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母起訴養子解除收養關係 調解過後發現母子倆有誤會

不完美媽媽 懷柔 購房 跳槽那些事兒 中國經濟網 2019-06-22

來源:北京晚報

因缺乏溝通,養母將養子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收養關係並索要30萬元撫養費。但經法院調解員溝通,母子間是因缺乏溝通而產生誤會,調解後,養母主動撤訴,這起家庭矛盾得到順利化解。

1985年,武大爺和楊大媽將剛出生兩個月的小武收養,悉心將小武養大,並幫助他成家立業。

楊大媽稱,五年前老伴因腦梗癱瘓在床,小武卻不盡贍養義務,反而將二老的身份證、存摺和購房票據等拿走,取出20萬元現金自己使用。去年6月,武大爺因病去世。

為了這些錢款,楊大媽多次求助於民警,最終選擇將養子起訴至法院,請求解除雙方的收養關係,並要求小武補償當年二老花費的撫養費30萬元。

收案後,懷柔法院人民調解員多次入戶調查,還向社區內其他居民瞭解了相關情況。原來,事情的經過是母子之間發生誤會和矛盾,而沒有及時溝通所致。小武一直與養父母一起居住生活,他拿走存摺,其實是為了取款給武大爺取款治病、買藥。

其實母子之間其實並沒有過多分歧,只是小武平日工作比較繁忙,與母親溝通不足,導致矛盾激化。於是,調解員在其家中讓母子面對面坐下,展開了調解。小武爽快地主動提出將存摺等物品交還給母親,並願意每月給母親500元生活費。楊大媽也表示能夠體諒兒子的工作,很快,雙方就達成了和解,楊大媽主動申請了撤訴。

“其實對於家庭糾紛來說,通過法院作出判決,或許比不上調解更加有效。”懷柔法院立案庭庭長戴煥平介紹,2018年,懷柔法院通過“多元調解+速裁”機制結案3809件,超過80%的案件最終調解撤訴,為當事人減少訴訟費負擔2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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