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函數定義-函數參數-函數調用-閉包文檔知識點等

JavaScript 函數定義

先聽一下語言介紹:

JavaScript 使用關鍵字 function 定義函數。

函數可以通過聲明定義,也可以是一個表達式。


函數聲明

在之前的教程中,你已經瞭解了函數聲明的語法 :

function functionName(parameters) {執行的代碼}

函數聲明後不會立即執行,會在我們需要的時候調用到。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嘗試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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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表達式

JavaScript 函數可以通過一個表達式定義。

函數表達式可以存儲在變量中:

實例

var x = function (a, b) {return a * b};

嘗試一下 »

在函數表達式存儲在變量後,變量也可作為一個函數使用:

實例

var x = function (a, b) {return a * b};

var z = x(4, 3);

嘗試一下 »

以上函數實際上是一個 匿名函數 (函數沒有名稱)。

函數存儲在變量中,不需要函數名稱,通常通過變量名來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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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ction() 構造函數

在以上實例中,我們瞭解到函數通過關鍵字 function 定義。

函數同樣可以通過內置的 JavaScript 函數構造器(Function())定義。

實例

var myFunction = new Function("a", "b", "return a * b");

var x = myFunction(4, 3);

嘗試一下 »

實際上,你不必使用構造函數。上面實例可以寫成:

實例

var myFunction = function (a, b) {return a * b}

var x = myFunction(4, 3);

嘗試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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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提升(Hoisting)

在之前的教程中我們已經瞭解了 "hoisting(提升)"。

提升(Hoisting)是 JavaScript 默認將當前作用域提升到前面去的的行為。

提升(Hoisting)應用在變量的聲明與函數的聲明。

因此,函數可以在聲明之前調用:

myFunction(5);function myFunction(y) {return y * y;}

使用表達式定義函數時無法提升。


自調用函數

函數表達式可以 "自調用"。

自調用表達式會自動調用。

如果表達式後面緊跟 () ,則會自動調用。

不能自調用聲明的函數。

通過添加括號,來說明它是一個函數表達式:

實例

(function () {

var x = "Hello!!"; // 我將調用自己

})();

嘗試一下 »

以上函數實際上是一個 匿名自我調用的函數 (沒有函數名)。


函數可作為一個值使用

JavaScript 函數作為一個值使用: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var x = myFunction(4, 3);

嘗試一下 »

JavaScript 函數可作為表達式使用: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var x = myFunction(4, 3) * 2;

嘗試一下 »


函數是對象

在 JavaScript 中使用 typeof 操作符判斷函數類型將返回 "function" 。

但是JavaScript 函數描述為一個對象更加準確。

JavaScript 函數有 屬性方法

arguments.length 屬性返回函數調用過程接收到的參數個數: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rguments.length;

}

嘗試一下 »

toString() 方法將函數作為一個字符串返回: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var txt = myFunction.toString();

嘗試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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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函數參數


JavaScript 函數對參數的值沒有進行任何的檢查。


函數顯式參數(Parameters)與隱式參數(Arguments)

在先前的教程中,我們已經學習了函數的顯式參數:

functionName(parameter1, parameter2, parameter3){// 要執行的代碼……}

函數顯式參數在函數定義時列出。

函數隱式參數在函數調用時傳遞給函數真正的值。


參數規則

JavaScript 函數定義時顯式參數沒有指定數據類型。

JavaScript 函數對隱式參數沒有進行類型檢測。

JavaScript 函數對隱式參數的個數沒有進行檢測。


默認參數

如果函數在調用時未提供隱式參數,參數會默認設置為: undefined

有時這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建議最好為參數設置一個默認值:

實例

functionmyFunction(x, y){if(y === undefined){y = 0; }}

嘗試一下 »

或者,更簡單的方式:

實例

functionmyFunction(x, y){y = y || 0;}

嘗試一下 »

分號是用來分隔可執行JavaScript語句。

由於函數聲明不是一個可執行語句,所以不以分號結束。

上述函數以分號結尾,因為它是一個執行語句。
在 JavaScript 中,很多時候,你需要避免使用 new 關鍵字。
函數定義作為對象的屬性,稱之為對象方法。

函數如果用於創建新的對象,稱之為對象的構造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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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y已經定義 , y || 返回 y, 因為 y 是 true, 否則返回 0, 因為 undefined 為 false。

如果函數調用時設置了過多的參數,參數將無法被引用,因為無法找到對應的參數名。 只能使用 arguments 對象來調用。


Arguments 對象

JavaScript 函數有個內置的對象 arguments 對象。

argument 對象包含了函數調用的參數數組。

通過這種方式你可以很方便的找到最大的一個參數的值:

實例

x = findMax(1, 123, 500, 115, 44, 88); functionfindMax(){vari, max = arguments[0]; if(arguments.length < 2)returnmax; for(i = 0; i < arguments.length; i++){if(arguments[i] > max){max = arguments[i]; }}returnmax;}

嘗試一下 »

或者創建一個函數用來統計所有數值的和:

實例

x = sumAll(1, 123, 500, 115, 44, 88); functionsumAll(){vari, sum = 0; for(i = 0; i < arguments.length; i++){sum += arguments[i]; }returnsum;}

嘗試一下 »


通過值傳遞參數

在函數中調用的參數是函數的隱式參數。

JavaScript 隱式參數通過值來傳遞:函數僅僅只是獲取值。

如果函數修改參數的值,不會修改顯式參數的初始值(在函數外定義)。

隱式參數的改變在函數外是不可見的。


通過對象傳遞參數

在JavaScript中,可以引用對象的值。

因此我們在函數內部修改對象的屬性就會修改其初始的值。

修改對象屬性可作用於函數外部(全局變量)。

修改對象屬性在函數外是可見的。

JavaScript 函數調用


JavaScript 函數有 4 種調用方式。

每種方式的不同方式在於 this 的初始化。


this 關鍵字

一般而言,在Javascript中,this指向函數執行時的當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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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this 是保留關鍵字,你不能修改 this 的值。

調用 JavaScript 函數

在之前的章節中我們已經學會了如何創建函數。

函數中的代碼在函數被調用後執行。


作為一個函數調用

實例

functionmyFunction(a, b){returna * b;}myFunction(10, 2); // myFunction(10, 2) 返回 20

嘗試一下 »

以上函數不屬於任何對象。但是在 JavaScript 中它始終是默認的全局對象。

在 HTML 中默認的全局對象是 HTML 頁面本身,所以函數是屬於 HTML 頁面。

在瀏覽器中的頁面對象是瀏覽器窗口(window 對象)。以上函數會自動變為 window 對象的函數。

myFunction() 和 window.myFunction() 是一樣的:

實例

functionmyFunction(a, b){returna * b;}window.myFunction(10, 2); // window.myFunction(10, 2) 返回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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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調用 JavaScript 函數常用的方法, 但不是良好的編程習慣

全局變量,方法或函數容易造成命名衝突的bug。


全局對象

當函數沒有被自身的對象調用時, this 的值就會變成全局對象。

在 web 瀏覽器中全局對象是瀏覽器窗口(window 對象)。

該實例返回 this 的值是 window 對象:

實例

functionmyFunction(){returnthis;}myFunction(); // 返回 window 對象

嘗試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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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作為全局對象調用,會使 this 的值成為全局對象。

使用 window 對象作為一個變量容易造成程序崩潰。


函數作為方法調用

在 JavaScript 中你可以將函數定義為對象的方法。

以下實例創建了一個對象 (myObject), 對象有兩個屬性 (firstNamelastName), 及一個方法 (fullName):

實例

varmyObject = {firstName:"John", lastName: "Doe", fullName: function(){returnthis.firstName + "" + this.lastName; }}myObject.fullName(); // 返回 "John Doe"

嘗試一下 »

fullName 方法是一個函數。函數屬於對象。 myObject 是函數的所有者。

this對象,擁有 JavaScript 代碼。實例中 this 的值為 myObject 對象。

測試以下!修改 fullName 方法並返回 this 值:

實例

varmyObject = {firstName:"John", lastName: "Doe", fullName: function(){returnthis; }}myObject.fullName(); // 返回 [object Object] (所有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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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作為對象方法調用,會使得 this 的值成為對象本身。

使用構造函數調用函數

如果函數調用前使用了 new 關鍵字, 則是調用了構造函數。

這看起來就像創建了新的函數,但實際上 JavaScript 函數是重新創建的對象:

實例

// 構造函數:functionmyFunction(arg1, arg2){this.firstName = arg1; this.lastName = arg2;}// This creates a new objectvarx = newmyFunction("John","Doe");x.firstName; // 返回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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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函數的調用會創建一個新的對象。新對象會繼承構造函數的屬性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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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函數中 this 關鍵字沒有任何的值。

this 的值在函數調用時實例化對象(new object)時創建。


作為函數方法調用函數

在 JavaScript 中, 函數是對象。JavaScript 函數有它的屬性和方法。

call()apply() 是預定義的函數方法。 兩個方法可用於調用函數,兩個方法的第一個參數必須是對象本身。

實例

functionmyFunction(a, b){returna * b;}myObject = myFunction.call(myObject, 10, 2); // 返回 20

嘗試一下 »

實例

functionmyFunction(a, b){returna * b;}myArray = [10, 2];myObject = myFunction.apply(myObject, myArray); // 返回 20

嘗試一下 »

兩個方法都使用了對象本身作為第一個參數。 兩者的區別在於第二個參數: apply傳入的是一個參數數組,也就是將多個參數組合成為一個數組傳入,而call則作為call的參數傳入(從第二個參數開始)。

在 JavaScript 嚴格模式(strict mode)下, 在調用函數時第一個參數會成為 this 的值, 即使該參數不是一個對象。

在 JavaScript 非嚴格模式(non-strict mode)下, 如果第一個參數的值是 null 或 undefined, 它將使用全局對象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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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call() 或 apply() 方法你可以設置 this 的值, 且作為已存在對象的新方法調用。

JavaScript 函數參數

JavaScript 閉包

筆記列表

  1. WooKong

    yua***[email protected]

    參考地址

    this 是 JavaScript 語言的一個關鍵字。

    它代表函數運行時,自動生成的一個內部對象,只能在函數內部使用。比如:

    function test() { this.x = 1;}

    隨著函數使用場合的不同,this 的值會發生變化。但是有一個總的原則,那就是this指的是,調用函數的那個對象。

    WooKong

    WooKong

    yua***[email protected]

    參考地址

    4個月前 (05-26)

JavaScript 閉包


JavaScript 變量可以是局部變量或全局變量。

私有變量可以用到閉包。


全局變量

函數可以訪問由函數內部定義的變量,如:

實例

function myFunction() {

var a = 4;

return a * a;

}

嘗試一下 »

函數也可以訪問函數外部定義的變量,如:

實例

var a = 4;

function myFunction() {

return a * a;

}

嘗試一下 »

後面一個實例中, a 是一個 全局 變量。

在web頁面中全局變量屬於 window 對象。

全局變量可應用於頁面上的所有腳本。

在第一個實例中, a 是一個 局部 變量。

局部變量只能用於定義它函數內部。對於其他的函數或腳本代碼是不可用的。

全局和局部變量即便名稱相同,它們也是兩個不同的變量。修改其中一個,不會影響另一個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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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量聲明時如果不使用 var 關鍵字,那麼它就是一個全局變量,即便它在函數內定義。

變量生命週期

全局變量的作用域是全局性的,即在整個JavaScript程序中,全局變量處處都在。

而在函數內部聲明的變量,只在函數內部起作用。這些變量是局部變量,作用域是局部性的;函數的參數也是局部性的,只在函數內部起作用。


計數器困境

設想下如果你想統計一些數值,且該計數器在所有函數中都是可用的。

你可以使用全局變量,函數設置計數器遞增:

實例

var counter = 0;

function add() {

return counter += 1;

}

add();

add();

add();

// 計數器現在為 3

嘗試一下 »

計數器數值在執行 add() 函數時發生變化。

但問題來了,頁面上的任何腳本都能改變計數器,即便沒有調用 add() 函數。

如果我在函數內聲明計數器,如果沒有調用函數將無法修改計數器的值:

實例

function add() {

var counter = 0;

counter += 1;

}

add();

add();

add();

// 本意是想輸出 3, 但事與願違,輸出的都是 1 !

嘗試一下 »

以上代碼將無法正確輸出,每次我調用 add() 函數,計數器都會設置為 1。

JavaScript 內嵌函數可以解決該問題。


JavaScript 內嵌函數

所有函數都能訪問全局變量。

實際上,在 JavaScript 中,所有函數都能訪問它們上一層的作用域。

JavaScript 支持嵌套函數。嵌套函數可以訪問上一層的函數變量。

該實例中,內嵌函數 plus() 可以訪問父函數的 counter 變量:

實例

function add() {

var counter = 0;

function plus() {counter += 1;}

plus();

return counter;

}

嘗試一下 »

如果我們能在外部訪問 plus() 函數,這樣就能解決計數器的困境。

我們同樣需要確保 counter = 0 只執行一次。

我們需要閉包。


JavaScript 閉包

還記得函數自我調用嗎?該函數會做什麼?

實例

var add = (function () {

var counter = 0;

return function () {return counter += 1;}

})();

add();

add();

add();

// 計數器為 3

嘗試一下 »

實例解析

變量 add 指定了函數自我調用的返回字值。

自我調用函數只執行一次。設置計數器為 0。並返回函數表達式。

add變量可以作為一個函數使用。非常棒的部分是它可以訪問函數上一層作用域的計數器。

這個叫作 JavaScript 閉包。它使得函數擁有私有變量變成可能。

計數器受匿名函數的作用域保護,只能通過 add 方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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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包是可訪問上一層函數作用域裡變量的函數,即便上一層函數已經關閉。

JavaScript 函數調用

JavaScript HTML DOM

筆記列表

  1. Mid

    279***[email protected]

    我按我的理解總結下JavaScript閉包吧:

    閉包就是一個函數引用另一個函數的變量,因為變量被引用著所以不會被回收,因此可以用來封裝一個私有變量。這是優點也是缺點,不必要的閉包只會增加內存消耗。

    或者說閉包就是子函數可以使用父函數的局部變量,還有父函數的參數。

    Mid

    Mid

    279***[email protected]

    3個月前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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