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一男子開車撞傷人,意欲坐牢抵賠款,幸好兒子識大體

保險 岳陽 湘陰 岳陽晚報 2019-07-05

省了千多元,結果腸子都悔青

買了車,就要買保險,這是一個基本常識。

但是,偏偏有人因為各種原因,不買保險。

一旦出事故,省了小錢,吃大虧。

前不久,湘陰縣的車主周某便吃了個好大好大的悶虧。

岳陽一男子開車撞傷人,意欲坐牢抵賠款,幸好兒子識大體

網絡配圖

幾年前,周某購買了一輛拖拉機,為省錢,他未及時給車輛購買任何保險。

2018年7月21日,周某駕駛拖拉機在湘陰縣湘濱鎮鄉村道路上行駛,在十字路口左轉彎時,與林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相撞,造成林某某十級傷殘。

事故發生後,周某與林某多次協商賠償事宜,但均不歡而散。

2019年1月7日,林某一紙訴狀將周某送上法庭,請求判令周某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81961.91元。

法院受理本案後,承辦法官多次組織林某、周某兩人進行調解。在此過程中,周某堅持聲稱,他是一個農民,經濟收入少,沒有能力支付賠款,待法院判決後,他願意以坐牢來折抵賠款。

至此,調解工作無法進行,法院遂依法進行判決,責令周某賠償林某各項損失共計63240.82元。

判決書送達才幾天,周某的兒子主動與承辦法官取得了聯繫,其表示願意代替父親支付賠償款。

不久後,周某及其兒子來到法院,在承辦法官的見證下向林某交付了法院判決賠償的款項。

事後,周某懊惱的嘆道,為了省一千多元的保險費,最後搭上了大幾萬,還連累了自己的兒子,真是得不償失!

法官提醒:駕駛機動車具有一定的危險性,而購買車輛保險能有效地幫助駕駛者降低事故發生後的賠償負擔。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之規定,所有機動車必須購買交強險才能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別為省點小錢,吃了大虧。

岳陽晚報全媒體訊(通訊員 許凌雲 記者 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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