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後,堅持走保險不先墊醫藥費違法嗎?

保險 交通 法律 一隻小鳥槍 2019-05-03

在開車出行的過程中,尤其是在市區內行駛的時候,因為車多人多,車主難免都會遇到交通事故;若是事故雙方都是車輛的話還好說,最多隻是車輛損傷,但是如果是車輛撞到行人的話,此時行人往往都是受傷的一方,同時也是輿論傾斜的一方,因此,如果行人受傷嚴重需要住院的話,有些心軟的司機就會主動先墊付一些醫療費,救人的同時,也希望能夠得到傷者的諒解。

但是,對於另外一些司機來說,他們在開車撞到人之後,就先報警、報保險,在現場等待交警的事故劃分,對於傷者家屬要求墊付醫藥費的要求,也置之不理。對於這種做法,有些網友覺得非常“冷血”,作為司機不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這樣的做法甚至已經涉嫌“違法”了。因此有些人就會問:堅持走保險而不先墊醫藥費違法嗎?為此,有位交警就給出了回答。

首先,在開車撞人之後,車主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打120、報警、報保險,無論是不是車主的責任,車主都應該儘量救治傷者,這也是車主應盡的責任。但是,對於應不應該為傷者先墊付醫藥費的問題上,並沒有法律強制要求車主這樣做,因此墊錢是情分,不墊錢是本分,車主如果堅持走保險的話,完全是合理的。

另外,對於一些好心想墊付醫藥費的車主來說也應該注意,千萬不要浪費自己的好心。之前就有這樣的情況:車主墊付了醫藥費,因為傷者不給寫收據,所以自己掏的錢就沒有辦法被保險給報銷;如果自己墊付的錢超過了保險應賠償的錢,那多餘的這部分錢也只能算在自己頭上了。

所以,在發生事故後,車主完全是有理由堅持走保險,不先墊醫藥費的;即使車主願意墊,也應該結合自己在事故中的責任,不墊付超過30%的賠償;如果不瞭解這些的話,很容易浪費自己的好心,從而吃了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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