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無頭屍案”的高振陽:從磚縫裡找到的血跡,擊潰嫌疑人心理防線


辦理“無頭屍案”的高振陽:從磚縫裡找到的血跡,擊潰嫌疑人心理防線

6月底的黑龍江,水光瀲灩。記者在這裡見到了高振陽——黑龍江省黑河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全國檢察機關“雙先”個人一等功獲得者。

我們邊走邊聊,萬點波光在高振陽的眼眸裡跳動,好似燃燒的星火。他的眼神純淨羞澀,一時間讓人很難把他和人稱“生就一雙火眼金睛”的辦案能手聯繫在一起。談話中,每每聽到記者誇讚他辦案時的睿智,他都要嚴肅認真地向記者解釋案件的突破都是集體智慧的成果。

一次民間調解為畜牧站管理員打開法律的大門

辦理“無頭屍案”的高振陽:從磚縫裡找到的血跡,擊潰嫌疑人心理防線

2000年,中專畢業的高振陽被分配到黑龍江省嫩江縣聯興鄉畜牧站擔任草原管理員。一次,當地一位上了年紀的農民因豬仔打防疫疫苗死亡索賠一事和主管防疫工作的鄉幹部發生糾紛,雙方因是否應該賠償談不攏起了激烈的衝突,場面一時有些失控。人群中有些焦急的高振陽突然發現了老人的兒子,於是他提出老人年邁,讓老人的兒子代替他出面與鄉幹部談判的想法,並趁機疏散了拿刀拿棒的村民。然後,熱心的高振陽自願主持了雙方的和解,當了一次“和事佬”,最終鄉幹部賠償了農民的損失,老農民為自己的行為向鄉幹部表示了歉意。

那一年,高振陽24歲。這次調解工作讓高振陽贏得了鄉親們的信任,也讓他萌生了學習法律,為老百姓辦事的想法。高振陽是一個有了想法就要付諸實施的人,經過5年努力,他取得了黑龍江大學法學本科學歷。2006年,高振陽報名參加了司法考試,一次通過並考入了嫩江縣檢察院。

2015年11月9日,在黑河市檢察院公訴科掛職鍛鍊的高振陽審查起訴一起由黑河市公安局移送的“無頭屍案”。

案發當天,小黑河村毛子屯的老劉正在黑龍江橋邊掃落葉,掃著掃著,他發現樹林裡有一個塑料袋,打開一看裡面是一顆已經面目全非的人頭。經過勘查和檢驗、DNA比對,最終確定死者是同村的李某,女性,57歲,社會關係複雜,生前有一同居者——比她小9歲的高某。

現有證據表明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隨後對高某實施了抓捕,在他家搜到了李某的手機。高某說李某欠自己錢,還不想跟他繼續生活了,他非常恨李某,但不承認是自己殺了李某。

因為該案在當地影響很大,又是命案,檢察機關決定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任務交給了高振陽。他深知自己對案情的推測和梳理直接決定著案件最終結果的走向,所有的假設、推理都需要強有力的證據作為支撐。

為了不放過一絲有用的線索,高振陽來到了高某和李某租住的房子,面對重新粉刷過的牆壁,他陷入沉思。為什麼要把死者頭髮剪短?為了掩飾死者的女性身份。碎屍地點在哪裡?應該在不被打擾的密閉的空間裡。凶手是如何碎屍的?屍體的其餘部分在哪裡?是使用多種刀具碎屍,刀應該是從熟悉的地方可以拿到的。為什麼要粉刷出租屋?是為了掩蓋犯罪現場……高振陽的腦海裡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思考著,手裡拿著圖片一張張細看,結合碎屍案的特殊條件限制,他提出重新勘查高某的出租住所,重點提取地面痕跡的方案。最終,在高某租住屋臥室地磚縫裡提取到大量被害人的血跡,分屍現場的確認擊潰了高某的心理防線。在高振陽介入案件引導偵查後2小時內,高某不堪證據壓力,承認了罪行,凶案一舉告破。

據高某交代,李某欠自己5200元錢,不僅不打算還,還準備和別人去南方生活,高某苦苦挽留,但李某絲毫沒有動搖,堅持要去南方,於是,高某有了破罐子破摔的念頭。按照高某的交代,警方兵分多路,趕到拋屍地點,陸續打撈出23塊屍塊……

“不枉不縱才是我追求的公正”

“任何案件,任何人犯案,他都能秉公處理,始終做到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在黑河市檢察院榮譽室,檢察長孫曉軍指著百姓送給高振陽的錦旗對記者說。

2016年1月11日,北安市卡車司機谷利運輸砂石時,為抄近路從農民於某家的耕地上駛過,被於某及其家屬攔截,索要賠償。雙方爭執不下,於某等人不讓谷利離開,天黑之後,谷利強行發動卡車駛離,轉彎時將前來阻攔的於某岳父李某捲入車下碾軋後駛離,李某當場死亡。

公安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被害人的多名家屬不服,來到檢察機關跪求公道。經過審查,北安市檢察院因谷利涉嫌故意殺人罪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將該案上報黑河市檢察院。案件又一次交給了高振陽。

審查中,高振陽發現公安機關現場勘驗記錄中表述的被害人屍體倒地位置與照片不符,谷利辯解其駕駛的貨車有盲區的細節沒有偵查取證。在與偵查員溝通取證時,偵查員有些不耐煩。高振陽說:“不管最後的結論是什麼,該取的證必須取。”

第一次提審谷利時,高振陽的搭檔聽說有人自稱谷利的親屬向管教打聽案件,說這個事就是過失致人死亡,已經做好法院的工作了,肯定能判緩刑。聽到這個消息,高振陽意識到該案可能存在辦案干擾,堅定了要把案件查細,把罪名定準的決心。

高振陽提出對車輛和現場進行再次勘驗的補充偵查意見後,原偵查員因手中案件較多無法繼續取證,高振陽向院裡彙報後,黑河市檢察院向北安市公安局領導通報了情況。北安市公安局非常重視,派出刑警隊長補充取證,最終獲取到證明谷利明知車前有人而執意開車前行的重要證據,該案最終以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提起公訴,經二審終審,谷利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高振陽告訴記者:“辦案最重要的是看證據,不枉不縱,才是我追求的公正。”

司法工作不僅要忠於黨的事業也要有溫度

辦理“無頭屍案”的高振陽:從磚縫裡找到的血跡,擊潰嫌疑人心理防線

高振陽(右)出庭公訴

2016年10月,經過遴選考試,高振陽正式調入黑河市檢察院公訴科工作。

2017年1月10日,遜克縣“大仙”王金霞在其住處內,以“巫醫作法”的迷信手段,為曲某看“外病”(即中邪)。2月 3日上午,王金霞在“作法驅魔”未果的情況下,指使他人毆打曲某致其死亡。同年8月15日,這起巫醫利用迷信蠱惑多人打死人的案件正式開庭。法庭上,王金霞百般抵賴,說:“一切是仙家的指示,我什麼都不知道。”

作為該案的公訴人,高振陽說:“審判迷信,法庭首先不能迷信。在這個法庭上要以科學的立場判斷是非,用迷信的思維來給如此惡劣的罪行開脫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如果法律認可一個精神正常的人可以隨意以仙人附體辯解自己無意識而無罪的觀點成立的話,那麼是否意味著只要供一個關公就可以隨意殺人呢?如果這樣,法律將形同虛設,秩序將瞬間虛無……”2018年6月27日,王金霞的上訴被二審法院裁定駁回,維持了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高振陽說,每一起命案的發生對於個人或家庭來說,都是一場悲劇。辦案檢察官要煉就一雙火眼金睛,做到不枉不縱,這樣才對得起活著的哭泣的家屬,以及死去的沉默的被害人。

2016年10月4日上午,五大連池市的劉某在家與妻子鍾哲喝酒,酒過三巡,二人因瑣事發生爭吵,撕扯中,鍾哲手中的尖刀扎進劉某胸部,致其死亡。隨後,鍾哲自首,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因該案“有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五大連池市檢察院將該案上報至黑河市檢察院。

在審查該案期間,高振陽與同事到被害人父母家裡走訪,看到了鍾哲7歲的女兒,她還不知道爸爸已經不在人世,也不知道媽媽在哪裡,快樂地玩耍著。被害人年邁的父母希望司法機關能對鍾哲從輕處罰,讓其早日出獄撫養女兒。在雙方達成諒解並最終履行後,高振陽認為本案不應對鍾哲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遂將案件交辦回五大連池市檢察院,最終,鍾哲一審獲刑十年,沒有上訴。

“司法工作不僅要忠於黨的事業,也要有溫度,真正溫暖人民群眾的心是我的追求。”高振陽說。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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