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一對夫婦中年喪子,機緣巧合下撿到一名棄嬰,問題卻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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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區政務服務中心民政窗口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數據

2018年

前來諮詢辦理“收養登記證”情況的家庭達到60多戶

而成功辦理收養證的僅僅只有2戶

有收養需求的家庭呈逐年增長的趨勢

沒有收養證就不能落戶

也就不能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這些孩子將在社會上難以像正常孩子一樣生活、上學

江都一對夫婦中年喪子,機緣巧合下撿到一名棄嬰,問題卻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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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辦理的收養證均為親人之間過繼

案例一:單身表哥收養表弟孩子

浦頭鎮的阿輝(化名)是去年成功辦理收養證的一例。阿輝今年已經34歲,一直未婚。“我這輩子不可能結婚了。” 說這話時,他的臉上透露著一絲酸楚,然而父母已年邁,正是含飴弄孫的年紀。想到這,阿輝又十分愧對父母。看到表弟有兒有女,一大家子熱熱鬧鬧,阿輝心生羨慕。他和8歲小侄女感情尤其好,每次從南京打工回家,他都會帶各種好吃的好玩的給這個小侄女。而經濟拮据的表弟夫妻經常為兩個孩子的生活教育費用發愁。

一恍惚間,阿輝萌生了一個想法:收養小侄女。他的父母對他的建議十分贊同。隨後,阿輝便向表弟說出了自己的想法。表弟雖然不捨,但也和老婆商量了一下,他們認為夫妻兩人拼命打工,但生活還是緊張,而表哥是單身,經濟條件也還不錯,又是自己家親戚一定會對孩子好。最終,表弟同意表哥收養孩子。由於這對錶兄弟是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關係,符合收養法規定。表弟夫妻在區衛健委簽訂了《生父母為送養人的不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協議書》和其他準備材料,和阿輝一起前往民政窗口順利辦理了《收養登記證》。

案例二:姐姐收養妹妹女兒

同樣,今年41歲的惠惠(化名)因為不能生育離婚,後來結識了現任丈夫,現任丈夫帶有一子,婚後惠惠多次嘗試懷孕無果,不能擁有自己的小孩讓她心灰意冷。惠惠親妹心疼姐姐,在2018年生下第二個女兒之後,便提議過繼給姐姐。

惠惠十分感動,得知目前的婚姻家庭情況讓她無法認領妹妹女兒,惠惠只得再次放棄婚姻。妹妹在簽訂不違法計劃生育規定《協議書》之後,姐姐順利辦理了《收養登記證》,終於圓了自己做母親的多年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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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收養孩子上不了戶口

案例一:同情不能大於法律

就在4月初,老張夫婦再次來到了民政窗口,想為自己收養的孩子爭取一張《收養登記證》。老張夫婦都已經40多歲,他們19歲的兒子在上大學那年遭遇車禍而亡。他們沉浸在失去愛子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而且人到中年他們也沒能再生育,有朋友建議他們領養一個孩子。

他們來到揚州福利院,一打聽才知道排隊領養的人比較多,而且福利院大多數孩子不健康。由於年紀等因素,老張夫婦的收養能力評估並不高。失望歸來過了一段時間,有個鄰居告訴他們有個遺棄兒可以收養,老張看到可愛的孩子果斷收養。照顧了一段時間後,老兩口想起要給孩子上戶口,可是在這節骨眼犯了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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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不能大於法律。窗口負責人坦言:自己雖然在感情上十分同情老張夫妻中年喪子的不幸遭遇,然後他們收養的這個遺棄兒確實不符合《收養法》

案例二:送養人也要具備送養資格

城區一對夫婦不能生育,在經過多年治療之後仍然懷不上,便萌生了領養孩子的念頭。經人介紹聯繫上在杭集一牙刷企業上班的外來妹花花(化名),她有一個孩子想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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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來自西部地區的貧窮農村,已經在老家結婚並育有子女。為了養家餬口,花花來到杭集打工,還結識當地一個小老闆,兩人瞞著雙方家庭在外面建起了小家。漸漸地,花花不再滿足於這種不見天日的感情,並思忖著懷孕逼宮上位。可是,花花懷孕生子之後,卻遭到小老闆的拋棄。面對這個私生子,花花不敢帶回老家,更不敢給孩子上戶口,只能送人。

面對有好心人收養,花花也配合一起走程序,在收養登記材料核實中,花花並不具備送養人資格,無法辦理。如今孩子已被這對夫婦事實收養,可是孩子的戶口解決不了,以後上學、工作都將成為難題。

民政部門呼籲

收養者須通過正規途徑收養

根據《收養法》規定,收養人和送養人以及送養機構應同時具備相關條件,比如送養方: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收養方: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30週歲。而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多種條件被放寬。

在現實生活中民間事實收養是很難得到認定的。“一些通過民間收養的家庭試圖以‘路邊撿來的’為藉口,將孩子‘合法化’。如果放鬆這類兒童的戶籍政策,難免會讓一些人鑽法律的空子。”民政窗口負責人告訴記者。

2008年,國家民政部等五部委下發《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將民間收養的最後一道門關上,要求從2009年4月1日開始,如果是棄嬰,一律要送到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通過DNA比對確認孩子是否為拐賣兒童,再送到兒童福利院。

將這些孩子送去兒童福利院,自然能令他們獲得合法身份,但這就意味著這個孩子不可能再陪伴在養父母身邊。養了多年的孩子,都已有很深的感情,相信這些養父母就算會面臨孩子成為“黑戶”的難題,也不會選擇將孩子送離自己身邊。因此,民政部門規勸收養者務必通過正規途徑收養,以免侵害了孩子報戶口、上學、生活、工作等正常權益。

來源:今日江都

作者:江都日報記者 周圓 李麗 通訊員 王洪奇

編輯:阿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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