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等5市7名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處理

濱州等5市7名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處理濱州等5市7名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處理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定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推動專項鬥爭不斷向縱深推進。為進一步強化警示震懾作用,近期省紀委公開通報曝光5起黨員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問題,分別是:

1、濱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盧躍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8年2月,濱州市公安機關偵破以博興縣城東街道相公堂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江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經查,王江然操縱換屆選舉,長期把持基層政權;通過毆打他人、打砸車輛、恐嚇威脅等手段,強行承攬工程項目,牟取非法利益;其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30餘起,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盧躍林在擔任博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和濱州市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多次接受王江然請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其提供幫助,其中2010年8月,違規安排博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出具從輕處理建議函,干預檢察機關對王江然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的審查起訴;2011年11月,未經任何審批程序,個人決定批准王江然佔用博興經濟開發區111.5畝土地建設物流公司,違規減免土地款51.5萬元;2016年8月,通過協調與王江然有糾紛的公司負責人,在王江然未履行償還義務情況下,違規屏蔽其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另外,盧躍林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濰坊市交通運輸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張兆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8年9月,濰坊市公安機關偵破以濰坊海恆威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經查,2006年以來,王雷夥同社會閒散人員,以承包海域養殖為名,向當地漁民強行收取“養殖補償費”;私自成立“海上巡邏隊”,採用毆打、辱罵、扔燃燒瓶等方式,強行驅趕不交費的漁民;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2015年以來,張兆平多次收受王雷禮品禮金,先後3次向其借款共計160萬元,通過聚餐、打招呼等方式為其非法牟利牽線搭橋、提供便利;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其建設海鮮市場、佔用養殖場補償、續期承包灘塗、吹填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另外,張兆平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淄博市周村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劉冀中,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胡軍等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3年8月至2018年7月,以周村國安工程配套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偉國、淄博經濟開發區北郊鎮東塢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楊斯剛為首的涉黑組織,通過堵門堵路、阻擾施工、強迫交易、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行為,控制當地建築領域土方、混凝土、施工機械、工程施工等,獲取鉅額不法利益,嚴重影響當地經濟和社會秩序。經查,劉冀中、胡軍多次接受吳偉國宴請;2017年初,劉冀中安排周村區大街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高梅,協調由楊斯剛實際控制的公司中標棚戶區改造建築垃圾清運工程,兩次收受楊斯剛所送海蔘、茶葉、黑豬肉等禮品價值5000元;2016年4月,胡軍利用周村古商城指揮部總指揮的職務便利,未經集體研究,個人決定為吳偉國承攬項目追加工程款49萬元,致使吳偉國獲利近60萬元;未經公開招標程序,為吳偉國承攬工程提供便利,致使吳偉國獲利106萬元,並接受其所送禮品價值約3.3萬元。劉冀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工作崗位處理;胡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高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日照市嵐山經濟開發區原綜合黨委組織委員、經濟發展局局長張守慶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8年8月,日照市紀委市監委協調公安機關對嵐山區虎山鎮韓家營子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韓邦峰涉黑涉惡犯罪問題予以查處。經查,2007年以來,韓邦峰領導並指揮組織成員以強行堵路、阻撓施工、言語恐嚇、毆打等方式強攬工程,非法攫取經濟利益,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秩序。2015年至2017年,張守慶在擔任嵐山區鋼鐵辦主任期間,先後五次收受韓邦峰委託該組織成員所送現金和購物卡、加油卡等合計15萬元,為韓邦峰強攬山鋼精品鋼基地建設相關工程、工程款撥付、虛增拆遷工程量等方面提供幫助。張守慶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田和派出所原副所長石玉良、環翠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副主任科員溫濤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1年8月以來,以威海大通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通公司”)法人代表王建為首的涉黑組織,採用“套路貸”手段發放高利貸,並通過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手段討要欠款,非法獲利1000餘萬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4年3月至2018年3月,石玉良收受王建現金5萬元、購物卡9000元及其他物品,違規降格涉大通公司警情處理方式,包庇、縱容該公司違法犯罪行為;溫濤違規向大通公司放貸60萬元,獲取高額利息55.6萬元,並收受王建現金、購物卡共計3.4萬元,協調幫助大通公司涉嫌故意傷害罪人員受到輕判。以上2人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石玉良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並調離公安系統;溫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省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上述5起典型問題,有的黨員幹部喪失黨性原則,接受黑惡勢力請託,濫用職權、干預司法,為其“織網撐傘”、包庇縱容;有的與黑惡勢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利用手中權力助黑斂財、以權謀利;有的執法違法、掃黑護黑,為黑惡勢力充當內鬼、徇私枉法。這些問題嚴重破壞法治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須重拳出擊、堅決查處、嚴懲不貸。各級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與黑惡勢力劃清界限,進行堅決鬥爭。

省紀委有關負責人強調,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經進入深水區、攻堅期。全省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山東戰役”懲腐打傘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切實扛起主體責任,把“打傘破網”與掃黑除惡統籌謀劃、一體推進,特別要壓實縣、鄉兩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主體責任,壓實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直接責任、監管責任,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攻堅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扛起政治責任,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打傘破網”與查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突出重點地區和關鍵環節,加強與政法機關協作配合,形成懲腐打傘強大合力;要緊扣今年“深挖根治”這一目標,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山東戰役”,對尚未攻克的重點案件集中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堅決清除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的腐敗分子,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助長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干預和阻撓案件調查處理等問題,對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要注重以案治本、長效常治,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對案件暴露出的共性問題,採取紀檢監察建議等形式,督促黨委(黨組)開展綜合治理,推動職能部門完善制度,從源頭上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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