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歲的男孩被發現凌晨獨自在街上游蕩,一名40歲的婦女因忽視兒童而被捕'

不完美媽媽 法律 Twitter 北青網 2019-08-30
""一名三歲的男孩被發現凌晨獨自在街上游蕩,一名40歲的婦女因忽視兒童而被捕

北青網訊警察在發現這名兒童的家空空如也後,原本無法找到他父母的警察將他送進了收容所。

但他們證實,一名婦女因涉嫌忽視兒童而被捕。

德文郡和康沃爾郡警方今早在推特上發佈了這一恐怖事件,稱:凌晨3點半在街上發現一名三歲兒童,父母不在家,兒童被忽視調查開始。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孩子可以獨自生活的年齡,但如果將孩子置於危險之中,讓他們單獨生活是一種犯罪行為。

根據全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的說法,12歲以下的兒童很少成熟到可以獨自生活很長一段時間。

16歲以下的孩子不應該被單獨留在家裡過夜——嬰兒、蹣跚學步的孩子和非常年幼的孩子永遠不會被單獨留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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