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批捕了,原因是詐騙罪。律師說兩個月以後才能取保候審是真的嗎?還需要注意什麼?

10 個回答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30

因不清楚個案的具體情況,小編只針對普遍情況來說說取保候審。

首先,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在公檢法的任何一個階段,隨時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其次,取保候審的方法有二種,一種是人保;一種是財保;

再次,因為是經濟類犯罪,可以儘量爭取從輕處罰,積極退贓,主動認罪。

最後,留意取保候審有期限限制,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解除取保候審時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必須出具“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被告人或者他們的親屬憑“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直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不必在找公安機關。憑“有關法律文書”(包括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也可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FE夜羽
2019-11-05

首先,法律界普遍認為的刑事案件黃金救援時間是37天之內,也就是逮捕之前。37天后要麼逮捕,要麼取保。

在逮捕之前取保候審的機率是很大的,逮捕是比較嚴厲強制措施,批准逮捕,那檢察院是認定現有證據證明你涉嫌觸犯了刑法,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基本上證據確鑿。除非是大案子。為了辦案需要,在掌握一部分證據後,先把涉案的人逮捕了,再進行調查。這種情況下的,部分情節輕微的從犯可能後面取保,不予起訴。

取保候審也是一種強制措施,但是由逮捕再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難度是非常大的。本辦理案件,有遇到過。但很少。舉例子

1-故意傷害案件,輕傷一級,在鄰里糾紛導致的扯打。對象無前科,未持刀。在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取得鄰居諒解,後面取保。

2-詐騙案件,詐騙金額8000元,無前科。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家裡人積極賠付,取得被害人諒解。這種盜搶騙類的,一般是與被害人素不相識的 這種情況下,賠付,取得諒解都是很難的。要麼看經辦人願不願意給你們雙方一個平臺說說。要麼就是律師出面跟對方說。

所以說取得諒解,取保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逮捕後2個月放出來的說法就有哄人的嫌疑的。為何要強調兩個月?這個律師要麼很牛,要麼很菜。。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還有兩個月偵查期。兩個月後放出來。一,律師能找出證據,證明嫌疑人無罪,並且說服公安或檢察院。這是牛律師的本事。二,律師與公檢法的關係不錯。知道這個嫌疑人是大案件中的小角色,逮捕是為了保證辦案時間需要,之後會相對不訴或判緩刑的。兩個月後取保也有可能。三,律師和檢察院關係好,兩個月偵查,案子還是在公安手上,之後會移送檢察院,其認為自己有能力讓檢察院取保。四,哄人,能騙一陣是一陣。

A小明50
2019-11-03

目前很多律師都是非常的不負責任,甚至可以直接了斷的說他們才是真正的詐騙犯。

三十七天內檢察院要麼批准逮捕要麼不批准逮捕,也就是說要麼取保候審放人,要麼繼續關著。三十七天是公認的黃金救援期,如果能夠做到不批准逮捕,基本上對於案件本身已經是勝利了一半了!

回到主題,如果律師在37天內都無法為你取保候審的話,那逮捕以後我想這種就根本不可能實現了,負責任的律師都是會在37天以內全力為你取保候審,因為這也是對他們最有利的事,爭取到了取保候審他們以後的辯護工作會輕鬆很多。你這個律師我想純屬就是屬於那種極度不負責任的律師,這種律師就是完全收了錢不幹活的。

我也是和你有一樣的遭遇,涉嫌合同詐騙罪,三十七天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審的。我也是讓律師為我申請取保候審,三十七天的時候他告訴我如果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以後再為我申請取保候審,我還傻乎乎的被騙。後來才知道,不批准逮捕自然就會取保候審,還需要申請嗎?結果可笑的是,我出來的第二天也就是第三十八天,我家人故意打電話問律師,說我有沒有被批准逮捕,結果律師說通過檢察院內部朋友知道我們十幾個人已經全部逮捕了,事實是十幾個人全部都沒有批准逮捕。

在這裡其實我也是想對那些律師說,當事人找你們辯護,不單單是讓你們傳話或者簡單的敷衍的,花錢對於當事人來說都不是最重要的事,而是人家把所有的希望,把對法律公正的期望都寄託在你們身上。有可能因為你們的不負責,導致當事人錯過了最佳的辯護時期,最終讓那些可以不需要承擔責任,或者不需要承擔那麼重責任的人而深陷沼澤。把這個律師最好換了,別讓他影響了案件的最佳時期,刑事案件瞬息萬變,別耽誤了!希望你能有個好的結果。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2019-11-03

謝謝邀請!

律師說2個月後才能取保候審,這個是很扯蛋的。

首先,法律界普遍認為的刑事案件黃金救援時間是37天之內,也就是逮捕之前。37天后要麼逮捕,要麼放人或者取保。

要取保候審在逮捕之前的機率是很大的,逮捕是強制措施,既然逮捕,那檢察院是認定現有證據證明你涉嫌觸犯了刑法,所以對你的強制措施。

而雖然取保候審也是強制措施,但是由逮捕再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難度是非常大的。

你律師在逮捕之前都沒能力幫你取保,更何況逮捕之後了,而律師說的2個月之後,早就逮捕了,何來的取保?


你的那個律師估計是為了坑錢,然後給你說讓你花錢,他來找關係幫你取保,最後不知道還有什麼套路了。

總之花錢這種事就別了,逮捕之前還能爭取,逮捕後就別想了,一切都是套路。

广东兴功律所
2019-11-03

謝謝邀請

廣東興功律所,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更多問題歡迎關注諮詢。

首先在此說明一下,取保候審是一種由公安機關執行的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此可知,通常是不存在兩個月後才能申請取保候審的說法。

其次,說一下取保候審的黃金時機。大原則就是取保候審趁早為妙,公安機關立案後開始對案件進行偵查,會對相關人員進行傳喚、拘傳,如果認為涉嫌犯罪,可能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7天,公安機關經過偵查收集相關證據後,會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因此可知越早取保越好,未提請批准逮捕之前,取保相對容易;檢察院批捕後,即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有證據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行為,如此則增加了取保的難度。

被批捕後仍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可以向檢察院提交不起訴意見書,爭取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當然也可能退回補充偵查。實務當中,過了刑事拘留的37天的黃金期,批捕後取保機率就很小了,由此可說最重要的一點是選對委託人,刑事案件一定要注意時間的重要性,根據實際情況委託值得信任的律師,更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姑苏何律师
2019-12-08

兩個月後黃花菜都涼了!從刑事拘留之日起開始30日,加上檢察院7日內批准逮捕的時限,這就是37日的由來。雖然說批捕之後理論上還有取保的可能,但實務中比較少見。

马律师6
2019-01-06

這種說法從刑事案件的共性看,沒有任何依據;但從具體你們那個個案,要看律師跟偵查人員如何溝通的,每個案子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你既然聘請了律師,就相信他她,按照律師的指導和安排去做。

天下之搞一搞
2019-12-07

回答都不是很準確,在刑拘階段,由於是公安的職責,他把你刑拘起來,再有自己給你取保,有打自己臉的嫌疑,因此是有難度的。因該是公安送檢察院批捕的時候,檢察院認為沒有逮捕的必要,那公安只能取保,這才是關鍵。刑拘最長37天,才有了37天黃金救援的說法。

老板法律频道
2019-11-07

從你題述來說,律師說兩個月以後才能取保候審,不是說一定能夠取保候審,只能說兩個月以後取保機率大。

首先,案件一旦逮捕,偵查期限是2個月,如果偵查期限屆滿,如果無繼續羈押必要,可以提出非必要羈押審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其次,目前認罪認罰的簡易案件,2個月左右可能可以起訴到法院,如果退贓並取得諒解的情況下,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和246688852
2019-11-03

我以一個一線刑警的身份告訴你,律師有時候不能信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