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殺妻騙保案”在泰國開庭:涉案保險材料8個簽字7個假

“天津男子普吉島殺妻騙保案”2019年7月5日在泰國普吉府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首日,原告代理律師提交了天津警方出具調查結果,包括電子保單11份、簽字法律鑑定報告、偽造的收入證明及一份證人口供。簽字鑑定顯示,保單上的8個簽字中,僅有1個是真實的。此前,泰國檢方以蓄意謀殺罪起訴了嫌疑人張某凡。

該案持續引發關注。2018年10月天津男子張某凡給妻子張潔購買鉅額保險後,在泰國一家酒店將其殺害,後偽造現場,謊稱“妻子溺亡”。事發時,他們的女兒僅20個月大。案發後,張某凡被泰國普吉島卡馬拉警局控制。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也已對張某凡涉嫌保險詐騙立案偵查。2019年1月24日,泰國檢方以蓄意謀殺罪起訴了張某凡。

界面新聞從本案代理律師章紅媛處獲悉, 7月5日上午9點,庭審正式開始。庭審前,法官照例詢問被告人律師是否接受檢方起訴的刑法第289條“蓄意殺人罪”,被告人律師表示不能接受,並堅持認為被告人的行為並非故意,將以刑法第290條進行辯護。原告律師向界面新聞解釋,泰國刑法第290條為“非故意導致他人死亡罪”,刑期為3-20年。

上午,原告律師方文川提交了中國天津警方出具的調查文件,包括11份保單複印件、偽造的收入證明、受害人簽字的法律鑑定報告以及福建一名“網紅”的口供。“鑑定顯示8個簽字僅1個是真實的,另外網紅口供記錄顯示被告人打賞她的金額高達40多萬元。”原告代理律師說。

據此前媒體報道,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涉案保單明細目錄顯示,張某凡曾以自己和妻子張潔的名義,在11家不同保險公司購買大額保單,保險額總價值2676萬元,受益人均指向張某凡,險種涉及11種。上述11份保單的投保時間,均集中在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9日,即事發前幾個月。

章紅媛律師說,在下午的庭審中,調查案發現場的警察曾出庭作證。警察表示,最初警方以為這是一起普通溺水事故,因而沒有保護好現場,事發兩天後再介入時,現場已經被服務員打掃乾淨。下午近4點,庭審結束,法院計劃下週二繼續開庭審理。

原告律師方文川認為,本案在中國產生轟動效應,且產生巨大負面影響;被告人張某凡蓄意謀殺證據確鑿,且無可以減輕罪行的情節,故請求法官給予被告最重判決,判處其死刑。原告律師依據的是泰國刑法289條(編者注:依據泰國刑法,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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