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偷”走1歲半兒子的背後:一起未婚生育後的撫養權官司

文|每日人物張萌 編輯王輝

近日,一篇有關女子未婚生育後幼子被判給男方的長文引發熱議。這次網絡戰背後,是一場爭奪1歲半幼兒陽陽撫養權的官司。

2019年4月3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令由陽陽的父親崔文撫養陽陽,母親魏圓圓每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

宣判前一個月,魏圓圓在探視時把陽陽從崔文身邊帶走。目前崔文不知陽陽的下落。

從4月5日開始,魏圓圓在微博貼出部分判決書和證據,稱崔文在自己意外懷孕後,打著結婚的名義騙她生子,後以種種理由拖延婚期,在陽陽出生後將她轟出家門。

現在不到兩週歲的兒子要歸崔文撫養,這令她難以接受。在她看來,崔文“工作出差頻繁、父母年邁、只能依靠保姆照顧孩子”,而自己收入穩定、身體健康,判決理由不足以突破法律“兩週歲以下子女,一般與母親生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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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圓圓發佈的微博(部分)。

雙方各執一詞。崔文稱,魏圓圓所說的不是事實。

4月9日,崔文發佈長微博,斥責魏圓圓拿陽陽作為武器和籌碼。他稱自己有相處九年的女友,魏圓圓在交往之初就知道女友的存在。自己沒有同意過要和她領證。在陽陽出生後50天,魏圓圓撇下孩子自行居住。

“她根本不是想要陽陽,她只是想爭取輿論證明她是對的。”崔文說。

意外懷孕後未結婚,男方另有女友

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認定,崔文和魏圓圓從2016年7月開始同居,原本是戀愛關係。

2017年2月,魏圓圓發現自己意外懷孕,經過雙方家長當面協商,她決定留下孩子,過段時間就和崔文領結婚證,一起等待寶寶降生。隨後在4月住進了崔文位於朝陽區的一套房產。

魏圓圓稱,原本定在4月初的領證計劃一拖再拖。崔家先後以舅舅去世、辦綠卡不便變更婚姻狀況等為由拖延婚期,同時又叮囑她不要打掉孩子。魏圓圓在5月時想要引產,經崔家人勸說後放棄了。

對拖延婚期,崔文的看法截然不同,“我本人沒說過要和她結婚”。針對魏圓圓提供的涉及領證的聊天記錄,崔文解釋稱,是對方要求他告訴家人自己懷孕之事,還刻意和崔母搞好關係,才有了這樣的對話。

除此,在2017年4月,魏圓圓謊稱夢到崔文剛去世的舅舅讓二人結婚,催他趕快領證,這極大地傷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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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文與魏母2017年5月的聊天記錄,由魏圓圓提供。

這場民事糾紛,也把另一名叫王可的女性捲入進來。

崔文說,2016年5月,他與魏圓圓剛認識時,就說過自己與王可戀愛多年。他還補充,是魏圓圓主動追求他,還稱不在乎他與王可的關係。2017年4月,魏圓圓讓自己告訴王可她懷孕的事情,隨後王可與他分手,至今未複合。

魏圓圓承認崔文說過他與王可交往多年,但她聽到的說法是,二人當時因家庭原因已分手,所以她才會和崔文交往。

然而,在坐月子時,魏圓圓偷偷通過崔文電腦找到過崔文和王可的雙人照,拍攝信息所對應的正是她懷孕前期、崔文去美國辦綠卡的時間。

對此,崔文稱照片信息有誤,這些照片是自己在2012年至2014年赴美留學時拍攝的。

魏圓圓還發現,崔文和王可有一張合照的背景,是2017年6月17日的北京彩色跑活動。而這一天,她在為次日的電商大促做準備,儲備嬰兒床、撫觸臺、紙尿褲等母嬰用品。

2018年1月,魏圓圓又從崔文的包裡找到一張簽訂於自己孕期的二手寶馬購買協議,買方一欄寫著王可和崔文二人的名字。魏圓圓表示,這讓她對與崔文的這段關係徹底失望。

崔文解釋道,自己是幫前女友王可聯繫了賣車的朋友,車款與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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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文公開魏圓圓抱走陽陽的視頻。

和兒子分開,自願放棄還是被轟走?

懷孕後兩個多月,魏圓圓搬進了崔家位於朝陽區的閒置房屋。

崔文稱,他對魏圓圓要住進他家的事毫不知情,甚至為此和母親大吵一架。

崔文表示,魏圓圓搬進崔家後,自己除出差和培訓外,每週至少有四五天都在陪伴魏圓圓。父母也想來照顧魏圓圓,但她把前來探望的崔家人趕走。

但魏圓圓的說法是,崔文自己不與她同住,卻讓未來的公公來照顧,她難以接受,所以拒絕。

2017年10月5日,魏圓圓產下一子,取名為陽陽。之後,陽陽留在崔家,自己離開獨自居住。但關於搬走的原因和時間,雙方說法不一。

崔文稱,魏圓圓早已打算離開陽陽,想要開始新的生活。孩子出生一週左右就不與她同睡,晚上由月嫂陪護。在陽陽出生的第50天,魏圓圓搬離崔家自行居住。

他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陽陽出生前的9月22日,魏圓圓給崔母發微信稱,“孩子以後要靠你們了”。11月12日,她告訴崔母“我要收拾東西準備搬家”。

11月25日,魏圓圓在物管開具的物品出門條上簽字,將一批行李運出小區。這張出門條,成為法院認定她自行搬離與陽陽共同住所的憑證。

但魏圓圓說,當時只是讓自己的母親帶走部分物品,而她在這套房內一直居住至2018年4月5日,自己是因為對育嬰嫂不滿和崔家人爭吵,控訴崔文孕期出軌、拒絕領證等,被崔母轟出家門才被迫與陽陽分開。

崔文堅稱,魏圓圓在11月25日離開後,在外獨自租房居住。此後的4個多月,她會因探視陽陽不定期回來住上一兩天,拍攝一些照顧孩子的圖像。

離開了崔家的魏圓圓,並未放棄對陽陽的撫養權。

2018年5月,魏圓圓在海淀法院起訴崔文,要求陽陽的撫養權歸自己,對方支付每月10000元的撫養費,賠償精神損失費20萬並書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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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圓圓與崔母2017年11月的聊天記錄,由崔文提供。

為爭撫養權對簿公堂,訴訟過程中母親抱走孩子

2018年7月,該案在海淀法院立案。

隨後,崔文提出了管轄權異議,稱自己住在朝陽,要求將案件轉到朝陽法院審理。

魏圓圓稱,崔文實際上與父母長居海淀,此舉另有所圖。在諮詢律師後,她得知如果不同意移交比直接簽字同意還耗費時間,所以她答應將案件移交至朝陽法院。

8月1日,海淀法院將案件轉給朝陽法院。直到11月底,魏圓圓才收到傳票,通知她12月5日第一次開庭。

然而,一審判決書中顯示,本案是在2019年1月4日立的案。在二審上訴書中,魏圓圓提及這一“先開庭後立案”的情況。

針對魏圓圓的說辭,崔文稱這是無稽之談。他解釋,12月5日這天,只是雙方交換證據和例行調解,他根本沒有出席。而真正的庭審是在2019年1月22日和3月12日。1月4日立案,4月3日出判決,剛好在法律規定的三個月期限內。

2019年1月22日庭審後,魏圓圓等了一個月也沒等到判決結果。

在自己離開崔家的這些日子裡,兒子陽陽先是被窗框夾傷指甲,元旦節時又摔致尺橈骨骨折,魏圓圓坐不住了。

魏圓圓決定利用探視陽陽的機會,將孩子抱走。3月1日下午,崔文和育嬰嫂帶著陽陽到一商場內的兒童遊樂場與魏圓圓見面。趁崔文暫時離開、育嬰嫂在一旁玩手機時,魏圓圓在朋友協助下,抱著陽陽快速離開了商場。

當天,崔文連夜驅車趕往魏圓圓老家尋找陽陽下落,其父母則在魏圓圓公司門口等待至深夜。

魏圓圓把崔家人全部拉黑,只給崔文發過幾個證明孩子安全的視頻,始終不肯透露陽陽的位置。

此後的七十餘天,崔家人再也沒見到陽陽。

3月12日,朝陽法院因訴訟過程中事實有變再次開庭審理本案。4月3日下達判決,將陽陽判歸崔文撫養。

判決書顯示,判決的重要原因是魏圓圓擅自改變了陽陽的生活環境,且拒絕崔文探望,而陽陽在崔家生活時,基本能保證魏圓圓的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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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書節選,圖片由魏圓圓提供。

崔文保留了魏圓圓每次要求探視的聊天記錄。陽陽1歲時,他還邀請魏圓圓一起拍攝全家福。

他稱,陽陽被抱走前的數月內,他只拒絕過魏圓圓一次探視要求。2018年12月5日交換證據後,魏圓圓攜父母到崔家要求看孩子。崔文正與律師討論案情,陽陽也快睡覺了,便示意父親不讓魏家人進門,但之後告訴魏圓圓可以第二天來看孩子。

魏圓圓提供的探視遭拒的視頻顯示,12月5日這天,她和父母在崔家門口反覆敲門要求探視,遭到拒絕。

而提到拒絕崔文探視的理由,魏圓圓解釋道,她將陽陽藏匿起來不讓探視,是因為崔家態度強硬,她怕孩子被搶走。

在抱走陽陽13天后,魏圓圓發現,崔文家的育嬰嫂在微信群中發佈消息稱陽陽被陌生人搶走,還貼上了陽陽的照片,留下了崔文及其母親的聯繫方式。

3月14日,魏圓圓以散佈虛假信息為由到派出所報案。剛回到住所樓下,就被崔文父親和姑姑攔下質問陽陽的下落。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期間,崔文姑姑被魏圓圓推入路邊樹池,造成腰、肩等軟組織挫傷。

因陽陽在身邊,魏圓圓狀態好了起來。但她仍然無法理解一審將孩子判給崔文的判決結果。

“說我不給陽陽創造穩定的家庭環境?崔文連婚都不結,壓根就沒創造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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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節,崔文抱著陽陽,圖片由崔文提供。

女方曝光判決書稱不合理,雙方網絡戰,等待二審開庭

魏圓圓原本以為法院一定會把陽陽判給她。“又沒結婚,陽陽不到兩歲,我身心健康,稅後收入超過一萬五,怎麼會把陽陽判給男方呢?”

魏圓圓質疑,判決書中沒提到她提交給法庭有關陽陽的出生證明這一關鍵證據,判決也未參考最高法對“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的規定。

判決書還顯示,法院認定她的居住環境、收入情況及時間充裕度等均不如崔文優越。魏圓圓在某傳媒公司擔任高級製片人,月收入約為17000元,低於崔文,但崔文的公司出具了他需要頻繁出差的證明。

對此,崔文解釋稱,去年魏圓圓到他公司大鬧一場後,老闆才把自己調到了需要經常出差的崗位。而且,出差時家裡也還有父母和育嬰嫂照看,遠比魏圓圓精力充足、經驗豐富。

5月1日,崔文公開魏圓圓抱走陽陽時的監控視頻,顯示陽陽當時沒有穿鞋、沒套外衣。他希望網友能看到,魏圓圓忽視陽陽的健康,但卻遭網友大加指責,這令他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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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圓圓與陽陽的近照,圖片由魏圓圓提供。

崔文告訴每日人物,除了陽陽被抱走帶來的傷害外,在這場撫養權爭奪戰中,魏圓圓指使魏家人舉報他父母的收入及私生活問題,用“電話炸彈”使他無法正常通話,最後還將一審判決結果等發到網上,這嚴重影響了一家人的生活。崔文透露,自己曾有過為孩子結婚的念頭,但因魏圓圓性格偏激,還是無法接受與她結婚。

陽陽出生後,魏圓圓擬了一份聯合撫養協議,不用領證,她帶著孩子繼續在崔家居住,撫養費用由二人四六開,但崔文還是拒絕了,“我花費的錢比協議上還多得多,四六分?難道她還要補給我錢嗎?”

崔文稱,每月花費近一萬五千元,給陽陽請育嬰嫂、報早教課和游泳班。陽陽患有佝僂病,他驅車到外地購買專用鈣片。

“她都不知道陽陽的作息,喝什麼奶粉,吃什麼輔食,我沒法放心孩子跟著她。”陽陽被抱走的第一週,崔文瘦了九斤。

在魏圓圓借網絡爭取支持的同時,崔文也在維護自己的權益。魏圓圓此前發佈的多條微博因為崔文投訴其侵犯名譽權被刪除,聲援她的大V也收到了來自崔文的律師函。

據魏圓圓透露,目前該案有新進展,二審法官已分配到位。

​(文中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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