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死腦癱女童案'庭審:父親討論殺女聊天記錄曝光,母親出具諒解書

一年前,南京市江寧區湖熟一河道內驚現一具無名女童遺體,殺害女童的是她的爺爺楊某鬆和父親楊某響。2019年6 月 3 日上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楊某鬆、楊某響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受審。

'溺死腦癱女童案'庭審:父親討論殺女聊天記錄曝光,母親出具諒解書

庭審現場 直播截圖

女童父親多次和姐姐聊殺害孩子的方法

被害女童悠悠是2010年出生的,醫院鑑定她為智力嚴重低下。因為孩子的問題,夫妻倆經常鬧矛盾,2012年兩人離婚。

奶奶說,擔心小孩會拖累兒子,就把小孩帶回家。直到奶奶被查出得了癌症,撫養孩子就成了一個大問題。最終,孩子被推進河裡溺亡。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庭審中,公訴人讀出了楊某響和姐姐的聊天記錄。楊某響曾和他的姐姐在網上商量怎麼殺害悠悠,兩人想趁母親住院,把悠悠“解決掉”。 姐姐提議可以把孩子推水裡,楊某響回覆不如直接搞死。姐姐提議說可以用塑料袋把孩子捂死,楊某響說可以直接用保鮮膜。

值得一提的是,通過楊某響和姐姐的聊天記錄可以發現,楊某響曾經害過悠悠,但最後被爺爺奶奶救下來。對此,楊某響在聊天中說:“媽和老頭子膽子小!”他還希望姐姐去勸勸自己的母親。

案發當天,姐姐表示自己車上有農藥,想和楊某響一起去南京。但楊某響拒絕了她,說自己“一個人就行了”。姐姐發來一句:“你不能衝動。”

女童父親有能力撫養女兒

公訴人提出,楊某響本科畢業,是一名工程師,每月工資四五千元,年收入8.5萬元不到,名下有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奶奶表示,楊某響只去看過幾次悠悠,過年過節也不來。

公訴人總結,楊某響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沒有給被害人照顧,沒有盡到作為父親的責任。雖然奶奶說兒子給過將近10萬元,但公訴人通過奶奶的銀行賬戶,沒有發現相關資金匯入。而且在庭上,楊某響提出自己給過母親1萬元左右。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案發後,悠悠的母親出具了諒解書。

公訴人建議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公訴人表示,楊某鬆、楊某響父子構成故意殺人罪,楊某鬆提議把悠悠推入水中,楊某響同意,兩人一起結束了孩子的生命。公訴人提出,悠悠只有兩張照片,其中有一張笑容十分燦爛,每次她看到悠悠的照片,都會感到痛心。

公訴人給出量刑意見,楊某鬆、楊某響父子的行為觸犯刑法,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楊某響認罪態度較好,可以認定為坦白。楊某響在庭審中,對一些主要情節,避重就輕。楊某響是被害兒童的監護人,但孩子一直是奶奶在撫養,最需要負責的父親卻沒有盡責,還有過殺害孩子的想法甚至還付諸行動。

庭審中,楊某鬆、楊某響都表示,願意接受處罰。楊某響的辯護人認為,楊某響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微信聊天是客觀的,這都是姐姐提出的,楊某響並沒有主動要殺死自己女兒,沒有同意姐姐的提議,這與後來發生溺亡的事情沒有因果關係。楊某響只是沒有阻止父親的行為,並不代表他就是同意這樣的行為。

庭審進行到最後,楊某響哭了出來:“如果判決下來,想早點服刑,想早點回家照顧父母。” 主審法官最後總結,兩名被告人對起訴書中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做了認罪的供述,法庭初步意見是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同時兩被告人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均構成坦白。兩名被告人在最後的陳述中均認罪認罰。

因案情複雜,本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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