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10 個回答
红枣杞子粉
2017-09-10

想起我的產假,我是記住了那個給我頂崗的女孩子,討厭死她。

那時在一家外企,休產假員工的工作要麼臨時分給其他同事,或者是找外包公司安排派遣人員。我當時是總監助理,老闆決定是找派遣,找的時候是說明白了頂五個月。我一月休假,六一後上班,這段時間其實是包括了產假和我前一年沒休的婚假年假。我懷孕時努力攢的假期,就是為了生寶寶後多點假期帶孩子。

我一直安心的帶孩子到四月,結果要好的同事告訴我,那個女孩子不想到期離開,跟老闆說她要留下,讓我到其他部門去,老闆還同意了。同事讓我趕緊聯繫其他部門看有沒有位置,要不然我回去就得坐冷板凳了。

這事還沒完,到五月,公司中國區出規定,派遣人員到期要離開,只能用正式員工。好了,那個想要擠走我的那位,發現自己留不下,她竟然拍拍屁股,不上班了!

氣死我了,我提前一個月結束休假上班,還沒有任何經濟補償,老闆只在私下說,之後我要休假的話,不需要請假可以自行安排。

娱乐的小窗口
2017-08-06

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個案例:我在我們公司工作了不少年了,部門裡有8個人,都是職責分明的,各自有明確的工作任務,我們部門有個叫慧慧的女孩子,懷孕8個多月了,休了產假,休產假期間,公司為了找到人顧她的工作,讓新入職的小麗接手了慧慧的工作,慧慧和小麗交接後,慧慧就回家生孩子了。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小麗剛畢業,工作算是比較勤勞,能吃苦,雖然不是很聰明,但是工作任務都能按時完成,和部門的人也處的不錯。

但是小麗工作了4個月卻一直沒有收到轉正的通知,然後去找上司說理,上司回覆是讓小麗把手上的最後一個項目做完,做完後公司再根據情況考慮。

很快,慧慧生完孩子回來上班了,慧慧剛上班,小麗就讓上司叫了過去,說她這段時間表現一般,公司不給轉正,給了小麗選擇,要不走,要不換崗,小麗聽後非常生氣,說這是明擺的過河拆橋!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小麗一個剛畢業的女孩子,什麼也不懂,對這件事十分氣憤,直接把4個的所有工作資料都刪除了,跟上司說願意離職,不過要求賠償!

上司把小麗的請求告訴了老闆,老闆是個老油條,立馬叫人查一下公司的服務器,發現了小麗刪除資料。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發現後,一開始是先溝通一下,但是小麗氣在頭上,上司就直接跟小麗說如果不還原就起訴她,讓她坐牢,小麗只是一個孩子,沒有辦法,最後默默離職了。

這段經歷可以說給小麗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痕跡啊。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看完這件事以後,你心裡是怎麼想的呢?我相信有很多職場人都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但是都不知道怎麼處理,我相信這裡一定有很多職場老司機,大家來說說你遇到這樣的事情,你會怎麼處理呢?

刘佳的职场佳话
2017-08-14

劉佳答疑:公司的做法很LOW很混蛋,新員工的做法很傻很天真。


在我服務過的眾多客戶中,就出現過幾次類似的案例。每每出現這樣的情況,公司都會被社會輿論各種吐槽。究其原因,無非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公司的人事部很不專業。

新員工入職,無論是來接替老員工之前的工作,還是開始新的職業生涯,對於任何一個新員工而言,都是認真而嚴肅的。新員工都希望努力工作,好好表現來達成轉正的要求。而現在,4個月過去了,沒有等來期待已經的轉正,等來的卻是被辭退。此舉讓人寒心的同時,人事部的做法很有問題,很不專業。勞動法規定,試用期為3個月(當然,也有不少公司會要求6個月,甚至更長),如果試用期不過,可酌情延長或者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但現在人事部的做法卻有過河拆橋的意思。如果不能給予充足且可信的辭退原因,那新員工是可以提出申訴的。對於公司的做法,情節嚴重的,就會觸犯法律。如果非要找人來頂替幾個月,要麼就直接找外包公司給派遣一個4個月的短期工就好,而沒有必要打著招聘正式工的旗號來欺騙新員工。另外,就算老員工休假歸來,難道就一定要解聘那個新員工嗎?為何不考慮給人家調崗、轉崗呢?這也是一條出路啊。起碼比直接辭退更有人情味。

第二,對於勞動法的解讀還有待提高。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勞動者,我們都受到勞動法的制約和保護。人事部在處理人的事情的時候,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這一方面反映出這家公司對於人的事情不是很敏感,甚至冷漠無視,這家公司也一定存在諸多問題,另一方面對於勞動法的相關法律法規沒有理解並執行。這樣產生的後果就是,新員工可能會把公司告到仲裁,給公司帶來非常不好的負面的影響。

另外,對於這位新員工,此舉也是大大的欠妥啊。說小了是違反公司規定,說大了就是違法行為。公司的資料歸屬於公司,任何員工均無權將其刪除,如果由此給公司造成了損失,那就真的是吃不了兜著走了。你以為你刪除了資料就洩憤了?就爽了?其實不然!這樣做非常不理智,非常傻,原本你還有理,但如此一來,你不僅失去了主動權,反而還把自己置於一個違規違法的尷尬境地。你天真的以為這樣就可以平衡你的情緒了?NO,NO,NO!你不僅不會爽,還會更加鬧心!儘管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真的不贊同你的做法。


祝你好運,我是劉佳(記得先訂閱喲)。有關於招聘、求職(簡歷診斷)、跳槽(面試輔導、談薪指導)、職場規劃和撩妹方面的問題歡迎探討。

妖妖妖大姑娘
2017-08-16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這個我覺得沒有什麼好發脾氣的。我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呢。

我到新單位的時候,在實習期間,辦公室機要部門有一個老員工要生孩子,那時候在國營企業生孩子好像應該是有三個月的產假,我就被借調到辦公室。

說這個事情是不是暴露了自己的年齡啊?

那個時候,在辦公室有一個機要部門,負責發傳真,打字,複印,我就幹這個工作。

剛剛到機要部門,領導和我溝通了要注意的事項,因為公司還做進出口業務,有些傳真要發到國外去,那個時候沒開放,哪些該發?哪些不能發?是有一定的規矩的。

那個時候我就是一個職場的小白兔,什麼都不會,就在新的環境裡,一點一滴的學。

在辦公室真的是對自己幫助很大,辦公室說白了就是領導的左膀右臂,你都要隨時為領導服務,我反正什麼都不懂,領導安排我做什麼就做什麼。

後來老員工休完產假回到單位上班,我也沒有留在辦公室。領導把我分配到一個綜合部門,也是坐辦公室。

後來我還和那位產假的老員工成為了很多年的好朋友,我覺得很正常,沒有需要生氣啊!

因為我的收穫很大啊!

一,

我在新的部門學到了很多東西,首先談專業的知識吧,比如說傳真,複印,打字,如果那個時候不代替老員工做這些工作,我都不知道傳真是什麼?

二,

學會了處理關係,在辦公室可以直接其他部門的很多人際關係,對以後的人際關係處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

為我以後的工作打下了基礎,沒有這幾個月的辦公室的的實習,我後來也不可能在另外一個辦公室呆下來。

那個時候不好好努力,很可能就要給派到車間了。

四,

當時代替老員工工作的時候,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接手她的工作,不然影響公司的工作發展。連著多少天都沒敢休息,打字,複印,傳真,因為這些鍛鍊,到後來學習新的東西,會很快的接受了。

五,

學會了察言觀色,這個是對我以後的人生道路上起到了很大的幫助。

這些是在任何地方都會受益匪淺的“技能”。沒有地方可以學習到,也沒有人會教你。

所以有些事情不要看表面現象,覺得代替了老員工,做完事情後,就不需要你了,就把你辭退了,被利用了。

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肯定是你當時在代替老員工的時候,表現的不好,甚至可能會被領導反感,只要被領導反感了,你就沒有希望留了下來。

這個時候可以和領導推心置腹的談談,這個時候領導會說出一些對你有用的話的。這樣你才能知道你代替工作的時候,有哪些不足?以後不要再放重樣的錯誤。

就是離開了這個單位,你當時代替老員工做的所有工作,你學到了所有的知識,遲早會在你以後的人生道路上,職場上,絕對會幫到你。

真的離開了,只要是這個單位對你的處理方式沒有違背原則,何必撕破臉呢?

山不轉水在轉,也許會有重逢的那一天的!

這世界太小…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圖片來自網絡,如有異議,請聯繫

网事悠然
2017-08-13

本人在北京某公司工作四年十個月,都有籤合同的,當時公司想遣散一批人,就通知要麼自動離職,多給一個月工資、要麼按公司新出臺的制度在指定地點進行所謂培訓,第一月發百分之八十工資,第二三月發百分之六十,然後進行所謂重新分配崗位,若不能勝任則重複以上程序,共三次後仍不能勝任則辭退不給任何補償。這其中重新分配崗位比如由原八千降到四千、而且勝不勝任是他們說了算。去勞動仲裁則要求提供勞合同、工資單、考勤表等。而且公司發放工資都是兩張不同銀行的卡,且銀行查不到資金來源。公司不承認其中一張卡是他們打的工資。同時他們還會做公司文件證明你早己調崗或不勝任工作等。假如你僅有合同,他們會按你較少的工資給你三個月補嚐了事。假如連合同都沒有那隻能忍氣吞聲默默離開。

沐心Tina
2017-09-10

感謝邀請。

從問題本身的描述中,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問題:

1-公司處理事情的方式有些不近人情。這樣解讀有些主觀,一般情況下,公司會評估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態和工作效率,來確定是否需要辭退或換崗,提問中說到新員工頂替休產假的員工工作四個月,應該是老員工回到公司後,被辭退的。那麼就辭退的原因,並沒有過多說明,既然成為事實,作為被辭退者需要思考,就僅僅是因為老員工回來工作,才被辭退嗎?自己在工作當中可以覆盤反思哪些內容?下一次工作時,是否需要提前確認自己是不是頂崗身份呢?吃一塹要長一智!

2-情緒失控下造成的結果。就因為被辭職,就可以不顧大局,怒刪公司資料,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就此可看出,這個員工對自己的情緒管理非常差,同時不分輕重,不計後果,未來任何公司做背景調查的時候,都會得到一個非常負面的評價。而看到這部分的描述,不難看出,公司的辭退肯定也有多方面的原因,只是老員工迴歸的一個契機罷了。事後的責任需要自己承擔,一時的衝動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果,不是新人舊人的問題,是本質認知和界限的問題,需要好好反省反省。

個人見解,可以多多交流。

如何看待職場中老員工休產假4個月,新員工頂替其工作卻被辭退,怒刪公司全部資料?

渔愚57286265
2017-08-13

我來回答一下,我曾經是福建沿海一個地級市包裝行業的一家領頭羊公司的部門經理,在同行業工作雖然不長,但是口碑還可以,就被這家公司挖過來,來到公司才知道,這家公司老闆帶頭喜歡賭博,公司的氛圍可想而知,幾年幾大部門全部拉幫結派,禿子冒充和尚,老闆的管理模式是做事外佬,不管不問任由下面部門斗來鬥去,只要不損害公司大利益,既來之則安之,在公司勤勤懇懇工作了幾年,終於把部門以前那種懶散的作風帶正,廠子是一家有著20多年曆史的老公司,現在的老闆是二代,我的部門在公司成為了明星部門,可想而知,被其他部門各種排擠,但是,咱們也不是吃素的,知道去年,因為以前的朋友一起商量出來再創業,所以離職了,離職前一段時間,公司安排了一個人選來接替我,讓我把經驗都教給他,老闆還說讓我站好最後一班崗什麼的,剛開始那個小夥子還算謙虛,隨著我離職的日子越來越近,那個小夥子尾巴就露出來了,公司也以為他學的差不多了,對我越來越不敬,好傢伙,我也是職場老油條,離職時我就將所有的資料都加密了,本來以為如果差不多就移交,看他這叼樣,離職時直接刪除,我走後他才知道,離開我他啥也不是,就拼命打電話,我只冷冷的迴應,一切基於ERP😂😂

Muution
2017-08-13

這個問題要從2個方面看。

從公司的角度看,這是個毫無原則的公司,人事很差勁,非常差勁。老員工休產假很正常,休假要人頂班也很正常,頂班要招人也很正常,但是!你這按正式工的程序來招臨時工就不正常,如果你只用人3個月,有太多辦法可以撐3個月了。比如部門內部共同分擔工作,比如在招一個3個月的臨時工,比如招一個儲備幹部,專門應對這種人力突然缺失的情況。而不是承諾正式工,卻拿來當臨時工用!這不是戲耍人家是什麼,退一萬步說,你準備好戲耍人家之前也特麼麻煩先做好功課好吧!拿把柄給別人捏著,不到3個月直接辭退,說試用不合格,剩下的一個月自己撐一下不好麼?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員工惹毛了勞動法說事,企業也不好過,能接觸到服務器數據的也不是什麼很邊緣的工作。所以我認為這樣的公司是沒有長遠眼光的,人事也很不會處事,差勁。

作為員工,自己辛辛苦苦幹了4個月,本以為自己已經是正式工(因為以過3個月),可能是公司忘了籤合同吧!興高采烈去找領導補籤合同,卻特麼被告知你可以滾了。我不知道大傢什麼感受,反正要是換我我肯定不爽的。都說生氣的時候智商為0,這是有道理的,失去理智啥子事幹不出來,刪數據什麼的太小兒科好吧~_~

最後咱們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首先,公司違約在先,勞動法明文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屬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本案看似沒有勞動合同,其實已經存在勞動關係。其次,既然公司把她當臨時工用,可以說是沒給買5險的,這又是違規了。另外勞動法明文規定,員工是可以拒絕工作性質和內容的改變的。所以,企業違法在先。

最後,如果我是員工,我會怎麼做:關於工作,無固定期限合同以成立,一切以勞動法為準,要辭退我可以啊,該賠賠,該補補,大家好聚好散。關於數據,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數據就是我消除的之前

(在本案中,核心數據不備份,網絡安全不重視,做事不考慮後果的情況,一看就不是什麼大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居多,所以這種數據丟失其實根本無法追查,員工電腦都是DHCP,也沒有系統日誌,想查出誰刪除的數據很難。。。 。。。)

請不要隨便誣陷我,如果有必要,保留起訴的權利,訴求嘛。要求賠償1元,開員工大會當面道歉,消除影響。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僅代表個人意思,請輕噴。哈哈!

商企公信
2017-08-09

這個公司明顯有違背《勞動法》的行為。該案例新員工只要能拿出足夠的,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或對該公司申請行政處罰,兩種維權途徑都是可以的。

一般來說《勞動法》明確規定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最短時間要求。如果用人單位推託抵賴,無論什麼原因都會給予響應的處罰。

本案例中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不僅違反勞動法,而且還在對待弱勢的員工表現出來一種無恥、抵賴和威脅的嘴臉。其實這種現象目前來說司空見慣屢見不鮮。為職場環境帶來了許多惡劣的習氣。對於職場新人來說是一個很有教育意義的反面案例,應該提高維權意識,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對於公司任何不簽訂合同的理由、說辭都應該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不應該因受到對自身工作(好壞)的指責,而放棄對自身權益維護,從而導致自身利益受損。

應該清晰的認識到一點,即便是公司培養你,你所有的學習行為、所消耗的時間和精力,也都是在為公司利益服務。

另外,維護自身利益最好也是最可靠的辦法還是法律武器,新員工入職後一方面要提高防範意識,另一方面平時注意收集證據。打官司也好,勞動仲裁也好,都是需要證據支持的。

MissLiu166717690
2017-08-27

我來回答最近結束的工作爭議:本人4月份開始休產假,5月一號生下孩子,7月中老闆就通知我回去上班(8月1號不回來上班就沒有我的位置),當時我回應廠裡最快8月中旬回廠上班~臨到8月份的時候我跟廠裡說回來上班,老闆讓我在家等通知,等了半個月後我直接回廠裡說要回來上班,廠長說我的工作暫時有人頂替,看看這個人能力如何再決定我的去留,休產假期間老闆只發了兩個月工資,後面的工資一直託著未發~~我跟廠裡說要麼馬上給我發產假工資,要麼我回來上班,廠裡不同意,協商多次無結果我就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老闆收到勞動局的通知後馬上與我取得聯繫,打感情仗讓我去勞動撤案(我在廠裡任職兩年多),後來經勞動局調解老闆補給我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