醫生說的話,鄧麗紅的姐姐報了警。

1歲多女童死亡身上多處傷痕、針孔,警方不予立案:死前由父親“小三”照顧

子琳第二次入院的疾病證明書

8月1日早7點,鄧子琳被宣佈死亡,醫生告訴鄧麗紅,實在救不回來了。鄧麗紅要求警方查明女兒死因,警方表示,如果想查清事實,需要屍檢。

穿著尿不溼 踩尿“滑倒死”?

2018年8月2日,子琳的屍體被送到廣西金桂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屍檢,確定死因為特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陸某和警方說,孩子是踩到自己尿在屋裡的尿滑倒摔成這樣的,可子琳被送到醫院時是穿著尿不溼的,穿著尿不溼怎麼尿到地上,這說不通啊。”鄧麗紅說。

屍檢報告還告訴了鄧麗紅一些她此前不知道的事。

屍檢報告顯示,子琳身上共有約11處陳舊傷,分佈在額頭、臉頰、口角、脣部、手臂、大腿、腳踝、足跟、足底等處。鄧麗紅告訴記者,子琳搶救結束後,她見了孩子一面,當時就發現孩子臉上有很多處傷,身上她看不到,但不該有傷,“孩子在奶奶家時沒有傷,我給她洗澡沒發現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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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檢報告中,子琳頭面部的多處傷痕

除了傷,子琳的屍體上還有很多針孔。

記者通過屍檢報告大致統計,屍體上共有約50個針孔、針尖樣出血點和類似針孔狀出血點,雙腳出血點尤為密集,左腳的五個腳趾有10個類似針孔狀出血點,右腳一、二趾有10個針尖樣出血點,僅大腳趾就有9個出血點。

鄧麗紅帶著屍檢報告去詢問當時搶救子琳的醫生,醫生告訴鄧麗紅,有些針孔是搶救時留下的,比如頭部的、腹股溝的,但有些針孔肯定不是醫療痕跡,比如大腿外側和左腳腳底的針孔。至於腳趾上的出血點和類針孔狀出血點,醫生只確定有一部分是搶救留下的痕跡。護士長告訴鄧麗紅,關於針孔的情況,醫院已出具了詳細的說明,確認哪些針孔為醫療痕跡,並已提交給警方。

1歲多女童死亡身上多處傷痕、針孔,警方不予立案:死前由父親“小三”照顧

屍檢報告中的一頁,左腳腳底板的針孔被醫生明確指出不是醫療痕跡

在警方的現場勘查報告裡,鄧麗紅看到警方從陸某住處搜出了4根繡花針。“報告是我要求看的,雖然搜出了繡花針,但後來怎麼樣了,沒人再通知我。”鄧麗紅說。

警方不予立案

拿到屍檢報告後,鄧麗紅去質問丈夫鄧某,鄧某告訴她,孩子出事時,屋裡只有陸某和孩子兩個人,鄧麗紅高度懷疑孩子在生前遭受了虐待且死於人為原因,但2018年9月10日,她接到了廣西南寧市局江南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為“經審查認為暫不存在違法犯罪事實”。鄧麗紅申請了複議。2018年10月16日,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了《刑事複議決定書》,經審查認為“無違法犯罪事實”,決定維持原不予立案決定。

1歲多女童死亡身上多處傷痕、針孔,警方不予立案:死前由父親“小三”照顧

當地公安曾經針對案件出的情況通報

1歲多女童死亡身上多處傷痕、針孔,警方不予立案:死前由父親“小三”照顧

不予立案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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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複議決定書

6月10日下午,記者聯繫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希望向該局詳細瞭解子琳死亡事件的相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請示領導後將給記者回復,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收到回覆。

鄧某稱已與陸某失聯 否認阻撓妻子追查

子琳出事後,鄧某的一系列表現讓鄧麗紅徹底寒了心,他不僅在孩子死後迅速恢復了正常工作,而且言語間似乎還是護著陸某,“我說要去報警,他說我神經病,沒事找事,我說我要去找陸某,他說你沒有證據,去了也是被打死。小寶死後我問他要大寶的學費,他還是說沒錢。”

面對絕情的丈夫,鄧麗紅選擇起訴離婚,“他說如果我繼續追查子琳死亡的原因,他就和我爭奪大女兒的撫養權。”今年5月15日,鄧麗紅與鄧某的離婚案開庭,鄧某同意離婚,但要求獲得大女兒的撫養權。

對於鄧麗紅的說法,鄧某予以了否認,“我有什麼必要不讓她追查孩子的死因嗎?我也一直在找這件事的證據,目前還不方便透露進展。”鄧某告訴記者,他去年8月就和陸某失去聯繫了,他認為警方知道陸某的去向。記者問鄧某是否知道家裡有繡花針,鄧某表示知道,並稱針是用來繡花的。

記者也試圖聯繫陸某,但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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