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上海醫院發生的醫患衝突中,這名患者真鑑定為傷殘,這名醫生要不要負刑事責任?

10 個回答
坐井观古今

負不負刑事責任,這要看事情的性質。衝突是誰引起的,什麼原因造成的,醫生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更或者是故意傷害等,都關係到醫生該負怎樣的責任。但是通常情況下來說,衝突一般不回由醫生引發,除非是那些莆田系醫院在手術檯上臨時加價導致事件無法控制引發衝突。通常情況下都是患者對醫生動手,醫生被動防禦。

我們在關注醫生人身安全的同時,也應該考慮一下患者的感受。尤其是那些在手術檯上被臨時加價的患者的感受。
假如上海醫院發生的醫患衝突中,這名患者真鑑定為傷殘,這名醫生要不要負刑事責任?

用户4635169094924

經過思考,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實際上已經有了答案,趙醫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到過“他自己身上也有傷”,間接證明了患者丈夫身上的傷是存在的。不公佈患者丈夫身上的傷到底是新傷還是舊傷對趙醫生有利的,也可以說是保護趙醫生。現在醫生和警察已經和諧了,估計醫生和患者一家之間也已經和諧了,而且可以肯定趙醫生已經給患者診治過病了!因為趙醫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說過願意繼續為患者診治和請患者放心的話!在這裡要給趙醫生點贊!整個事情到此應該結束了。

用户5667298143308

我認為在就醫過程這患者家屬有錯,應該耐心等待,不要擾醫,。但是你一個人人尊重的白衣天使,社會修養素質的楷模,竟然能把一個人的肋骨弄斷,這僅僅是推推的肢體接觸?你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的!至少缺一個道歉!。

警察要傳喚雙方當事人去警所沒錯!警察已經給足了面子等了那麼久,還是拒絕,為體現司法公正,強行攙扶,直至發生肢體衝突使用警械沒錯!

醫生不是法外之人!

鬼爷微评

患者家屬肯定有錯。首先,醫生同意加號是醫生對患者的一種善意,不是必須,更不是你理直氣壯僭越規則任性為之的理由。其次,患者要是覺得醫生確實是故意拖延救治為難患者,完全可以去醫院或上級主管部門投訴,用不著在診室大吵大鬧,擾亂別的患者診訊環境。三,醫院保安涉嫌失職,當有人已經影響到醫院正常的診療秩序,為什麼保安不出面維持秩序,任由事態愈演愈烈,醫院保安難辭其咎。四,醫生完全沒有必要自己親自去維持次序,應該一旦發現有人影響到自己的工作,立即去叫保安清場。最後,每個人都應對他人表現出應有的尊重,尊重規則,尊重善意,尊重微笑,尊重信任,尊重自己。

爵竹

需要看案件情節,如果病人衝擊醫療秩序在先,醫生的行為是在執行公務維護醫療,就算病人受傷,也是後果自負。如果醫生有責,應該是醫院承擔責任,不是個人承擔,而且醫生也受傷了,我想來主張,在醫患發生肢體衝突時醫方能跑就跑,不能跑就把患方打到不能出手為止以自保,千萬不能打不還手總是醫生吃虧。

如果是醫師先動手,是醫生理虧,賠錢拘留跑不了。

用户5255072692694

醫院尤其是三甲醫院,不瞭解情況的人闖進去沒人理睬很正常。我在家門口骨折,離中山醫院一站路本來想叫黃魚車拉過去,但是群眾裡有人說,這個腳都盪來盪去了,如果讓人隨意搬動肯定不行,一定要l20,結果救護車在警車的開道下,從寶山區穿越整個上海過來,車上人告訴我,中山醫院去不得,再嚴重的也只能躺在走廊裡,於是在瑞金醫院受到了良好的救治,一堂手術做了八個小時,保住了一隻腳丫。

310101上海人

真是胡說呀!哪裡存在正當防衛的事啊!一個患者去看病,從上午直等到下午還沒看上病,患者還坐著輪椅,家屬性急找醫生理論,主要是為了早點看上病,又沒帶刀帶槍,(當然,家屬硬闖診療室肯定不對)只不過和醫生互相推了幾下,這也可用上正當防衛將對方打斷肋骨?這也太過分了吧。

qiaokeli224

畢竟醫患衝突是存在的,醫警和解無濟於事,關鍵還是看警察對醫患之間的衝突結果如何處理了,但是假若患者丈夫身上的傷真的達到輕傷或者更重一點,而趙醫生身上的傷只是輕微擦傷,根據我國治安處理和刑事法規規定,那趙醫生就比較麻煩了!

功夫二德

一碼事歸一碼事,如果的確證明是醫生打骨折的,該賠就賠,該關就關。如果是患者誣陷醫生的,同樣處罰。

华庭鹤唳

上海仁濟醫院那個惹事的患者,私心當頭,報警後陳述自己受傷,以致警方報告他肋骨骨折,事後澄清是舊傷。如此碰瓷誣告醫生,純屬落井下石,對給自己看病的醫生這樣粗暴下作,肆意誣陷他人。如果他真的被醫生推斷骨頭,醫生還能如此淡定繼續工作嗎?相信此事傳開後,患者自己很難得到全國各地醫生們真心全心的服務,對他避而遠之,自己得到無形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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