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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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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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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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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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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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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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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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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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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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合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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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笑之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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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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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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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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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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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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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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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笑之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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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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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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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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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木錯,這就是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祕密基地。
某夜,整容小哥再次來到這裡,他不僅看到了好多穿著蝙蝠戰衣的蝙蝠俠蠟像,還激活了布魯斯·韋恩的自拍短視頻——
視頻裡,蝙蝠俠表示自己要和小丑進行最後一戰了,很可能會掛掉。
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應該繼承下去,因為蝙蝠俠代表著對弱者的守護,對謊言的對抗,以及對真理的堅持。
而在屏幕前的空地上,樹立著一尊小丑持槍、準備射擊的蠟像。
蠟像和群演小哥咧著一樣誇張的大笑嘴,像在嘲笑視頻裡的蝙蝠俠,那麼天真幼稚,那麼不自量力。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木錯,這就是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祕密基地。
某夜,整容小哥再次來到這裡,他不僅看到了好多穿著蝙蝠戰衣的蝙蝠俠蠟像,還激活了布魯斯·韋恩的自拍短視頻——
視頻裡,蝙蝠俠表示自己要和小丑進行最後一戰了,很可能會掛掉。
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應該繼承下去,因為蝙蝠俠代表著對弱者的守護,對謊言的對抗,以及對真理的堅持。
而在屏幕前的空地上,樹立著一尊小丑持槍、準備射擊的蠟像。
蠟像和群演小哥咧著一樣誇張的大笑嘴,像在嘲笑視頻裡的蝙蝠俠,那麼天真幼稚,那麼不自量力。
好在群演小哥也是一枚天真少年,他心懷正義,熱血沸騰,彷彿在一瞬間明白了生存或者死亡的終極意義。
總之,他認同了蝙蝠俠的理念,決定穿上初代蝙蝠俠的披風,取走小丑蠟像手槍裡的子彈,去gtmd蝙蝠之神。
他大喊著“我是人,不是神,我是小丑,也是蝙蝠俠”……
於是,保護而非統治弱者,懲罰而非殺戮罪犯,哥譚市重新擁有了蝙蝠俠。
哪怕蝙蝠面具下的那張嘴,笑得有多麼像小丑,哪怕這位群演小哥的真實身份是小丑的後裔,他都無愧於batman這個名號。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木錯,這就是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祕密基地。
某夜,整容小哥再次來到這裡,他不僅看到了好多穿著蝙蝠戰衣的蝙蝠俠蠟像,還激活了布魯斯·韋恩的自拍短視頻——
視頻裡,蝙蝠俠表示自己要和小丑進行最後一戰了,很可能會掛掉。
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應該繼承下去,因為蝙蝠俠代表著對弱者的守護,對謊言的對抗,以及對真理的堅持。
而在屏幕前的空地上,樹立著一尊小丑持槍、準備射擊的蠟像。
蠟像和群演小哥咧著一樣誇張的大笑嘴,像在嘲笑視頻裡的蝙蝠俠,那麼天真幼稚,那麼不自量力。
好在群演小哥也是一枚天真少年,他心懷正義,熱血沸騰,彷彿在一瞬間明白了生存或者死亡的終極意義。
總之,他認同了蝙蝠俠的理念,決定穿上初代蝙蝠俠的披風,取走小丑蠟像手槍裡的子彈,去gtmd蝙蝠之神。
他大喊著“我是人,不是神,我是小丑,也是蝙蝠俠”……
於是,保護而非統治弱者,懲罰而非殺戮罪犯,哥譚市重新擁有了蝙蝠俠。
哪怕蝙蝠面具下的那張嘴,笑得有多麼像小丑,哪怕這位群演小哥的真實身份是小丑的後裔,他都無愧於batman這個名號。
相比之下,那個自稱蝙蝠之神的the Bruce。
愚弄民眾,滿嘴謊言,為了保持戰力,不斷給自己注射興奮劑,更換身體器官,甚至把自己的臉,都整容成了蝙蝠面具的樣子(這樣才能避免直播時忘記用gif圖片擋臉的尷尬)
——這些血腥殘忍的操作,不是更像一個真正的小丑麼?
如此,蝙蝠俠和小丑,既完成了交換,也實現了融合。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木錯,這就是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祕密基地。
某夜,整容小哥再次來到這裡,他不僅看到了好多穿著蝙蝠戰衣的蝙蝠俠蠟像,還激活了布魯斯·韋恩的自拍短視頻——
視頻裡,蝙蝠俠表示自己要和小丑進行最後一戰了,很可能會掛掉。
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應該繼承下去,因為蝙蝠俠代表著對弱者的守護,對謊言的對抗,以及對真理的堅持。
而在屏幕前的空地上,樹立著一尊小丑持槍、準備射擊的蠟像。
蠟像和群演小哥咧著一樣誇張的大笑嘴,像在嘲笑視頻裡的蝙蝠俠,那麼天真幼稚,那麼不自量力。
好在群演小哥也是一枚天真少年,他心懷正義,熱血沸騰,彷彿在一瞬間明白了生存或者死亡的終極意義。
總之,他認同了蝙蝠俠的理念,決定穿上初代蝙蝠俠的披風,取走小丑蠟像手槍裡的子彈,去gtmd蝙蝠之神。
他大喊著“我是人,不是神,我是小丑,也是蝙蝠俠”……
於是,保護而非統治弱者,懲罰而非殺戮罪犯,哥譚市重新擁有了蝙蝠俠。
哪怕蝙蝠面具下的那張嘴,笑得有多麼像小丑,哪怕這位群演小哥的真實身份是小丑的後裔,他都無愧於batman這個名號。
相比之下,那個自稱蝙蝠之神的the Bruce。
愚弄民眾,滿嘴謊言,為了保持戰力,不斷給自己注射興奮劑,更換身體器官,甚至把自己的臉,都整容成了蝙蝠面具的樣子(這樣才能避免直播時忘記用gif圖片擋臉的尷尬)
——這些血腥殘忍的操作,不是更像一個真正的小丑麼?
如此,蝙蝠俠和小丑,既完成了交換,也實現了融合。
如果故事在這裡結束,一切看起來就很美好了——
流著小丑血統的人也可以繼承蝙蝠俠的精神,將虛偽的the Bruce打落神壇,這正是對蝙蝠俠無比崇高的致敬。
可問題是,這一切真的沒毛病嗎?
我們回顧一下整容小哥的經歷:
他在蝙蝠洞裡看到了小丑的蠟像,他觀看了布魯斯·韋恩類似遺囑的自拍短視頻。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蝙蝠俠最後打敗了小丑,他應該不會保留這個視頻文件;
如果小丑成功弄死了蝙蝠俠,他也不會被扒下衣服,奪走手槍,穿戴在蠟像身上;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蝙蝠俠和小丑同歸於盡,是其他人佈置了蝙蝠洞裡的小丑蠟像,來以此祭奠蝙蝠俠這個悲情的男人。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木錯,這就是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祕密基地。
某夜,整容小哥再次來到這裡,他不僅看到了好多穿著蝙蝠戰衣的蝙蝠俠蠟像,還激活了布魯斯·韋恩的自拍短視頻——
視頻裡,蝙蝠俠表示自己要和小丑進行最後一戰了,很可能會掛掉。
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應該繼承下去,因為蝙蝠俠代表著對弱者的守護,對謊言的對抗,以及對真理的堅持。
而在屏幕前的空地上,樹立著一尊小丑持槍、準備射擊的蠟像。
蠟像和群演小哥咧著一樣誇張的大笑嘴,像在嘲笑視頻裡的蝙蝠俠,那麼天真幼稚,那麼不自量力。
好在群演小哥也是一枚天真少年,他心懷正義,熱血沸騰,彷彿在一瞬間明白了生存或者死亡的終極意義。
總之,他認同了蝙蝠俠的理念,決定穿上初代蝙蝠俠的披風,取走小丑蠟像手槍裡的子彈,去gtmd蝙蝠之神。
他大喊著“我是人,不是神,我是小丑,也是蝙蝠俠”……
於是,保護而非統治弱者,懲罰而非殺戮罪犯,哥譚市重新擁有了蝙蝠俠。
哪怕蝙蝠面具下的那張嘴,笑得有多麼像小丑,哪怕這位群演小哥的真實身份是小丑的後裔,他都無愧於batman這個名號。
相比之下,那個自稱蝙蝠之神的the Bruce。
愚弄民眾,滿嘴謊言,為了保持戰力,不斷給自己注射興奮劑,更換身體器官,甚至把自己的臉,都整容成了蝙蝠面具的樣子(這樣才能避免直播時忘記用gif圖片擋臉的尷尬)
——這些血腥殘忍的操作,不是更像一個真正的小丑麼?
如此,蝙蝠俠和小丑,既完成了交換,也實現了融合。
如果故事在這裡結束,一切看起來就很美好了——
流著小丑血統的人也可以繼承蝙蝠俠的精神,將虛偽的the Bruce打落神壇,這正是對蝙蝠俠無比崇高的致敬。
可問題是,這一切真的沒毛病嗎?
我們回顧一下整容小哥的經歷:
他在蝙蝠洞裡看到了小丑的蠟像,他觀看了布魯斯·韋恩類似遺囑的自拍短視頻。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蝙蝠俠最後打敗了小丑,他應該不會保留這個視頻文件;
如果小丑成功弄死了蝙蝠俠,他也不會被扒下衣服,奪走手槍,穿戴在蠟像身上;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蝙蝠俠和小丑同歸於盡,是其他人佈置了蝙蝠洞裡的小丑蠟像,來以此祭奠蝙蝠俠這個悲情的男人。
那這個“其他人”又是誰呢?
很大概率上,是那個沒有消除整容小哥記憶的外科醫生。
他清楚整容小哥的真實身份,也曾暗地裡表示過自己對the Bruce的不滿,同時在the Bruce和整容小哥戰鬥的過程中,釋放了被當作人質的整容小哥的女朋友。
而當他看到整容小哥穿上蝙蝠披風的樣子後,欣慰地笑了笑,並毫不猶豫地終結了自己的生命。
可能他的行為,你會說更像初代蝙蝠俠的管家阿爾弗雷德,默默支持蝙蝠俠找到自我定位,在關鍵時刻給予其幫助。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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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木錯,這就是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祕密基地。
某夜,整容小哥再次來到這裡,他不僅看到了好多穿著蝙蝠戰衣的蝙蝠俠蠟像,還激活了布魯斯·韋恩的自拍短視頻——
視頻裡,蝙蝠俠表示自己要和小丑進行最後一戰了,很可能會掛掉。
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應該繼承下去,因為蝙蝠俠代表著對弱者的守護,對謊言的對抗,以及對真理的堅持。
而在屏幕前的空地上,樹立著一尊小丑持槍、準備射擊的蠟像。
蠟像和群演小哥咧著一樣誇張的大笑嘴,像在嘲笑視頻裡的蝙蝠俠,那麼天真幼稚,那麼不自量力。
好在群演小哥也是一枚天真少年,他心懷正義,熱血沸騰,彷彿在一瞬間明白了生存或者死亡的終極意義。
總之,他認同了蝙蝠俠的理念,決定穿上初代蝙蝠俠的披風,取走小丑蠟像手槍裡的子彈,去gtmd蝙蝠之神。
他大喊著“我是人,不是神,我是小丑,也是蝙蝠俠”……
於是,保護而非統治弱者,懲罰而非殺戮罪犯,哥譚市重新擁有了蝙蝠俠。
哪怕蝙蝠面具下的那張嘴,笑得有多麼像小丑,哪怕這位群演小哥的真實身份是小丑的後裔,他都無愧於batman這個名號。
相比之下,那個自稱蝙蝠之神的the Bruce。
愚弄民眾,滿嘴謊言,為了保持戰力,不斷給自己注射興奮劑,更換身體器官,甚至把自己的臉,都整容成了蝙蝠面具的樣子(這樣才能避免直播時忘記用gif圖片擋臉的尷尬)
——這些血腥殘忍的操作,不是更像一個真正的小丑麼?
如此,蝙蝠俠和小丑,既完成了交換,也實現了融合。
如果故事在這裡結束,一切看起來就很美好了——
流著小丑血統的人也可以繼承蝙蝠俠的精神,將虛偽的the Bruce打落神壇,這正是對蝙蝠俠無比崇高的致敬。
可問題是,這一切真的沒毛病嗎?
我們回顧一下整容小哥的經歷:
他在蝙蝠洞裡看到了小丑的蠟像,他觀看了布魯斯·韋恩類似遺囑的自拍短視頻。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蝙蝠俠最後打敗了小丑,他應該不會保留這個視頻文件;
如果小丑成功弄死了蝙蝠俠,他也不會被扒下衣服,奪走手槍,穿戴在蠟像身上;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蝙蝠俠和小丑同歸於盡,是其他人佈置了蝙蝠洞裡的小丑蠟像,來以此祭奠蝙蝠俠這個悲情的男人。
那這個“其他人”又是誰呢?
很大概率上,是那個沒有消除整容小哥記憶的外科醫生。
他清楚整容小哥的真實身份,也曾暗地裡表示過自己對the Bruce的不滿,同時在the Bruce和整容小哥戰鬥的過程中,釋放了被當作人質的整容小哥的女朋友。
而當他看到整容小哥穿上蝙蝠披風的樣子後,欣慰地笑了笑,並毫不猶豫地終結了自己的生命。
可能他的行為,你會說更像初代蝙蝠俠的管家阿爾弗雷德,默默支持蝙蝠俠找到自我定位,在關鍵時刻給予其幫助。
但是,如果一切都是外科醫生布的局呢?
在漫畫中,the Bruce曾說,自己的力量、裝備都來自於外科醫生,那會不會外科醫生就是the Bruce的創造者。
然後許多年過去了,外科醫生感覺the Bruce不好玩了無聊了,就決定製作一個新的玩具。
於是可憐的整容小哥就進入了他的計劃中……
那麼,和真正的小丑一樣,為了好玩,為了瘋狂,即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不是什麼難以接受的事情。
所以說,外科醫生也很可能是那個癲狂、可怕、讓人永遠都看不透的小丑?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
眾所周知,老爺一生最愛(恨)是小丑。(๑•̀ㅂ•́)و✧
他們倆的關係可謂錯綜複雜:相愛相殺,相看兩厭,卻又惺惺相惜。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曾凝視著對方的眼睛,嘎嘎出只有彼此才懂得的大笑(《致命玩笑》)。
我哪怕不要這張老臉,也要讓你成為更優秀的存在(《蝙蝠俠:滅族之災》)。
我用盡洪荒之力去傷害你,只是為了讓我在你心裡的位置,多那麼一分(《蝙蝠俠樂高大電影》)。
也許最後,我們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卻可以同年同月同日死(《蝙蝠俠:終局》)”
所以,他們合體了!
成為了——
(狂笑之蝠)
但是!
阿正今天要聊的,並不是這個由蝙蝠俠變成小丑的狂笑之蝠,而是另一個蝙蝠俠與小丑的身份,互相說不清楚的——
《我,小丑》
這部短篇漫畫的故事並不複雜,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
那個名叫布魯斯的男人不配當蝙蝠俠,小丑才配。
哦了,這本漫畫的介紹就到這裡,完結撒花!
(蝙蝠俠:太簡單了吧,說仔細點!阿正:好的!)
在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死去的一百多年以後,小丑、小丑女、雙面人、企鵝人等等臭名昭著的壞蛋,也漸漸消失無蹤。
但“民風淳樸”的哥譚市並沒有迎來平靜祥和,貧窮和暴力依然肆虐這個城市。
每年12月21日的夜晚,那些超級惡棍就會重現江湖,他們駕駛著超速的汽車和飛行器,橫衝直撞,為惡人間。
對哥譚市的老百姓來說,壞蛋們的出現,已不是危機,而是一條走上人生巔峰的捷徑!
只要你能整死任何一個壞蛋,你就擁有了一個機會,一個挑戰站在哥譚市生物鏈頂端的男人——“the Bruce(布魯斯)”的機會。
若是你狗屎運爆棚,戰勝了他,那你就會接過the Bruce這個名字,成為新一任的“蝙蝠之神”。
木錯木錯,此時此刻的哥譚,那個身穿蝙蝠戰衣的男人,並不以蝙蝠俠自稱。
他利用了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名字:“Bruce”,在這個單詞之前加了一個“the”,將蝙蝠俠神化,升級成“蝙蝠之神”。
野心,計謀 ,能力,滿足了他高高在上的權力慾,彷彿真的是神明一般,他接受信徒們的狂熱跪拜,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哥譚市的統治者,管理起這座城市。
當然,面對那些復活的惡棍們,蝙蝠之神也不會手軟,他會化作正義的使者,像他的祖先布魯斯·韋恩一樣,將惡棍們一次次打敗。
只不過比起從不殺人的蝙蝠俠,他的手段,更為激烈和暴力。
在他的腰部,初代蝙蝠俠那個如同哆啦A夢口袋一樣,裝滿各種輔助裝備的蝙蝠腰帶不見了。
他直接用綁著繩子的蝙蝠鏢殺人。
在他手裡,蝙蝠鏢不但可以像血滴子一樣把人的腦袋削落,還可以當作上吊的繩子,把人吊死在半空,或者再簡單粗暴一些,直接當成子彈,將敵人的心臟刺穿……
蝙蝠之神很享受這種凌虐他人生命的感覺,甚至當起了主播,將哥譚市佈滿了裝著攝像頭的無人機,360度無死角,全程直播——
大噶好,介系你萌重喂見過的全新版本的蝙蝠之神!
不過,如果你以為the Bruce只是一位主播,那就大錯特錯了,演而優則導,是許多演員的夢想,蝙蝠之神自然也不例外。
而且他當導演的理想,一早就實現了,超級惡棍們的復活,其實就是他導演的一場好戲!
————劇透預警————
作為蝙蝠之神,他擁有一支命名為羅賓的真槍荷彈的軍隊,他們會抓捕那些對the Bruce統治不滿的反叛之人;
然後就由他的御用外科醫生,把反叛者們整容成超級惡棍的樣子。
當然,醫生還會在他們的腦子裡植入記憶芯片,以此清除他們的自我記憶,導入那些超級惡棍的思想。
所以說,那些所謂的超級惡棍,只不過是蝙蝠之神強行揪過來,連一根雞腿、一份盒飯都領不到的,可憐的群眾演員!
更絕的是,為了讓“群演”們的演技自然一些,the Bruce還給他們暴力安裝了不少道具,比如企鵝人的特點是喜歡抽菸,他就把一根菸鬥縫在群演的嘴上,哪怕他已經一命嗚呼,嘴裡的菸斗依然不會掉落在地;
比如他給群演們的汽車卸掉了剎車裝置,以方便他們更加真實地塑造出超速飆車的邪惡形象;
再比如他給群演的安全帶打成死結,或者把群演的雙腳固定在飛行器上,這樣他來殺人的時候,群演就不會因罷演而逃跑了……
唉……阿正真是從未見過如此無恥又無比敬業的導演。
對了,他還讓醫生,整容出了一個戈登局長,就像《龍珠》後期的短笛大魔王一樣,專門充當他的戰鬥解說嘉賓,並且持續為他打call喊麥,活躍直播氣氛。
當然,群演更倒黴一點,他們僥倖逃開the Bruce的追擊,卻又陷入哥譚市民的包圍裡。
一番自導自演的騷操作下來,the Bruce的統治地位更加穩固了,他享受著哥譚市民們的崇拜與敬畏。
但,這還不夠!他利用貧窮和落魄帶給哥譚市民們的絕望,邀請所有人都參加這場殺戮。
言下之意,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可能一夜間變成哥譚市統治者。
市民們瘋狂了。
所有人都想摘下惡人的頭顱,來獲取挑戰蝙蝠之神的機會——當然從來沒有人挑戰成功過,反而一個個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某種程度上,蝙蝠之神,更神了。
可以說,the Bruce導演的這場大戲,真謂一石二鳥。既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又撫平了民眾的情緒。
只是,他不是英雄。
戲演的再好,也終究不是真的,總有人會拼上自己的一切,揭穿the Bruce是個大屁眼子的真相。
比如,這位被整容成小丑的小哥,他就沒有按照蝙蝠之神的劇本來表演——蝙蝠之神的外科醫生並沒有完全清除他的記憶,他記起自己是反抗the Bruce組織的頭領,也記起自己被叛徒出賣的場景。
還記起了幾個月前,他為了逃避追擊,而找到的那個老舊的、可以屏蔽無人機信號的蝙蝠洞窟。
木錯,這就是初代蝙蝠俠布魯斯·韋恩的祕密基地。
某夜,整容小哥再次來到這裡,他不僅看到了好多穿著蝙蝠戰衣的蝙蝠俠蠟像,還激活了布魯斯·韋恩的自拍短視頻——
視頻裡,蝙蝠俠表示自己要和小丑進行最後一戰了,很可能會掛掉。
但蝙蝠俠這個身份卻應該繼承下去,因為蝙蝠俠代表著對弱者的守護,對謊言的對抗,以及對真理的堅持。
而在屏幕前的空地上,樹立著一尊小丑持槍、準備射擊的蠟像。
蠟像和群演小哥咧著一樣誇張的大笑嘴,像在嘲笑視頻裡的蝙蝠俠,那麼天真幼稚,那麼不自量力。
好在群演小哥也是一枚天真少年,他心懷正義,熱血沸騰,彷彿在一瞬間明白了生存或者死亡的終極意義。
總之,他認同了蝙蝠俠的理念,決定穿上初代蝙蝠俠的披風,取走小丑蠟像手槍裡的子彈,去gtmd蝙蝠之神。
他大喊著“我是人,不是神,我是小丑,也是蝙蝠俠”……
於是,保護而非統治弱者,懲罰而非殺戮罪犯,哥譚市重新擁有了蝙蝠俠。
哪怕蝙蝠面具下的那張嘴,笑得有多麼像小丑,哪怕這位群演小哥的真實身份是小丑的後裔,他都無愧於batman這個名號。
相比之下,那個自稱蝙蝠之神的the Bruce。
愚弄民眾,滿嘴謊言,為了保持戰力,不斷給自己注射興奮劑,更換身體器官,甚至把自己的臉,都整容成了蝙蝠面具的樣子(這樣才能避免直播時忘記用gif圖片擋臉的尷尬)
——這些血腥殘忍的操作,不是更像一個真正的小丑麼?
如此,蝙蝠俠和小丑,既完成了交換,也實現了融合。
如果故事在這裡結束,一切看起來就很美好了——
流著小丑血統的人也可以繼承蝙蝠俠的精神,將虛偽的the Bruce打落神壇,這正是對蝙蝠俠無比崇高的致敬。
可問題是,這一切真的沒毛病嗎?
我們回顧一下整容小哥的經歷:
他在蝙蝠洞裡看到了小丑的蠟像,他觀看了布魯斯·韋恩類似遺囑的自拍短視頻。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蝙蝠俠最後打敗了小丑,他應該不會保留這個視頻文件;
如果小丑成功弄死了蝙蝠俠,他也不會被扒下衣服,奪走手槍,穿戴在蠟像身上;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蝙蝠俠和小丑同歸於盡,是其他人佈置了蝙蝠洞裡的小丑蠟像,來以此祭奠蝙蝠俠這個悲情的男人。
那這個“其他人”又是誰呢?
很大概率上,是那個沒有消除整容小哥記憶的外科醫生。
他清楚整容小哥的真實身份,也曾暗地裡表示過自己對the Bruce的不滿,同時在the Bruce和整容小哥戰鬥的過程中,釋放了被當作人質的整容小哥的女朋友。
而當他看到整容小哥穿上蝙蝠披風的樣子後,欣慰地笑了笑,並毫不猶豫地終結了自己的生命。
可能他的行為,你會說更像初代蝙蝠俠的管家阿爾弗雷德,默默支持蝙蝠俠找到自我定位,在關鍵時刻給予其幫助。
但是,如果一切都是外科醫生布的局呢?
在漫畫中,the Bruce曾說,自己的力量、裝備都來自於外科醫生,那會不會外科醫生就是the Bruce的創造者。
然後許多年過去了,外科醫生感覺the Bruce不好玩了無聊了,就決定製作一個新的玩具。
於是可憐的整容小哥就進入了他的計劃中……
那麼,和真正的小丑一樣,為了好玩,為了瘋狂,即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不是什麼難以接受的事情。
所以說,外科醫生也很可能是那個癲狂、可怕、讓人永遠都看不透的小丑?
當然,這只是一種猜測罷了,說是過度解讀也不為過。
那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一切的背後究竟有沒有幕後黑手?
這篇漫畫很短,只五十多頁,吃一頓飯刷手機的功夫就看完了。
阿正也想知道你們的答案(可寫在留言區),讓我們一起來解讀,這座未來哥譚市裡最大的祕密~
PS:資源已經蒐集好啦,小夥伴們點這裡就能看啦: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