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萬人迷”們,最終都情歸何處?

民國“萬人迷”們,最終都情歸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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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萬人迷”們,最終都情歸何處?

周璇

NO.1 周璇

周璇做為民國首席大天后,而且不但是歌壇天后,也是影壇天后,這樣的人才在今天已經沒有了。而且周旋長得,說心裡話,就是所有影星都來比,在那個年代的明星裡,周旋差不多是排第一的。

1949年周璇去了香港混得極其的慘,大家知道香港的電影業跟上海電影業是不一樣的。香港電影業基本上黑社會把持,上海電影業其實還好,沒有黑社會來控制,結果周旋到了香港以後,被黑社會、被大哥、大佬搞得一塌糊塗,最後就寫信給好友趙丹說,求你來接我一下,我要回上海!趙丹在深圳見到昔日女神愣是沒認出來,眼前的周璇已經幾個月沒有洗澡,衣服都板結了,粘在一起,一層一層粘在身上,而且還懷孕挺著大肚子,神情恍惚,完全就是那種神經病的狀態,趙丹接到周旋後將她妥善安頓在上海,順利將孩子生下來,但這個孩子生下來就被抱走了,所以導致了嚴重的精神病。而且大家還要驗血說,這是誰的孩子?導致她受到刺激。

以至於她其實回來以後,只演了半部電影,其中就演都孩子要去驗血這個情節,徹底的刺激到她了,尖叫著逃出片場。有關周璇最後這幾年,實際上是一個迷,這裡邊錯綜複雜,就是她後來又生過一個孩子,和一個畫畫的。1957年周璇去世,一代天后就此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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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蘭

NO.2 李香蘭

民國歌壇,除了周璇以外,還有另一位天后,也是巨星,就是並列天后。當時上海曾經選過歌后,第一名當然是周旋,第三名就是這位結局完全不同的李香蘭。李香蘭的歌其實應該比周璇還更熟悉一點。《夜來香》這首歌,就是給李香蘭度身定做寫的,因為她叫李香蘭。所以李香蘭也是當時的大天后,但是她的結局是很有意思的。李香蘭其實是日本人,她的日本名字叫山口淑子,但是她有個養父,是個中國人姓李,所以她就叫李香蘭。

她完全就在中國長大,在北平讀書,然後在滿洲成名,最後南下上海,跟上海的大歌星周璇pk。李香蘭的結局特別有意思,一九四五年她到了頂峰時代,開自己的演唱會,後來日本戰敗,她就被抓起來了。本來是要以漢奸罪槍斃她,後來國民黨調查後發現她確實是日本人,再加上她只是演員,沒有實際證據證明她殺過人,不能算戰犯,所以就把她放了。

回到日本以後,李香蘭不但演電影,繼續當明星,稍微年紀大了一點以後,徹底轉型。先是50歲開始,就轉型當了電視臺的主持人,緊接著競選日本國會參議員,而且競選成功,連任了十八年。這位山口淑子,變成了日本國會最資深的參議員之一, 李香蘭變成了委員長,為中日友好做了很多貢獻,多次訪問中國。2005年的時候發文批駁小泉參拜靖國神社,她說我就在中國生中國長,特別瞭解中國人民,說這樣的事情做下來,是對中國人民極大的傷害。去世的時候,我們的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說,李香蘭身為參議員的時候,為中日友好做出了很大的貢獻,我們大家紀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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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

NO.3 胡蝶

胡蝶是民國時期的大影星,性格總體上是一位很陽光的人,儘管她被人罵的很慘。她先是嫁了一位在銀行賣茶的小職員,後來日本侵佔上海,她便去了香港逃難,可是沒過多久香港也被日本侵略,然後日本人發現大影星胡蝶在香港,便希望她出演一些“中日友善”的電影,此時胡蝶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還是表現出了中國人的氣節,拒絕了日本人。

但香港也就從此沒辦法待下去了,通過千難萬苦,輾轉回到重慶,。然而命運多舛,她回來的時候所帶的三十箱珠寶被盜,一無所剩,著急萬分。沒辦法,但她千不該萬不該此時去找特務頭子戴笠。戴笠一聽胡蝶求他幫忙,喜出望外,因為戴笠一直愛慕胡蝶,早年戴笠還不出名的時候,就特別喜歡胡蝶的電影,也算是胡蝶的粉絲。

戴笠滿口答應幫胡蝶找珠寶,但是大家也能想來這些東西怎麼可能找到,於是戴笠就派人按照清單,挨著買了一份交給胡蝶。胡蝶收到後非常感激戴笠。但是這事就大了去了,戴笠是誰啊,可不是吃素的,他的東西你也敢收?後來戴笠就跟胡蝶說,你丈夫不是做茶葉生意嘛,雲南哪裡產茶,剛好有個職位特別適合,於是就給他了一個特派員的身份去了雲南。

等到後來胡蝶老公回到重慶後,就再也找不到胡蝶了。戴笠專門在山裡面給胡蝶修了一別墅,當然有人說是軟禁,後來戴笠要娶胡蝶,並在上海三人進行過一次談話,作為一名茶行的小職員也沒辦法,只能答應了戴笠的要求,然而戴笠卻沒等到娶胡蝶那天,便因為飛機出事死了。胡蝶的前任老公並沒有責怪胡蝶,依然和胡蝶繼續生活在了一起,後來胡蝶一家先去了香港,丈夫死後,隨子女移民加拿大,最後終老異國,去世的時候留下一句:胡蝶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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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玲玉

NO.4 阮玲玉

相比胡蝶,阮玲玉的結局要慘很多。阮玲玉從小隨母親在張家做女傭,慢慢長大後被張家四

少爺張達明看上了,但是由於社會地位懸殊,不能結婚,就只能同居,張達明也屬於紈絝子弟,無所事事。後來阮玲玉出名後,漸漸的與張達明越走越遠,這個時候碰上了做茶葉生意的富商唐季珊,後來唐季珊也是聯華電影公司的大股東,倆人一來二往便談起了戀愛。

其實阮玲玉倒不是真看上了唐季珊,,阮玲玉從小生活的環境給她帶去了很大的不安全感,心裡承受能力很差,這個時候跟唐季珊在一起,就是她多年以來對張達明失去了基本的信任,跟了唐季珊後,張達明找唐季珊勒索,後來一直鬧到法庭,阮玲玉通過律師協議解除與張達民的同居關係,經過討價還價,簽訂了一份《阮玲玉與張達民脫離同居關係契約》。按契約規定,阮玲玉必須按月支付給張達民100元生活費,兩年為止。,這次對阮玲玉打擊特別大,從此一蹶不振,後來阮玲玉在1935年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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