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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怡

2018年2月,巴黎聖日耳曼對陣斯特拉斯堡的比賽終場哨響。巴黎帶走了一場5-2的勝利,同時也正式開出了一張2億美元的支票給當年法甲的亞軍摩納哥。

這樁生意還得回溯到2017年夏天。大巴黎出手闊綽地從巴塞羅那引進了內馬爾。之後,球隊決定從摩納哥引進當時在法甲已經暫露頭角的姆巴佩。不同於巴黎支付內馬爾違約金時的豪氣,簽約姆巴佩的過程更為複雜。

當時,巴黎聖日耳曼決定從摩納哥先租借姆巴佩一個賽季。兩傢俱樂部協議決定,第二年夏天,如果雙方達到一定條件,巴黎就會支付約2億美元的轉會費,以及獎金,從而正式簽約姆巴佩。雙方約定的條件之一是,只要大巴黎確保不會降級,就必須買下姆巴佩。這個對大巴黎來說不算條件的條件,在對陣斯特拉斯堡比賽結束後,得到了滿足。

大巴黎煞費苦心地規劃姆巴佩的轉會,背後的原因不難理解:如果在同一個轉會窗口同時引進內馬爾和姆巴佩,那麼球隊很可能再次違反歐足聯的財政公平法案(Financial Fair Play)。這是一個旨在規範各俱樂部的財政行為,控制財政赤字的法案,並且歐足聯會以此為據對違反規定的球隊予以處罰。

如果採用租借的方式,球隊就能將姆巴佩的轉會操作分配到兩個轉會期完成,巧妙地避免了被歐足聯罰款甚至從歐冠驅逐的遭遇。

巴黎聖日耳曼的操作在近兩年的歐洲足壇不少見。出於對財政公平協定的忌憚,許多歐洲足球俱樂部都採用了先租後買的方式鎖定他們意向中的球員。由於租借雙方都是奔著球員最終轉會的結果去的,這幾乎是一種“先租必買”的交易。

體育諮詢機構21st Club的高管Omar Chaudhuri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表示:“球隊正在以自己的智慧適應新的政策環境,就像他們在1995年應對博斯曼法案一樣。”

10年前,在英格蘭、西班牙、德國和法國的足球聯賽中,只有10名租借球員最終加盟了租借他們的俱樂部。而2019年夏天,這個數字達到了32個。

明年的轉會市場可能不會有變:拜仁慕尼黑有權買下正在租借中的費利佩·庫蒂尼奧和伊萬·佩裡西奇;托特納姆熱刺從皇家貝蒂斯租來的喬瓦尼·洛·塞爾索,也是一個先租必買的條款;國際米蘭從卡利亞里租來的中場前球員尼科洛·巴雷拉不出意外也會正式加盟國米。

這些案例中,有一些是按照常規租借方式進行的,最終買方俱樂部對球員表現滿意從而簽約。不過,相當一部分案例符合前文所說的“先租必買”情境,即該球員表現達到一定標準後,球隊必須支付一定費用將其引進。

租借只是一種變相的延遲購買。買方俱樂部能夠通過這類操作,在避免歐足聯處罰的同時,儘早將心儀的球員收入囊中。為了逃過歐足聯的監審,租借雙方必須對日後的正式轉會設立一定的觸發條件。通常,這類條件就是“聯賽冠軍保證自己不降級”這種送分題。

有趣的是,巴黎聖日耳曼似乎是這種操作的長期實踐者。近日,巴塞羅那向大巴黎提供的內馬爾轉會方案,就是一種類似當年姆巴佩轉會的先租後買交易。

對於想要出手旗下球員的俱樂部來說,這種交易也有好處——儘早將球員送走,球隊的工資簿上可以減少一筆支出,而且,俱樂部可以早早地確定日後交易球員時穩拿的轉會費,減輕球隊規劃未來收入的壓力。

歐足聯的財政公平協定催生出的轉會市場新舉措不止這一項。

在此政策下,長期租借的形式開始增加。切爾西在近幾年想馬德里競技長租了三名前鋒。而且,這種租借形式中,如果賣方俱樂部想要收回該名球員,則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新的球員交易操作導致俱樂部不能只關心自己的購買力。他們還需要時刻關注著其他俱樂部的財政狀況。如果某傢俱樂部發現歐洲範圍內哪傢俱樂部的財政支出有觸及歐足聯紅線的危險,那麼他們從對方陣容中引進球員所遭遇的阻力肯定會更小。在大巴黎忙著購買內馬爾和姆巴佩時,托特納姆熱刺順利地從巴黎先後引進了後衛塞爾日·奧裡耶和盧卡斯·莫拉。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足球監管機構和俱樂部之間這種動態的戰術角力可能會永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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