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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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收到一位已婚女人的留言,結婚3年,準備離婚了,卻被丈夫索要彩禮的20萬退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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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收到一位已婚女人的留言,結婚3年,準備離婚了,卻被丈夫索要彩禮的20萬退回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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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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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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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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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在2018年1月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因為懷孕了,冬天風裡來雨裡去,人就感冒發燒。實在扛不住,又不敢隨意請假,畢竟要自己養活自己。

兩個人感情一直不穩定,我決定不留下這個孩子。

懷孕後生病吃藥掛鹽水,以及剖腹產不足2年不能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後,我說不能留下這個孩子。

他不捨得。但是,我堅決。

陪同我流產的是我媽。他被我催促才給了4000塊錢,手術當天,他說打不到車,趕不上就沒來。

我術後第5天,他才去我媽那看了一眼,大概坐了10分鐘就走了。全程無交流。

12天后,我太想兒子了,也沒法和老闆請更長時間的假。就返回工作崗位了。

年底回去的時候,婆婆對媒人說,給了我4000塊錢,卻休息不到半個月就去上班了。

因為搬出來之前,是和婆婆住一起的。婆婆覺得我花錢厲害,更覺得我孃家人貪圖錢財,也覺得我太照顧孃家了。

其實花錢的事情,我從訂婚懷孕到產子後,總共從他手裡拿了3.1萬。

其中還包括,我父母過生日他隨的禮,過年過節隨的禮,我買生產待用品和小孩子的日用品這些。

當然平時家裡的米、菜、煤氣、水電費,我都不用交也不用管。

我自懷孕後就離職了,一直到孩子4個月後才開始上班。上班後,就自己花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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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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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在2018年1月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因為懷孕了,冬天風裡來雨裡去,人就感冒發燒。實在扛不住,又不敢隨意請假,畢竟要自己養活自己。

兩個人感情一直不穩定,我決定不留下這個孩子。

懷孕後生病吃藥掛鹽水,以及剖腹產不足2年不能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後,我說不能留下這個孩子。

他不捨得。但是,我堅決。

陪同我流產的是我媽。他被我催促才給了4000塊錢,手術當天,他說打不到車,趕不上就沒來。

我術後第5天,他才去我媽那看了一眼,大概坐了10分鐘就走了。全程無交流。

12天后,我太想兒子了,也沒法和老闆請更長時間的假。就返回工作崗位了。

年底回去的時候,婆婆對媒人說,給了我4000塊錢,卻休息不到半個月就去上班了。

因為搬出來之前,是和婆婆住一起的。婆婆覺得我花錢厲害,更覺得我孃家人貪圖錢財,也覺得我太照顧孃家了。

其實花錢的事情,我從訂婚懷孕到產子後,總共從他手裡拿了3.1萬。

其中還包括,我父母過生日他隨的禮,過年過節隨的禮,我買生產待用品和小孩子的日用品這些。

當然平時家裡的米、菜、煤氣、水電費,我都不用交也不用管。

我自懷孕後就離職了,一直到孩子4個月後才開始上班。上班後,就自己花自己的錢。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期間,因為他要回家考駕照一個月,我白天上班,下午下班回家幫他發貨,然後帶娃。他給了我10萬元。

駕照考出來之後,他說要買車,叫我把錢給他。

我先給了8萬,然後他質問我,一個月就花了2萬。然後我就再轉了1萬給他。

花費的5000做了表格列了明細給他,剩下的5000我說留在手上,以後不用問他要。

至此,他和他媽媽就覺得我花錢太大手大腳。也不再給我錢。

財務各自獨立。孩子奶粉和尿不溼都是他負責。小孩子的奶瓶,衣服,鞋子基本上都是我買。孩子生病基本都是我帶去看醫生。9個月後的嬰兒疫苗基本都是他帶去打。

熬過了2018年的農曆新年,我們依然外出打工。

因為婆媳問題,他爸媽說不想出來幫忙帶孩子。而他又是典型的媽寶男,一切都很依賴他媽媽。

母子相脅迫,他媽媽還是帶著我兒子來到了我們所在的城市。而我也解了對孩子的相思苦。

可是夫妻間的矛盾依然存在。期間不好不壞,偶爾拌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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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在2018年1月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因為懷孕了,冬天風裡來雨裡去,人就感冒發燒。實在扛不住,又不敢隨意請假,畢竟要自己養活自己。

兩個人感情一直不穩定,我決定不留下這個孩子。

懷孕後生病吃藥掛鹽水,以及剖腹產不足2年不能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後,我說不能留下這個孩子。

他不捨得。但是,我堅決。

陪同我流產的是我媽。他被我催促才給了4000塊錢,手術當天,他說打不到車,趕不上就沒來。

我術後第5天,他才去我媽那看了一眼,大概坐了10分鐘就走了。全程無交流。

12天后,我太想兒子了,也沒法和老闆請更長時間的假。就返回工作崗位了。

年底回去的時候,婆婆對媒人說,給了我4000塊錢,卻休息不到半個月就去上班了。

因為搬出來之前,是和婆婆住一起的。婆婆覺得我花錢厲害,更覺得我孃家人貪圖錢財,也覺得我太照顧孃家了。

其實花錢的事情,我從訂婚懷孕到產子後,總共從他手裡拿了3.1萬。

其中還包括,我父母過生日他隨的禮,過年過節隨的禮,我買生產待用品和小孩子的日用品這些。

當然平時家裡的米、菜、煤氣、水電費,我都不用交也不用管。

我自懷孕後就離職了,一直到孩子4個月後才開始上班。上班後,就自己花自己的錢。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期間,因為他要回家考駕照一個月,我白天上班,下午下班回家幫他發貨,然後帶娃。他給了我10萬元。

駕照考出來之後,他說要買車,叫我把錢給他。

我先給了8萬,然後他質問我,一個月就花了2萬。然後我就再轉了1萬給他。

花費的5000做了表格列了明細給他,剩下的5000我說留在手上,以後不用問他要。

至此,他和他媽媽就覺得我花錢太大手大腳。也不再給我錢。

財務各自獨立。孩子奶粉和尿不溼都是他負責。小孩子的奶瓶,衣服,鞋子基本上都是我買。孩子生病基本都是我帶去看醫生。9個月後的嬰兒疫苗基本都是他帶去打。

熬過了2018年的農曆新年,我們依然外出打工。

因為婆媳問題,他爸媽說不想出來幫忙帶孩子。而他又是典型的媽寶男,一切都很依賴他媽媽。

母子相脅迫,他媽媽還是帶著我兒子來到了我們所在的城市。而我也解了對孩子的相思苦。

可是夫妻間的矛盾依然存在。期間不好不壞,偶爾拌嘴。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2018年4月左右,因為吵架,他在我出租房對我再次動手。我報警了。第三天我們到派出所做了一個諒解書。

隨後,我又到他家看孩子,兩個人又不清不楚的牽扯在一起了。

就這樣,我們磕磕碰碰,糾糾纏纏,打打殺殺,一直拖到現在。至今為止,離婚提出多少次,我都記不清了。

一場稀裡糊塗的相親,懷孕,生子,一場還沒有婚禮酒席的婚姻,就這樣把兩個人折磨得筋疲力盡。

終於在2019年6月,兩個人都想離婚的前提下,彼此說好了離婚。可是當我提出離婚條件:

A. 孩子撫養權歸我,彩禮不予退回,孩子每月撫養費500元。卻遭到拒絕。

B. 孩子撫養權歸他,我出12萬元撫養費,隨時看孩子,也遭到拒絕。

C. 司法程序解決問題。

直到昨天他還說他沒想好條件,我提議走司法程序判離。他同意。

可是,即使是司法程序,難道不用兩個人提條件嗎?或者他覺得誰起訴,誰主張,誰舉證,而故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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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在2018年1月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因為懷孕了,冬天風裡來雨裡去,人就感冒發燒。實在扛不住,又不敢隨意請假,畢竟要自己養活自己。

兩個人感情一直不穩定,我決定不留下這個孩子。

懷孕後生病吃藥掛鹽水,以及剖腹產不足2年不能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後,我說不能留下這個孩子。

他不捨得。但是,我堅決。

陪同我流產的是我媽。他被我催促才給了4000塊錢,手術當天,他說打不到車,趕不上就沒來。

我術後第5天,他才去我媽那看了一眼,大概坐了10分鐘就走了。全程無交流。

12天后,我太想兒子了,也沒法和老闆請更長時間的假。就返回工作崗位了。

年底回去的時候,婆婆對媒人說,給了我4000塊錢,卻休息不到半個月就去上班了。

因為搬出來之前,是和婆婆住一起的。婆婆覺得我花錢厲害,更覺得我孃家人貪圖錢財,也覺得我太照顧孃家了。

其實花錢的事情,我從訂婚懷孕到產子後,總共從他手裡拿了3.1萬。

其中還包括,我父母過生日他隨的禮,過年過節隨的禮,我買生產待用品和小孩子的日用品這些。

當然平時家裡的米、菜、煤氣、水電費,我都不用交也不用管。

我自懷孕後就離職了,一直到孩子4個月後才開始上班。上班後,就自己花自己的錢。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期間,因為他要回家考駕照一個月,我白天上班,下午下班回家幫他發貨,然後帶娃。他給了我10萬元。

駕照考出來之後,他說要買車,叫我把錢給他。

我先給了8萬,然後他質問我,一個月就花了2萬。然後我就再轉了1萬給他。

花費的5000做了表格列了明細給他,剩下的5000我說留在手上,以後不用問他要。

至此,他和他媽媽就覺得我花錢太大手大腳。也不再給我錢。

財務各自獨立。孩子奶粉和尿不溼都是他負責。小孩子的奶瓶,衣服,鞋子基本上都是我買。孩子生病基本都是我帶去看醫生。9個月後的嬰兒疫苗基本都是他帶去打。

熬過了2018年的農曆新年,我們依然外出打工。

因為婆媳問題,他爸媽說不想出來幫忙帶孩子。而他又是典型的媽寶男,一切都很依賴他媽媽。

母子相脅迫,他媽媽還是帶著我兒子來到了我們所在的城市。而我也解了對孩子的相思苦。

可是夫妻間的矛盾依然存在。期間不好不壞,偶爾拌嘴。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2018年4月左右,因為吵架,他在我出租房對我再次動手。我報警了。第三天我們到派出所做了一個諒解書。

隨後,我又到他家看孩子,兩個人又不清不楚的牽扯在一起了。

就這樣,我們磕磕碰碰,糾糾纏纏,打打殺殺,一直拖到現在。至今為止,離婚提出多少次,我都記不清了。

一場稀裡糊塗的相親,懷孕,生子,一場還沒有婚禮酒席的婚姻,就這樣把兩個人折磨得筋疲力盡。

終於在2019年6月,兩個人都想離婚的前提下,彼此說好了離婚。可是當我提出離婚條件:

A. 孩子撫養權歸我,彩禮不予退回,孩子每月撫養費500元。卻遭到拒絕。

B. 孩子撫養權歸他,我出12萬元撫養費,隨時看孩子,也遭到拒絕。

C. 司法程序解決問題。

直到昨天他還說他沒想好條件,我提議走司法程序判離。他同意。

可是,即使是司法程序,難道不用兩個人提條件嗎?或者他覺得誰起訴,誰主張,誰舉證,而故意拖延。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你說我該怎麼辦?

找律師解決還是嘗試和他溝通和平分手?畢竟我想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小,也想爭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1、 孩子的撫養權,我是想給他的。

主要是,男孩子跟著爸爸對他性格培養會好一點。先階段他也有爺爺奶奶陪同。

再者,他的經濟能力不比我差,給孩子的生存條件應該不會太差。

我月入8K左右,已經買車。

如果帶孩子要考慮請孃家人幫忙,可是媽媽身體不好。弟弟還沒娶親結婚生子。我的工作面臨出差,是必須有我孃家人幫忙才能搞定的。

另外,孩子跟他,我還會一週看一次,一年帶他出去旅遊2-3次。跟著我,以他父親的性格,孩子將會再也沒有親生父親的愛。

2、 財產。

我產子上班以後就不再有經濟糾葛。我也不想去爭他的婚後財產。

因為店鋪是他爸爸名字註冊,現在兩個姐姐入股,他完全可以說,他沒有財產,搞不好還有一堆欠債。

彩禮錢,我想保住三分之二左右。以後作為孩子的教育費用或者他成年後,給他。

能給點建議嗎?

"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收到一位已婚女人的留言,結婚3年,準備離婚了,卻被丈夫索要彩禮的20萬退回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在2018年1月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因為懷孕了,冬天風裡來雨裡去,人就感冒發燒。實在扛不住,又不敢隨意請假,畢竟要自己養活自己。

兩個人感情一直不穩定,我決定不留下這個孩子。

懷孕後生病吃藥掛鹽水,以及剖腹產不足2年不能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後,我說不能留下這個孩子。

他不捨得。但是,我堅決。

陪同我流產的是我媽。他被我催促才給了4000塊錢,手術當天,他說打不到車,趕不上就沒來。

我術後第5天,他才去我媽那看了一眼,大概坐了10分鐘就走了。全程無交流。

12天后,我太想兒子了,也沒法和老闆請更長時間的假。就返回工作崗位了。

年底回去的時候,婆婆對媒人說,給了我4000塊錢,卻休息不到半個月就去上班了。

因為搬出來之前,是和婆婆住一起的。婆婆覺得我花錢厲害,更覺得我孃家人貪圖錢財,也覺得我太照顧孃家了。

其實花錢的事情,我從訂婚懷孕到產子後,總共從他手裡拿了3.1萬。

其中還包括,我父母過生日他隨的禮,過年過節隨的禮,我買生產待用品和小孩子的日用品這些。

當然平時家裡的米、菜、煤氣、水電費,我都不用交也不用管。

我自懷孕後就離職了,一直到孩子4個月後才開始上班。上班後,就自己花自己的錢。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期間,因為他要回家考駕照一個月,我白天上班,下午下班回家幫他發貨,然後帶娃。他給了我10萬元。

駕照考出來之後,他說要買車,叫我把錢給他。

我先給了8萬,然後他質問我,一個月就花了2萬。然後我就再轉了1萬給他。

花費的5000做了表格列了明細給他,剩下的5000我說留在手上,以後不用問他要。

至此,他和他媽媽就覺得我花錢太大手大腳。也不再給我錢。

財務各自獨立。孩子奶粉和尿不溼都是他負責。小孩子的奶瓶,衣服,鞋子基本上都是我買。孩子生病基本都是我帶去看醫生。9個月後的嬰兒疫苗基本都是他帶去打。

熬過了2018年的農曆新年,我們依然外出打工。

因為婆媳問題,他爸媽說不想出來幫忙帶孩子。而他又是典型的媽寶男,一切都很依賴他媽媽。

母子相脅迫,他媽媽還是帶著我兒子來到了我們所在的城市。而我也解了對孩子的相思苦。

可是夫妻間的矛盾依然存在。期間不好不壞,偶爾拌嘴。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2018年4月左右,因為吵架,他在我出租房對我再次動手。我報警了。第三天我們到派出所做了一個諒解書。

隨後,我又到他家看孩子,兩個人又不清不楚的牽扯在一起了。

就這樣,我們磕磕碰碰,糾糾纏纏,打打殺殺,一直拖到現在。至今為止,離婚提出多少次,我都記不清了。

一場稀裡糊塗的相親,懷孕,生子,一場還沒有婚禮酒席的婚姻,就這樣把兩個人折磨得筋疲力盡。

終於在2019年6月,兩個人都想離婚的前提下,彼此說好了離婚。可是當我提出離婚條件:

A. 孩子撫養權歸我,彩禮不予退回,孩子每月撫養費500元。卻遭到拒絕。

B. 孩子撫養權歸他,我出12萬元撫養費,隨時看孩子,也遭到拒絕。

C. 司法程序解決問題。

直到昨天他還說他沒想好條件,我提議走司法程序判離。他同意。

可是,即使是司法程序,難道不用兩個人提條件嗎?或者他覺得誰起訴,誰主張,誰舉證,而故意拖延。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你說我該怎麼辦?

找律師解決還是嘗試和他溝通和平分手?畢竟我想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小,也想爭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1、 孩子的撫養權,我是想給他的。

主要是,男孩子跟著爸爸對他性格培養會好一點。先階段他也有爺爺奶奶陪同。

再者,他的經濟能力不比我差,給孩子的生存條件應該不會太差。

我月入8K左右,已經買車。

如果帶孩子要考慮請孃家人幫忙,可是媽媽身體不好。弟弟還沒娶親結婚生子。我的工作面臨出差,是必須有我孃家人幫忙才能搞定的。

另外,孩子跟他,我還會一週看一次,一年帶他出去旅遊2-3次。跟著我,以他父親的性格,孩子將會再也沒有親生父親的愛。

2、 財產。

我產子上班以後就不再有經濟糾葛。我也不想去爭他的婚後財產。

因為店鋪是他爸爸名字註冊,現在兩個姐姐入股,他完全可以說,他沒有財產,搞不好還有一堆欠債。

彩禮錢,我想保住三分之二左右。以後作為孩子的教育費用或者他成年後,給他。

能給點建議嗎?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結語】

如果只是諮詢一件事具體如何解決,自己並沒有從這樣的經歷中進行深度思考。那自然不會真正改變什麼。

所以我建議你係統去學習瞭解自己,改變自己不合適的思維模式,解決問題的方式。這樣,才可能真正提高自己的人生段位!

談戀愛的是你倆,你都奔向他的城市,還懷了孕,就算前任來糾纏,這事兒你應該也能說得清。

處理得好,還會增加倆人的感情。因為男性要有“贏”的感覺,恰好這個機會能給他這種感覺。

這麼好的機會,卻被弄成矛盾。所以,回頭看你在某些方面處理問題的角度和思路一定有不妥之處。

隨後的結婚,你們兩個年輕人不是把父母當“資源和支持”,結果自然是讓父母背鍋。

可是婚是你們結,日子需要你們過呀。就算對雙方家長有不滿,也挺正常。

畢竟剛認識沒有恩情在,但婚後,主次關係不分,人情事理不分,便是自己做得不應該的地方。

結了婚是一家人了,有些關係要慢慢調和,儘量往好處努力。

生兒子,又是個扭轉關係的契機。如果小倆口會做事,利用這個機會,可以緩和兩家的關係。這樣對你們以後生活也有幫助。

男方家暴顯然不對。但倆人關係磨合一定要有度,遇到問題只會“剛”,一個賭氣一個暴力,事後不反省,不想辦法自己解決。只會讓更多外人攪進來增加“難看度”,這又是不夠明智的地方。

如果你把對方當成自己人,或者你希望自己成為女主人。

那麼你看問題,就要從整個家庭的角度去看,對老公的性格要摸清楚,該剛的地方剛,該柔的地方柔。

看起來,你老公很愛孩子,倆人就可以從孩子角度來做些相處規則。這一點,你老公應該更容易接受。

"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收到一位已婚女人的留言,結婚3年,準備離婚了,卻被丈夫索要彩禮的20萬退回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在2018年1月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因為懷孕了,冬天風裡來雨裡去,人就感冒發燒。實在扛不住,又不敢隨意請假,畢竟要自己養活自己。

兩個人感情一直不穩定,我決定不留下這個孩子。

懷孕後生病吃藥掛鹽水,以及剖腹產不足2年不能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後,我說不能留下這個孩子。

他不捨得。但是,我堅決。

陪同我流產的是我媽。他被我催促才給了4000塊錢,手術當天,他說打不到車,趕不上就沒來。

我術後第5天,他才去我媽那看了一眼,大概坐了10分鐘就走了。全程無交流。

12天后,我太想兒子了,也沒法和老闆請更長時間的假。就返回工作崗位了。

年底回去的時候,婆婆對媒人說,給了我4000塊錢,卻休息不到半個月就去上班了。

因為搬出來之前,是和婆婆住一起的。婆婆覺得我花錢厲害,更覺得我孃家人貪圖錢財,也覺得我太照顧孃家了。

其實花錢的事情,我從訂婚懷孕到產子後,總共從他手裡拿了3.1萬。

其中還包括,我父母過生日他隨的禮,過年過節隨的禮,我買生產待用品和小孩子的日用品這些。

當然平時家裡的米、菜、煤氣、水電費,我都不用交也不用管。

我自懷孕後就離職了,一直到孩子4個月後才開始上班。上班後,就自己花自己的錢。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期間,因為他要回家考駕照一個月,我白天上班,下午下班回家幫他發貨,然後帶娃。他給了我10萬元。

駕照考出來之後,他說要買車,叫我把錢給他。

我先給了8萬,然後他質問我,一個月就花了2萬。然後我就再轉了1萬給他。

花費的5000做了表格列了明細給他,剩下的5000我說留在手上,以後不用問他要。

至此,他和他媽媽就覺得我花錢太大手大腳。也不再給我錢。

財務各自獨立。孩子奶粉和尿不溼都是他負責。小孩子的奶瓶,衣服,鞋子基本上都是我買。孩子生病基本都是我帶去看醫生。9個月後的嬰兒疫苗基本都是他帶去打。

熬過了2018年的農曆新年,我們依然外出打工。

因為婆媳問題,他爸媽說不想出來幫忙帶孩子。而他又是典型的媽寶男,一切都很依賴他媽媽。

母子相脅迫,他媽媽還是帶著我兒子來到了我們所在的城市。而我也解了對孩子的相思苦。

可是夫妻間的矛盾依然存在。期間不好不壞,偶爾拌嘴。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2018年4月左右,因為吵架,他在我出租房對我再次動手。我報警了。第三天我們到派出所做了一個諒解書。

隨後,我又到他家看孩子,兩個人又不清不楚的牽扯在一起了。

就這樣,我們磕磕碰碰,糾糾纏纏,打打殺殺,一直拖到現在。至今為止,離婚提出多少次,我都記不清了。

一場稀裡糊塗的相親,懷孕,生子,一場還沒有婚禮酒席的婚姻,就這樣把兩個人折磨得筋疲力盡。

終於在2019年6月,兩個人都想離婚的前提下,彼此說好了離婚。可是當我提出離婚條件:

A. 孩子撫養權歸我,彩禮不予退回,孩子每月撫養費500元。卻遭到拒絕。

B. 孩子撫養權歸他,我出12萬元撫養費,隨時看孩子,也遭到拒絕。

C. 司法程序解決問題。

直到昨天他還說他沒想好條件,我提議走司法程序判離。他同意。

可是,即使是司法程序,難道不用兩個人提條件嗎?或者他覺得誰起訴,誰主張,誰舉證,而故意拖延。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你說我該怎麼辦?

找律師解決還是嘗試和他溝通和平分手?畢竟我想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小,也想爭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1、 孩子的撫養權,我是想給他的。

主要是,男孩子跟著爸爸對他性格培養會好一點。先階段他也有爺爺奶奶陪同。

再者,他的經濟能力不比我差,給孩子的生存條件應該不會太差。

我月入8K左右,已經買車。

如果帶孩子要考慮請孃家人幫忙,可是媽媽身體不好。弟弟還沒娶親結婚生子。我的工作面臨出差,是必須有我孃家人幫忙才能搞定的。

另外,孩子跟他,我還會一週看一次,一年帶他出去旅遊2-3次。跟著我,以他父親的性格,孩子將會再也沒有親生父親的愛。

2、 財產。

我產子上班以後就不再有經濟糾葛。我也不想去爭他的婚後財產。

因為店鋪是他爸爸名字註冊,現在兩個姐姐入股,他完全可以說,他沒有財產,搞不好還有一堆欠債。

彩禮錢,我想保住三分之二左右。以後作為孩子的教育費用或者他成年後,給他。

能給點建議嗎?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結語】

如果只是諮詢一件事具體如何解決,自己並沒有從這樣的經歷中進行深度思考。那自然不會真正改變什麼。

所以我建議你係統去學習瞭解自己,改變自己不合適的思維模式,解決問題的方式。這樣,才可能真正提高自己的人生段位!

談戀愛的是你倆,你都奔向他的城市,還懷了孕,就算前任來糾纏,這事兒你應該也能說得清。

處理得好,還會增加倆人的感情。因為男性要有“贏”的感覺,恰好這個機會能給他這種感覺。

這麼好的機會,卻被弄成矛盾。所以,回頭看你在某些方面處理問題的角度和思路一定有不妥之處。

隨後的結婚,你們兩個年輕人不是把父母當“資源和支持”,結果自然是讓父母背鍋。

可是婚是你們結,日子需要你們過呀。就算對雙方家長有不滿,也挺正常。

畢竟剛認識沒有恩情在,但婚後,主次關係不分,人情事理不分,便是自己做得不應該的地方。

結了婚是一家人了,有些關係要慢慢調和,儘量往好處努力。

生兒子,又是個扭轉關係的契機。如果小倆口會做事,利用這個機會,可以緩和兩家的關係。這樣對你們以後生活也有幫助。

男方家暴顯然不對。但倆人關係磨合一定要有度,遇到問題只會“剛”,一個賭氣一個暴力,事後不反省,不想辦法自己解決。只會讓更多外人攪進來增加“難看度”,這又是不夠明智的地方。

如果你把對方當成自己人,或者你希望自己成為女主人。

那麼你看問題,就要從整個家庭的角度去看,對老公的性格要摸清楚,該剛的地方剛,該柔的地方柔。

看起來,你老公很愛孩子,倆人就可以從孩子角度來做些相處規則。這一點,你老公應該更容易接受。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身高矮不算矮,心理矮化自己,就沒法救了。

如果當初你配不上他,倆人也不可能那麼快在一起。你一定有自己的優勢在。

因為矮化自己,反而要折騰出“要強”的樣子。孩子都生了,還要強調自己賺錢養自己,確實也有點問題。

生了孩子,就需要整個家庭協調運作,包括錢和時間精力。

你自己沒把自己當女主人,而是在“自卑心”作祟的情況下,非要顯示一下自己“強”的一面。

在家庭中,不需要這些,這些只能引起“內戰”。你本應該把老公拉到你的戰壕裡,剛的一面,顯露給小家庭以外的人。

如果那時,你鐵了心要離婚,那麼不要二胎是對的。如果想和好,要二胎,也是第二個契機。

一個男人媽寶男不是最可怕的,你要知道媽寶男的內心都藏著一顆反抗父母的心。怕的是你沒有在該爭取的時候爭取到老公的態度。

你們是年輕人,還有孩子,本應有更多共同語言。雙方父母,在你們關係越來越好的時候,會逐漸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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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收到一位已婚女人的留言,結婚3年,準備離婚了,卻被丈夫索要彩禮的20萬退回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和他2016年初,通過相親認識,不到半個月就訂婚並在一起,一個月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

隨後,我辭職從400公里外的城市來到他的城市。

懷孕期間,兩個人因為我前任男友打電話和發郵件給我不捨得分手,導致兩個人矛盾初顯。

後因兩家親戚走動,禮數問題,兩家家長矛盾滋生,且如雪球越滾越大。

大到,他迫於我父母的壓力,才在10月份領證;

大到,我們老家在同一個縣城,過年走親戚串門,他不願意去我家,我不願去他家,也不願叫他爸媽。

2016年11月,我剖腹生下一個8斤多的男孩。可是雙方都沒有初為父母的喜悅。

2017年1月初,兩個人吵架,他說孩子不是他的要驗DNA。

2017年7月,因為瑣事,兩個人吵架,他第一次動手。

我當晚把行李收拾好,打包回了孃家。也把工作給辭了。

他第二天請了兩個朋友,帶著他媽媽和孩子,來到孃家,勸我回去。我沒有回去。

當天,孩子留下了,第三天,我出去辦事,他和他媽媽來帶娃回去。我媽和他們吵了一架,孩子被帶走了。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之後,我舅舅打電話給他勸和,他家兩個姐姐才象徵性地到我家勸我回去。

我說可以,但是我不會再和婆婆一起住,也不會再叫她媽。能接受我就回去。他沒有答應。

當天,他兩個姐姐說孩子想媽媽,叫我回去看看孩子。我答應了。當天下午看了孩子,晚上回到自己家。

辭職之前,我就去另一家公司應聘了, 也被錄用了。因為家暴事件,延遲了半個月入職。

所以,那天看完孩子,3天后,我自己找了個離孩子挺近的房子住下來,一週後買了個電動車,每天騎行一個小時上下班。

只為了晚上或者早上能多看看孩子,陪陪孩子。也開始了2個人的半分居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我是外貿業務員,他是個體戶,自己開網店,自己生產所銷售的產品。

生娃前,他是自己銷售。在2017年8月份開始,他兩個姐姐入股,姐姐負責加工,他負責銷售和發貨收款。

我們訂婚,按照當時的鄉鎮風俗,我得到了二十多萬的彩禮錢。

他家暴後,我沒有立即離婚是因為孩子太小,不到一週歲。實在捨不得。

也源於自己內心對自己的否定,我感覺自己配不上他。即使我是本科學歷,我是銷售,當時月入5K左右。

可能因為從小對自己1.42m的身高的自卑。我一度覺得自己配不上他,一個初二畢業,身高1.75m比我小一歲的男人。

訂婚那一年,我已經29歲。他也28歲了。

而他可能因為有二十多萬的彩禮錢在我手上,不敢隨意離婚。畢竟對於農村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目。

就這樣,我倆婚姻和孩子來得稀裡糊塗。日子過得恍恍惚惚渾渾噩噩。

就這樣分分合合,在2017年底的時候,因為媒人的勸說,雙方家庭的傳統觀念,我們都沒有分開。偶爾在一起,偶爾有夫妻生活。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在2018年1月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懷孕了。

因為懷孕了,冬天風裡來雨裡去,人就感冒發燒。實在扛不住,又不敢隨意請假,畢竟要自己養活自己。

兩個人感情一直不穩定,我決定不留下這個孩子。

懷孕後生病吃藥掛鹽水,以及剖腹產不足2年不能懷孕的事情告訴他後,我說不能留下這個孩子。

他不捨得。但是,我堅決。

陪同我流產的是我媽。他被我催促才給了4000塊錢,手術當天,他說打不到車,趕不上就沒來。

我術後第5天,他才去我媽那看了一眼,大概坐了10分鐘就走了。全程無交流。

12天后,我太想兒子了,也沒法和老闆請更長時間的假。就返回工作崗位了。

年底回去的時候,婆婆對媒人說,給了我4000塊錢,卻休息不到半個月就去上班了。

因為搬出來之前,是和婆婆住一起的。婆婆覺得我花錢厲害,更覺得我孃家人貪圖錢財,也覺得我太照顧孃家了。

其實花錢的事情,我從訂婚懷孕到產子後,總共從他手裡拿了3.1萬。

其中還包括,我父母過生日他隨的禮,過年過節隨的禮,我買生產待用品和小孩子的日用品這些。

當然平時家裡的米、菜、煤氣、水電費,我都不用交也不用管。

我自懷孕後就離職了,一直到孩子4個月後才開始上班。上班後,就自己花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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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因為他要回家考駕照一個月,我白天上班,下午下班回家幫他發貨,然後帶娃。他給了我10萬元。

駕照考出來之後,他說要買車,叫我把錢給他。

我先給了8萬,然後他質問我,一個月就花了2萬。然後我就再轉了1萬給他。

花費的5000做了表格列了明細給他,剩下的5000我說留在手上,以後不用問他要。

至此,他和他媽媽就覺得我花錢太大手大腳。也不再給我錢。

財務各自獨立。孩子奶粉和尿不溼都是他負責。小孩子的奶瓶,衣服,鞋子基本上都是我買。孩子生病基本都是我帶去看醫生。9個月後的嬰兒疫苗基本都是他帶去打。

熬過了2018年的農曆新年,我們依然外出打工。

因為婆媳問題,他爸媽說不想出來幫忙帶孩子。而他又是典型的媽寶男,一切都很依賴他媽媽。

母子相脅迫,他媽媽還是帶著我兒子來到了我們所在的城市。而我也解了對孩子的相思苦。

可是夫妻間的矛盾依然存在。期間不好不壞,偶爾拌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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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左右,因為吵架,他在我出租房對我再次動手。我報警了。第三天我們到派出所做了一個諒解書。

隨後,我又到他家看孩子,兩個人又不清不楚的牽扯在一起了。

就這樣,我們磕磕碰碰,糾糾纏纏,打打殺殺,一直拖到現在。至今為止,離婚提出多少次,我都記不清了。

一場稀裡糊塗的相親,懷孕,生子,一場還沒有婚禮酒席的婚姻,就這樣把兩個人折磨得筋疲力盡。

終於在2019年6月,兩個人都想離婚的前提下,彼此說好了離婚。可是當我提出離婚條件:

A. 孩子撫養權歸我,彩禮不予退回,孩子每月撫養費500元。卻遭到拒絕。

B. 孩子撫養權歸他,我出12萬元撫養費,隨時看孩子,也遭到拒絕。

C. 司法程序解決問題。

直到昨天他還說他沒想好條件,我提議走司法程序判離。他同意。

可是,即使是司法程序,難道不用兩個人提條件嗎?或者他覺得誰起訴,誰主張,誰舉證,而故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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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我該怎麼辦?

找律師解決還是嘗試和他溝通和平分手?畢竟我想把對孩子的傷害降低到最小,也想爭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1、 孩子的撫養權,我是想給他的。

主要是,男孩子跟著爸爸對他性格培養會好一點。先階段他也有爺爺奶奶陪同。

再者,他的經濟能力不比我差,給孩子的生存條件應該不會太差。

我月入8K左右,已經買車。

如果帶孩子要考慮請孃家人幫忙,可是媽媽身體不好。弟弟還沒娶親結婚生子。我的工作面臨出差,是必須有我孃家人幫忙才能搞定的。

另外,孩子跟他,我還會一週看一次,一年帶他出去旅遊2-3次。跟著我,以他父親的性格,孩子將會再也沒有親生父親的愛。

2、 財產。

我產子上班以後就不再有經濟糾葛。我也不想去爭他的婚後財產。

因為店鋪是他爸爸名字註冊,現在兩個姐姐入股,他完全可以說,他沒有財產,搞不好還有一堆欠債。

彩禮錢,我想保住三分之二左右。以後作為孩子的教育費用或者他成年後,給他。

能給點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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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如果只是諮詢一件事具體如何解決,自己並沒有從這樣的經歷中進行深度思考。那自然不會真正改變什麼。

所以我建議你係統去學習瞭解自己,改變自己不合適的思維模式,解決問題的方式。這樣,才可能真正提高自己的人生段位!

談戀愛的是你倆,你都奔向他的城市,還懷了孕,就算前任來糾纏,這事兒你應該也能說得清。

處理得好,還會增加倆人的感情。因為男性要有“贏”的感覺,恰好這個機會能給他這種感覺。

這麼好的機會,卻被弄成矛盾。所以,回頭看你在某些方面處理問題的角度和思路一定有不妥之處。

隨後的結婚,你們兩個年輕人不是把父母當“資源和支持”,結果自然是讓父母背鍋。

可是婚是你們結,日子需要你們過呀。就算對雙方家長有不滿,也挺正常。

畢竟剛認識沒有恩情在,但婚後,主次關係不分,人情事理不分,便是自己做得不應該的地方。

結了婚是一家人了,有些關係要慢慢調和,儘量往好處努力。

生兒子,又是個扭轉關係的契機。如果小倆口會做事,利用這個機會,可以緩和兩家的關係。這樣對你們以後生活也有幫助。

男方家暴顯然不對。但倆人關係磨合一定要有度,遇到問題只會“剛”,一個賭氣一個暴力,事後不反省,不想辦法自己解決。只會讓更多外人攪進來增加“難看度”,這又是不夠明智的地方。

如果你把對方當成自己人,或者你希望自己成為女主人。

那麼你看問題,就要從整個家庭的角度去看,對老公的性格要摸清楚,該剛的地方剛,該柔的地方柔。

看起來,你老公很愛孩子,倆人就可以從孩子角度來做些相處規則。這一點,你老公應該更容易接受。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身高矮不算矮,心理矮化自己,就沒法救了。

如果當初你配不上他,倆人也不可能那麼快在一起。你一定有自己的優勢在。

因為矮化自己,反而要折騰出“要強”的樣子。孩子都生了,還要強調自己賺錢養自己,確實也有點問題。

生了孩子,就需要整個家庭協調運作,包括錢和時間精力。

你自己沒把自己當女主人,而是在“自卑心”作祟的情況下,非要顯示一下自己“強”的一面。

在家庭中,不需要這些,這些只能引起“內戰”。你本應該把老公拉到你的戰壕裡,剛的一面,顯露給小家庭以外的人。

如果那時,你鐵了心要離婚,那麼不要二胎是對的。如果想和好,要二胎,也是第二個契機。

一個男人媽寶男不是最可怕的,你要知道媽寶男的內心都藏著一顆反抗父母的心。怕的是你沒有在該爭取的時候爭取到老公的態度。

你們是年輕人,還有孩子,本應有更多共同語言。雙方父母,在你們關係越來越好的時候,會逐漸退出的。

“要離婚可以,20萬彩禮退回來”“滾”


最後再來說離婚建議,既然決心要離婚。那麼離婚離的其實只是錢。

如果彩禮是婚前給的。你們有事實婚姻,有孩子。那麼無論多少錢,都視為婚前贈予行為。

所以,這個彩禮錢如果走司法程序大概率是不用退的。

但感情的問題,你自己務必要從中吸取教訓。這麼慘痛的教訓,如果只有慘,沒有“收穫”和成長,就白白浪費了青春。

好的婚姻從來不是自然天成的,都是兩個人後天的努力,共同創造出來的。不懂這一點,就不要輕易走入婚姻。

【轉載自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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