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不完美媽媽 法律 刑法 經濟 律視微言 2019-08-10
"

中國人多,看病難成了最普遍的問題,不僅掛號常常需要和黃牛競爭,掛上號後如果病需要反覆醫治,也得一次又一次的預約,週期非常長。而近日某晚的急診,人既不多不涉及排隊,也有醫生空閒,但醫生卻讓患者的“急症”等待了7小時才解決,急診卻不“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8月3日,吉林省榆樹市,一家長稱自己2歲孩子被車撞到,晚上7點半左右帶著孩子到醫院急診部就診,家長擔心孩子太小傷口發生感染,而且孩子的頭部和臉部都是血,要求醫生幫忙清洗處理傷口。但急診醫生稱沒有紗布,要求家長帶著孩子到六樓找住院部,住院部又稱急診不歸住院部處理,讓家長找急診部,就在急診部與住院部相互推諉中家長來回上了三次六樓,而依舊沒有醫生為孩子處理傷口,在這個過程中家長髮現急診科醫生躺在床上休息。家長帶著孩子一直等待到凌晨4點才包紮上傷口,醫院並未給出說法,家長帶著憤怒發微博吐槽了醫院醫生,隨後,榆樹市人民醫院通報,涉事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給予辭退處理。

"

中國人多,看病難成了最普遍的問題,不僅掛號常常需要和黃牛競爭,掛上號後如果病需要反覆醫治,也得一次又一次的預約,週期非常長。而近日某晚的急診,人既不多不涉及排隊,也有醫生空閒,但醫生卻讓患者的“急症”等待了7小時才解決,急診卻不“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8月3日,吉林省榆樹市,一家長稱自己2歲孩子被車撞到,晚上7點半左右帶著孩子到醫院急診部就診,家長擔心孩子太小傷口發生感染,而且孩子的頭部和臉部都是血,要求醫生幫忙清洗處理傷口。但急診醫生稱沒有紗布,要求家長帶著孩子到六樓找住院部,住院部又稱急診不歸住院部處理,讓家長找急診部,就在急診部與住院部相互推諉中家長來回上了三次六樓,而依舊沒有醫生為孩子處理傷口,在這個過程中家長髮現急診科醫生躺在床上休息。家長帶著孩子一直等待到凌晨4點才包紮上傷口,醫院並未給出說法,家長帶著憤怒發微博吐槽了醫院醫生,隨後,榆樹市人民醫院通報,涉事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給予辭退處理。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白無常

醫生給出的說法是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那麼什麼是首診責任制呢?

首診責任制是醫療核心制度之一。首診負責制包括醫院、科室、醫師三級。病人初診的醫院為首診醫院;初診的科室為首診科室;首先接診的醫師為首診醫師。

(一)凡來醫院就診病人,均實行醫院首診負責制。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應就地搶救。

(二)屬下列情況可以轉診:

1、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

2、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要求轉院者;

3、病情確需要住院或留觀,但因為醫院無床位,若病情允許轉運時,首診醫院的首診醫師必須在寫好病歷、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風險告知、患方家屬在病歷及知情書上簽字同意,並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結合本案,接待患者的急診醫生作為首診醫生,應當及時進行就診而一律不能拒診,如果有特殊情況首診醫生才可轉診,即使存在病情轉運情況,首診醫生也應當輔助案情交接,即首診醫生在特殊情況下也具有配合義務,應當對接待的患者負責。而本案首診醫生在接待患者後,明知患者存在傷口需要及時包紮的情況下,仍懈怠休息,直接告訴其找住院部,讓患者來回奔波進而耽誤就診時間,未對患者負責,急診醫生確實未執行首診責任制。

"

中國人多,看病難成了最普遍的問題,不僅掛號常常需要和黃牛競爭,掛上號後如果病需要反覆醫治,也得一次又一次的預約,週期非常長。而近日某晚的急診,人既不多不涉及排隊,也有醫生空閒,但醫生卻讓患者的“急症”等待了7小時才解決,急診卻不“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8月3日,吉林省榆樹市,一家長稱自己2歲孩子被車撞到,晚上7點半左右帶著孩子到醫院急診部就診,家長擔心孩子太小傷口發生感染,而且孩子的頭部和臉部都是血,要求醫生幫忙清洗處理傷口。但急診醫生稱沒有紗布,要求家長帶著孩子到六樓找住院部,住院部又稱急診不歸住院部處理,讓家長找急診部,就在急診部與住院部相互推諉中家長來回上了三次六樓,而依舊沒有醫生為孩子處理傷口,在這個過程中家長髮現急診科醫生躺在床上休息。家長帶著孩子一直等待到凌晨4點才包紮上傷口,醫院並未給出說法,家長帶著憤怒發微博吐槽了醫院醫生,隨後,榆樹市人民醫院通報,涉事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給予辭退處理。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白無常

醫生給出的說法是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那麼什麼是首診責任制呢?

首診責任制是醫療核心制度之一。首診負責制包括醫院、科室、醫師三級。病人初診的醫院為首診醫院;初診的科室為首診科室;首先接診的醫師為首診醫師。

(一)凡來醫院就診病人,均實行醫院首診負責制。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應就地搶救。

(二)屬下列情況可以轉診:

1、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

2、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要求轉院者;

3、病情確需要住院或留觀,但因為醫院無床位,若病情允許轉運時,首診醫院的首診醫師必須在寫好病歷、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風險告知、患方家屬在病歷及知情書上簽字同意,並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結合本案,接待患者的急診醫生作為首診醫生,應當及時進行就診而一律不能拒診,如果有特殊情況首診醫生才可轉診,即使存在病情轉運情況,首診醫生也應當輔助案情交接,即首診醫生在特殊情況下也具有配合義務,應當對接待的患者負責。而本案首診醫生在接待患者後,明知患者存在傷口需要及時包紮的情況下,仍懈怠休息,直接告訴其找住院部,讓患者來回奔波進而耽誤就診時間,未對患者負責,急診醫生確實未執行首診責任制。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醫德

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必然遭到辭退嗎?

首診責任制作為醫療核心制度之一,主要作為醫療行業行為準則,但法律法規等相關制度並未明確規定違反首診責任制應受到的相應處罰。就目前現狀來說,醫院內部會設置相應制度條款進行約束,如“各科首診醫師均應將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嚴禁在患者及家屬面前爭執、推諉。因不執行首診負責制而造成醫療差錯、醫療爭議、醫療事故,按醫院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凡不認真執行本制度而造成醫療差錯、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給醫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一般是按照醫院自身的制度來決定處罰方式,醫生是否在不執行首診責任制後遭到辭退,是要結合醫院具體制度決定的。但醫院的通報並未顯示這是否為遵守醫院的制度的結果,且在此事件發生後醫院並未採取行動,在家長將事件發佈上網後醫院才進行重視將涉事醫生辭退,醫院存在不堪輿論壓力進而辭退醫生的可能。而辭退醫生後,醫院是否能對醫院醫生再次培訓教育等讓其重視首診責任制重要性,讓這次事故作為警鐘,還是辭退醫生安撫家長及公眾情緒就結束,這些都存在疑問。

"

中國人多,看病難成了最普遍的問題,不僅掛號常常需要和黃牛競爭,掛上號後如果病需要反覆醫治,也得一次又一次的預約,週期非常長。而近日某晚的急診,人既不多不涉及排隊,也有醫生空閒,但醫生卻讓患者的“急症”等待了7小時才解決,急診卻不“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8月3日,吉林省榆樹市,一家長稱自己2歲孩子被車撞到,晚上7點半左右帶著孩子到醫院急診部就診,家長擔心孩子太小傷口發生感染,而且孩子的頭部和臉部都是血,要求醫生幫忙清洗處理傷口。但急診醫生稱沒有紗布,要求家長帶著孩子到六樓找住院部,住院部又稱急診不歸住院部處理,讓家長找急診部,就在急診部與住院部相互推諉中家長來回上了三次六樓,而依舊沒有醫生為孩子處理傷口,在這個過程中家長髮現急診科醫生躺在床上休息。家長帶著孩子一直等待到凌晨4點才包紮上傷口,醫院並未給出說法,家長帶著憤怒發微博吐槽了醫院醫生,隨後,榆樹市人民醫院通報,涉事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給予辭退處理。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白無常

醫生給出的說法是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那麼什麼是首診責任制呢?

首診責任制是醫療核心制度之一。首診負責制包括醫院、科室、醫師三級。病人初診的醫院為首診醫院;初診的科室為首診科室;首先接診的醫師為首診醫師。

(一)凡來醫院就診病人,均實行醫院首診負責制。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應就地搶救。

(二)屬下列情況可以轉診:

1、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

2、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要求轉院者;

3、病情確需要住院或留觀,但因為醫院無床位,若病情允許轉運時,首診醫院的首診醫師必須在寫好病歷、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風險告知、患方家屬在病歷及知情書上簽字同意,並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結合本案,接待患者的急診醫生作為首診醫生,應當及時進行就診而一律不能拒診,如果有特殊情況首診醫生才可轉診,即使存在病情轉運情況,首診醫生也應當輔助案情交接,即首診醫生在特殊情況下也具有配合義務,應當對接待的患者負責。而本案首診醫生在接待患者後,明知患者存在傷口需要及時包紮的情況下,仍懈怠休息,直接告訴其找住院部,讓患者來回奔波進而耽誤就診時間,未對患者負責,急診醫生確實未執行首診責任制。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醫德

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必然遭到辭退嗎?

首診責任制作為醫療核心制度之一,主要作為醫療行業行為準則,但法律法規等相關制度並未明確規定違反首診責任制應受到的相應處罰。就目前現狀來說,醫院內部會設置相應制度條款進行約束,如“各科首診醫師均應將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嚴禁在患者及家屬面前爭執、推諉。因不執行首診負責制而造成醫療差錯、醫療爭議、醫療事故,按醫院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凡不認真執行本制度而造成醫療差錯、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給醫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一般是按照醫院自身的制度來決定處罰方式,醫生是否在不執行首診責任制後遭到辭退,是要結合醫院具體制度決定的。但醫院的通報並未顯示這是否為遵守醫院的制度的結果,且在此事件發生後醫院並未採取行動,在家長將事件發佈上網後醫院才進行重視將涉事醫生辭退,醫院存在不堪輿論壓力進而辭退醫生的可能。而辭退醫生後,醫院是否能對醫院醫生再次培訓教育等讓其重視首診責任制重要性,讓這次事故作為警鐘,還是辭退醫生安撫家長及公眾情緒就結束,這些都存在疑問。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本次未及時包紮耽誤的是患者時間,下次耽誤的可能就是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在發生醫療事故後,當事人應當如何採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如果醫院嚴重失職造成重大事故,可能構成醫療事故罪,患者可直接報警求助,如果不滿足刑法上的醫療事故罪,但確實因為醫院、醫生的過錯造成患者損失的,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也可向法院起訴醫療事故糾紛要求得到相應的賠償。

但以上的主張都必須要有證明醫院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那麼就必須要做相應的鑑定進而證明醫院過錯。鑑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申請醫學會做醫療事故鑑定,二是到司法鑑定中心做醫療過錯鑑定,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被侵權,則應當及時封存病歷並保留相應證據,便於申請鑑定來證明醫院過錯。

本期觀點律師 北京衡寧律師事務所 鞏志芳律師

"

中國人多,看病難成了最普遍的問題,不僅掛號常常需要和黃牛競爭,掛上號後如果病需要反覆醫治,也得一次又一次的預約,週期非常長。而近日某晚的急診,人既不多不涉及排隊,也有醫生空閒,但醫生卻讓患者的“急症”等待了7小時才解決,急診卻不“急”,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8月3日,吉林省榆樹市,一家長稱自己2歲孩子被車撞到,晚上7點半左右帶著孩子到醫院急診部就診,家長擔心孩子太小傷口發生感染,而且孩子的頭部和臉部都是血,要求醫生幫忙清洗處理傷口。但急診醫生稱沒有紗布,要求家長帶著孩子到六樓找住院部,住院部又稱急診不歸住院部處理,讓家長找急診部,就在急診部與住院部相互推諉中家長來回上了三次六樓,而依舊沒有醫生為孩子處理傷口,在這個過程中家長髮現急診科醫生躺在床上休息。家長帶著孩子一直等待到凌晨4點才包紮上傷口,醫院並未給出說法,家長帶著憤怒發微博吐槽了醫院醫生,隨後,榆樹市人民醫院通報,涉事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給予辭退處理。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白無常

醫生給出的說法是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那麼什麼是首診責任制呢?

首診責任制是醫療核心制度之一。首診負責制包括醫院、科室、醫師三級。病人初診的醫院為首診醫院;初診的科室為首診科室;首先接診的醫師為首診醫師。

(一)凡來醫院就診病人,均實行醫院首診負責制。醫院對診療範圍內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診。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況下應就地搶救。

(二)屬下列情況可以轉診:

1、非診療範圍內的病人;

2、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要求轉院者;

3、病情確需要住院或留觀,但因為醫院無床位,若病情允許轉運時,首診醫院的首診醫師必須在寫好病歷、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風險告知、患方家屬在病歷及知情書上簽字同意,並落實好接收醫院後方可轉院。

結合本案,接待患者的急診醫生作為首診醫生,應當及時進行就診而一律不能拒診,如果有特殊情況首診醫生才可轉診,即使存在病情轉運情況,首診醫生也應當輔助案情交接,即首診醫生在特殊情況下也具有配合義務,應當對接待的患者負責。而本案首診醫生在接待患者後,明知患者存在傷口需要及時包紮的情況下,仍懈怠休息,直接告訴其找住院部,讓患者來回奔波進而耽誤就診時間,未對患者負責,急診醫生確實未執行首診責任制。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醫德

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必然遭到辭退嗎?

首診責任制作為醫療核心制度之一,主要作為醫療行業行為準則,但法律法規等相關制度並未明確規定違反首診責任制應受到的相應處罰。就目前現狀來說,醫院內部會設置相應制度條款進行約束,如“各科首診醫師均應將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嚴禁在患者及家屬面前爭執、推諉。因不執行首診負責制而造成醫療差錯、醫療爭議、醫療事故,按醫院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凡不認真執行本制度而造成醫療差錯、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給醫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醫生未執行首診責任制,一般是按照醫院自身的制度來決定處罰方式,醫生是否在不執行首診責任制後遭到辭退,是要結合醫院具體制度決定的。但醫院的通報並未顯示這是否為遵守醫院的制度的結果,且在此事件發生後醫院並未採取行動,在家長將事件發佈上網後醫院才進行重視將涉事醫生辭退,醫院存在不堪輿論壓力進而辭退醫生的可能。而辭退醫生後,醫院是否能對醫院醫生再次培訓教育等讓其重視首診責任制重要性,讓這次事故作為警鐘,還是辭退醫生安撫家長及公眾情緒就結束,這些都存在疑問。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本次未及時包紮耽誤的是患者時間,下次耽誤的可能就是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在發生醫療事故後,當事人應當如何採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如果醫院嚴重失職造成重大事故,可能構成醫療事故罪,患者可直接報警求助,如果不滿足刑法上的醫療事故罪,但確實因為醫院、醫生的過錯造成患者損失的,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也可向法院起訴醫療事故糾紛要求得到相應的賠償。

但以上的主張都必須要有證明醫院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那麼就必須要做相應的鑑定進而證明醫院過錯。鑑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申請醫學會做醫療事故鑑定,二是到司法鑑定中心做醫療過錯鑑定,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被侵權,則應當及時封存病歷並保留相應證據,便於申請鑑定來證明醫院過錯。

本期觀點律師 北京衡寧律師事務所 鞏志芳律師

2歲娃被撞就診,醫生卻來回踢皮球7小時無人管,責任應由誰承擔?

醫療事故雖然發生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發生,可能會毀掉一個人接下來的一生,每個醫院都應當嚴格規定首診責任制等相關醫療制度,在發生後嚴肅處理並且採取措施,避免接下來再次發生類似情況,如果事故無法避免,當事人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及時申請鑑定,避免貽誤證明醫院過錯的最佳時間。

律視微言,聽律師講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