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大齡剩女的悲哀:“女人能受的罪,我都受過了,還是嫁不掉”

43歲大齡剩女的悲哀:“女人能受的罪,我都受過了,還是嫁不掉”

文|公子逸

給所有女人的勸告,不要把自己全部的青春,都浪費在一個根本不想娶你的男人身上。他剛開始不想娶你,不管你為他蹉跎多少年,他都不會娶你。

很多女人不自愛的根源,來源於小時候不被愛。所以,請父母反省。

曾經問過一個男人,什麼樣的女孩子比較好追。

他的回答,我至今印象深刻:“缺愛的女人最好追,你只要對她好一點,她就到手了。”

晴川就是這樣缺愛的女孩,他父母重男輕女嚴重。自從她工作之後,只要給她打電話那就是要錢。至於晴川過得好不好,他們根本不關心。

為了給晴川要錢,她的父母還找到過她工作的地方。反正不管晴川的錢,是哪裡來的,只要晴川給他們錢,他們就不找晴川的麻煩,只要晴川不給錢,那就誰都別想好過。

這樣的晴川太缺愛了。所以,當公司的同事陳明給她買了幾天的早餐後,她就跟陳明在一起了。

他們在一起8年,陳明從來沒對她談起過婚姻。剛開始,她逼著陳明娶她,可陳明以還沒有事業為由,拒絕了。她只好繼續等,一邊等,一邊對陳明更好。陳明在她那裡就是皇帝一般的存在。她心甘情願地為他洗衣做飯,即使陳明大半年不上班,她依舊心甘情願地養著他。她天真地以為,只要她夠好,好到陳明離不開她,陳明就會娶她。

但是,她卻忘記了,陳明之所以跟她在一起根本不是因為愛她,就是在大城市大寂寞了,想找個人免費的照顧自己。


43歲大齡剩女的悲哀:“女人能受的罪,我都受過了,還是嫁不掉”

如果女人受盡了傷害,卻依舊不肯及時止損,那你不是可憐而是可恨。所以,女人該自我反省。

8年,晴川懷孕了3次。

第一次的時候,陳明也覺得對不起她,但是又不想娶她,於是陪她去了醫院。第二次的時候,陳明不想管了,但是給了她去醫院的錢。第三次,陳明別說給錢了,只覺得她活該。

晴川說,女人能受過的罪,她都受過了。她即使是沒了孩子,回去了依舊會卑微地照顧陳明。

8年,陳明背叛了她無數次。只要她有事出差或是不在家,陳明就會找別的女人過來。有時候她回來了,女人還沒有離開,晴川就坐在門外哭。她哭,陳明就罵,我過得這麼不好,都是因為你這個晦氣的女人。

8年,陳明和陳明的父母終於攢夠了陳明結婚的錢。晴川以為這麼多年,陳明雖然對自己不好,但兩個人還是有感情的。卻不想,陳明直接回老家定了親。

晴川找了回去,陳明躲了。陳明的母親在那裡大罵:“你一個大齡剩女懷孕了三次,沒準早就不能生了。我兒子有房有車,憑什麼娶你這種不要臉的女人。”

晴川一次一次給陳明打電話,發消息,她問陳明到底是為什麼。陳明最後只給她回了三個字:“你不配。”


43歲大齡剩女的悲哀:“女人能受的罪,我都受過了,還是嫁不掉”

女人,當你自己覺得自己配不起幸福的時候,你就真的不會幸福了。

陳明結婚後,晴川受了很大的打擊。她意志消沉,也不想去上班,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該幹什麼。這期間,她父母開始給她介紹對象。他們罵她活該,都是她自己太賤,才會被男人騙。

他們介紹的對象都是離婚有孩子的男人,晴川見了幾個。他們根本不跟她談愛情,只談她能不能接受孩子,結婚了,能不能照顧孩子。他們根本不是在找妻子,而是在給孩子找一個免費的保姆。

晴川早就對婚姻徹底失去了信心。她本想湊合一個,卻不想父母提出了要66萬的彩禮。只要有男人肯出66萬,不管這個男人多老多不好,他們都同意這門親事。

可晴川已經43歲了,誰願意花那麼多錢娶一個這樣的女人呢。她的父母說:“不給,就不嫁,讓晴川繼續給家裡掙錢。不能掙錢了。就回家跟咱們養老。她就是再上20年班,一年3萬,還能掙60萬呢。何況,晴川一年不止掙3萬。66萬已經最低了。”

對於父母的意見,晴川沒有反對。她想反正都這樣了,自己這一生都不會幸福了,那就把這一生還給父母吧。


43歲大齡剩女的悲哀:“女人能受的罪,我都受過了,還是嫁不掉”

我希望那些重男輕女家庭出來的女孩子都成為“蘇明玉”,而非“樊勝美”。

那些缺愛的女孩子,一定要成為蘇明玉。你們對我不好,我也對你們不好,我盡我做子女的義務,但是你們過分了,我也不縱容。

我不依靠男人,不依靠任何人,我就靠我自己。當我自己足夠強大了,原生家庭根本就傷害不到我。

因為你們不愛我,沒人愛我,於是我自己更該愛我自己。我要吃好的,喝好的,住好的,盡最大的可能讓自己舒服。

缺愛的女孩一定不要學樊勝美。為了家裡,為了父母,完全蹉跎了自己的歲月。即使父母再過分的要求,她也能忍受,也能答應。

她把自己的命運依託在男人身上,想著憑藉著自己的美貌去“掐尖”,卻不想,你越是像依靠男人,男人越是把你不當回事。

因為沒人愛她,她也不愛自己,住便宜的房子,買廉價的衣服,為了根本不關心她的家人節衣縮食。

最後的結果,不過是縱容了家人對她的傷害。也毀了自己本該燦爛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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