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個老祖宗,DNA鑑定結果對我們後代健康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不屬於近親,現在大家族沒有親戚關係。但是父母不同意,想做一個dna鑑定對比,這樣有用嗎?dna鑑定結果對我們後代健康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10 個回答
挣脱枷锁的囚徒
2019-09-15

謝邀!

謝邀!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個老祖宗,DNA鑑定結果對我們後代健康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沒有價值,也沒有必要。

因為,題主所遭遇的並非有關近親結婚的生物學禁忌、國家法律禁止,而是文化宗族禁忌。

近親結婚禁忌的遺傳學根源

我們經常說,看誰家的孩子,眉眼之間多麼得像爸爸或媽媽。這些因為“眉眼之間”這些性狀是由來自爸爸或者媽媽的基因控制的。

我們知道,子女的染色體分別有一半來自爸爸,一半來自媽媽。這是因為,精子和卵子作為生殖細胞在成熟分裂的某個階段,經過連續兩次分裂,一個細胞變成四個細胞,期間染色體卻指複製一次,這種分裂叫減數分裂,結果是形成的精子和卵子只含有正常細胞一般數量的染色體,即從每個細胞含有23對染色體變成僅有23條染色體。

當精子和卵子受精結合成為一個受精卵時,才會恢復到23對染色體。

而控制身體性狀的是染色體上的一個片段,即所謂基因。

分別來自父母的染色體上形同序列位置的基因控制著同一種遺傳性狀,比如說,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這兩個基因片段稱為等位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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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個老祖宗,DNA鑑定結果對我們後代健康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沒有價值,也沒有必要。

因為,題主所遭遇的並非有關近親結婚的生物學禁忌、國家法律禁止,而是文化宗族禁忌。

近親結婚禁忌的遺傳學根源

我們經常說,看誰家的孩子,眉眼之間多麼得像爸爸或媽媽。這些因為“眉眼之間”這些性狀是由來自爸爸或者媽媽的基因控制的。

我們知道,子女的染色體分別有一半來自爸爸,一半來自媽媽。這是因為,精子和卵子作為生殖細胞在成熟分裂的某個階段,經過連續兩次分裂,一個細胞變成四個細胞,期間染色體卻指複製一次,這種分裂叫減數分裂,結果是形成的精子和卵子只含有正常細胞一般數量的染色體,即從每個細胞含有23對染色體變成僅有23條染色體。

當精子和卵子受精結合成為一個受精卵時,才會恢復到23對染色體。

而控制身體性狀的是染色體上的一個片段,即所謂基因。

分別來自父母的染色體上形同序列位置的基因控制著同一種遺傳性狀,比如說,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這兩個基因片段稱為等位基因。

但是,等位基因間的“地位”並不一定完全相等,有的可以表達,處於優勢地位,稱顯性基因,常用大寫字母表示,比如A;有的則通常不能表達為隱性基因,用小寫字母標識為a。

這也就是一個人的一個眼皮既可以隨父親的單眼皮又同時隨母親的雙眼皮的原理,只能隨一個;前提是兩個等位基因分別表達單雙眼皮。

如果單純像單雙眼皮這樣的性狀遺傳,儘管可以影響相貌,但是,並“無傷大雅”。問題是,有一些疾病,即被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遺傳控制也是遵從這個規律。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一個人的基因型是AA,稱為基因型正常的純合子,表現出來性狀也是正常的,後代中也不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的可能;

如果基因型是Aa或aA,稱為雜合子,雖然表現是正常的,但是後代則有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因而也稱攜帶者;

如果基因型是aa,則為表達疾病的純合子,也就是患者。

由於只要有A存在時,a就不會表達,因此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這樣,AA的後代完全沒有被遺傳的顧慮。跟任何基因型的人,即使是跟aa型的人結婚,後代最多也就是攜帶者,不會表現為疾病。

另一方面,aa患者已知異常,自然不會找同樣是患者的aa型的人結婚,否則,後代必然都是患者。

aa型還應該通過遺傳諮詢儘可能避開Aa型的人,否則後代也有可能是aa型患者。

最麻煩的是兩個Aa型,即兩個表現正常的攜帶者,如果結婚,那麼,子代的基因型就有四種等機率的可能,分別是25%可能是AA型,50%機會是攜帶者(Aa和aA各25%),以及25%機會的aa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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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個老祖宗,DNA鑑定結果對我們後代健康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沒有價值,也沒有必要。

因為,題主所遭遇的並非有關近親結婚的生物學禁忌、國家法律禁止,而是文化宗族禁忌。

近親結婚禁忌的遺傳學根源

我們經常說,看誰家的孩子,眉眼之間多麼得像爸爸或媽媽。這些因為“眉眼之間”這些性狀是由來自爸爸或者媽媽的基因控制的。

我們知道,子女的染色體分別有一半來自爸爸,一半來自媽媽。這是因為,精子和卵子作為生殖細胞在成熟分裂的某個階段,經過連續兩次分裂,一個細胞變成四個細胞,期間染色體卻指複製一次,這種分裂叫減數分裂,結果是形成的精子和卵子只含有正常細胞一般數量的染色體,即從每個細胞含有23對染色體變成僅有23條染色體。

當精子和卵子受精結合成為一個受精卵時,才會恢復到23對染色體。

而控制身體性狀的是染色體上的一個片段,即所謂基因。

分別來自父母的染色體上形同序列位置的基因控制著同一種遺傳性狀,比如說,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這兩個基因片段稱為等位基因。

但是,等位基因間的“地位”並不一定完全相等,有的可以表達,處於優勢地位,稱顯性基因,常用大寫字母表示,比如A;有的則通常不能表達為隱性基因,用小寫字母標識為a。

這也就是一個人的一個眼皮既可以隨父親的單眼皮又同時隨母親的雙眼皮的原理,只能隨一個;前提是兩個等位基因分別表達單雙眼皮。

如果單純像單雙眼皮這樣的性狀遺傳,儘管可以影響相貌,但是,並“無傷大雅”。問題是,有一些疾病,即被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遺傳控制也是遵從這個規律。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一個人的基因型是AA,稱為基因型正常的純合子,表現出來性狀也是正常的,後代中也不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的可能;

如果基因型是Aa或aA,稱為雜合子,雖然表現是正常的,但是後代則有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因而也稱攜帶者;

如果基因型是aa,則為表達疾病的純合子,也就是患者。

由於只要有A存在時,a就不會表達,因此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這樣,AA的後代完全沒有被遺傳的顧慮。跟任何基因型的人,即使是跟aa型的人結婚,後代最多也就是攜帶者,不會表現為疾病。

另一方面,aa患者已知異常,自然不會找同樣是患者的aa型的人結婚,否則,後代必然都是患者。

aa型還應該通過遺傳諮詢儘可能避開Aa型的人,否則後代也有可能是aa型患者。

最麻煩的是兩個Aa型,即兩個表現正常的攜帶者,如果結婚,那麼,子代的基因型就有四種等機率的可能,分別是25%可能是AA型,50%機會是攜帶者(Aa和aA各25%),以及25%機會的aa型患者。

如上所述,子女分別繼承父母50%的基因,到第二代繼承(外)祖父母25%的基因,第三代繼承(外)曾祖父母12.5%的基因,其他以此類推。

在一個存在某種隱性遺傳性疾病的家族內,血緣關係越近的兩個親屬之間兩個等位基因完全相同,即同為攜帶者的機會越大。

一旦出現兩個攜帶者結婚的情況,子女中就按照上述機率來隨機分配健康者、攜帶者和患者的風險。

如果涉及的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比如,精神病或者智障,不要說25%的風險,就是明確知道的1%的風險也是不可容忍,不能被接受的。

正是近親結婚曾經出現過這類悲劇,促成了世界範圍內人們對近親結婚的警惕,在很多文化和宗教中形成了嚴格的近親結婚禁忌。

法律禁止

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有立法禁止極端近親結婚。

我國婚姻法第7條就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內結婚。

真系血親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外)祖父母與孫代之間;(外) 曾祖父母與曾孫代之間。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叔伯舅姨與侄之間。

也就是說,不論不同代之間的亂倫,我國法律不禁止像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間結婚。

在有些國家,法律禁止二代以內極端近親結婚。

文化、宗教禁忌

我們知道,文化、宗教習俗是最頑固的,因為它們根本不跟你講理。

因為,文化和宗教習俗或者禁忌本質上是一體的,其中的眾多條款是祖宗(傳統)遺留下來的,是神聖不可改變的——所謂祖宗之法不可變。

因為,各個條款之間往往存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只要出現鬆動,就意味著衛道士們的權威性受到了挑戰,那麼,其他的所有條款都是可以改變的。

因此,傳統文化和宗教的禁忌,很大程度上維護的不是禁忌本身,而是禁忌的權威性,除非有強大的外部勢力,不可能讓它做出讓步。

題主所遭遇的正是這種困境。

在我國農村地區,絕大多數自然村都是由同宗同姓同家族繁衍開來的,往往都有把近親結婚禁忌泛化為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直到現在,在宗族觀念很強的地區仍難以撼動。

如果不是農村這種同村或者鄰村的同姓,不同地區的同姓即使1000年前也未必是一個祖宗。因為,姓氏的來源原本就具有多樣性。

即便如此,把所有道理都講10萬遍,在某些地區也撼動不了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

進行DNA鑑定也不會增加你的話語權;即使從遺傳學上講也沒有意義。

近親結婚的遺傳缺陷是一個機率問題,實際風險很低

即使毫無血緣關係的兩個社會人之間結婚,後代也存在出現某些出現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風險。

就某種具體的病症而言,這種機率很低。

原因是,人群中這種基因的存在機率原本很低——長期進化過程中被淘汰,僅有極少的機會以攜帶者的形式在人群中播散。

近親結婚額外增加多高的風險呢?

雖然說血緣關係越近風險越高,但絕對風險實際上不高。

這也是各國法律僅僅禁止三(二)代以內近親結婚的原因。

近親結婚帶來的風險主要集中的同一大的家族集團之間多代的近親結婚,這在歷史上通常見於大的權貴集團不願意與外人分享權利和資源的情況。

這也是歷史上很多權貴集團,比如我國曆史上北周、隋唐“一家親”的隴右集團內部的反覆近親聯姻的原因。

即使像紅樓夢描述的“四大家族”的婚姻也往往僅限於集團內部。

世界歷史上,最典型的這類悲劇當屬西班牙國王查理二世。

謝邀!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個老祖宗,DNA鑑定結果對我們後代健康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沒有價值,也沒有必要。

因為,題主所遭遇的並非有關近親結婚的生物學禁忌、國家法律禁止,而是文化宗族禁忌。

近親結婚禁忌的遺傳學根源

我們經常說,看誰家的孩子,眉眼之間多麼得像爸爸或媽媽。這些因為“眉眼之間”這些性狀是由來自爸爸或者媽媽的基因控制的。

我們知道,子女的染色體分別有一半來自爸爸,一半來自媽媽。這是因為,精子和卵子作為生殖細胞在成熟分裂的某個階段,經過連續兩次分裂,一個細胞變成四個細胞,期間染色體卻指複製一次,這種分裂叫減數分裂,結果是形成的精子和卵子只含有正常細胞一般數量的染色體,即從每個細胞含有23對染色體變成僅有23條染色體。

當精子和卵子受精結合成為一個受精卵時,才會恢復到23對染色體。

而控制身體性狀的是染色體上的一個片段,即所謂基因。

分別來自父母的染色體上形同序列位置的基因控制著同一種遺傳性狀,比如說,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這兩個基因片段稱為等位基因。

但是,等位基因間的“地位”並不一定完全相等,有的可以表達,處於優勢地位,稱顯性基因,常用大寫字母表示,比如A;有的則通常不能表達為隱性基因,用小寫字母標識為a。

這也就是一個人的一個眼皮既可以隨父親的單眼皮又同時隨母親的雙眼皮的原理,只能隨一個;前提是兩個等位基因分別表達單雙眼皮。

如果單純像單雙眼皮這樣的性狀遺傳,儘管可以影響相貌,但是,並“無傷大雅”。問題是,有一些疾病,即被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遺傳控制也是遵從這個規律。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一個人的基因型是AA,稱為基因型正常的純合子,表現出來性狀也是正常的,後代中也不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的可能;

如果基因型是Aa或aA,稱為雜合子,雖然表現是正常的,但是後代則有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因而也稱攜帶者;

如果基因型是aa,則為表達疾病的純合子,也就是患者。

由於只要有A存在時,a就不會表達,因此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這樣,AA的後代完全沒有被遺傳的顧慮。跟任何基因型的人,即使是跟aa型的人結婚,後代最多也就是攜帶者,不會表現為疾病。

另一方面,aa患者已知異常,自然不會找同樣是患者的aa型的人結婚,否則,後代必然都是患者。

aa型還應該通過遺傳諮詢儘可能避開Aa型的人,否則後代也有可能是aa型患者。

最麻煩的是兩個Aa型,即兩個表現正常的攜帶者,如果結婚,那麼,子代的基因型就有四種等機率的可能,分別是25%可能是AA型,50%機會是攜帶者(Aa和aA各25%),以及25%機會的aa型患者。

如上所述,子女分別繼承父母50%的基因,到第二代繼承(外)祖父母25%的基因,第三代繼承(外)曾祖父母12.5%的基因,其他以此類推。

在一個存在某種隱性遺傳性疾病的家族內,血緣關係越近的兩個親屬之間兩個等位基因完全相同,即同為攜帶者的機會越大。

一旦出現兩個攜帶者結婚的情況,子女中就按照上述機率來隨機分配健康者、攜帶者和患者的風險。

如果涉及的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比如,精神病或者智障,不要說25%的風險,就是明確知道的1%的風險也是不可容忍,不能被接受的。

正是近親結婚曾經出現過這類悲劇,促成了世界範圍內人們對近親結婚的警惕,在很多文化和宗教中形成了嚴格的近親結婚禁忌。

法律禁止

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有立法禁止極端近親結婚。

我國婚姻法第7條就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內結婚。

真系血親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外)祖父母與孫代之間;(外) 曾祖父母與曾孫代之間。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叔伯舅姨與侄之間。

也就是說,不論不同代之間的亂倫,我國法律不禁止像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間結婚。

在有些國家,法律禁止二代以內極端近親結婚。

文化、宗教禁忌

我們知道,文化、宗教習俗是最頑固的,因為它們根本不跟你講理。

因為,文化和宗教習俗或者禁忌本質上是一體的,其中的眾多條款是祖宗(傳統)遺留下來的,是神聖不可改變的——所謂祖宗之法不可變。

因為,各個條款之間往往存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只要出現鬆動,就意味著衛道士們的權威性受到了挑戰,那麼,其他的所有條款都是可以改變的。

因此,傳統文化和宗教的禁忌,很大程度上維護的不是禁忌本身,而是禁忌的權威性,除非有強大的外部勢力,不可能讓它做出讓步。

題主所遭遇的正是這種困境。

在我國農村地區,絕大多數自然村都是由同宗同姓同家族繁衍開來的,往往都有把近親結婚禁忌泛化為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直到現在,在宗族觀念很強的地區仍難以撼動。

如果不是農村這種同村或者鄰村的同姓,不同地區的同姓即使1000年前也未必是一個祖宗。因為,姓氏的來源原本就具有多樣性。

即便如此,把所有道理都講10萬遍,在某些地區也撼動不了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

進行DNA鑑定也不會增加你的話語權;即使從遺傳學上講也沒有意義。

近親結婚的遺傳缺陷是一個機率問題,實際風險很低

即使毫無血緣關係的兩個社會人之間結婚,後代也存在出現某些出現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風險。

就某種具體的病症而言,這種機率很低。

原因是,人群中這種基因的存在機率原本很低——長期進化過程中被淘汰,僅有極少的機會以攜帶者的形式在人群中播散。

近親結婚額外增加多高的風險呢?

雖然說血緣關係越近風險越高,但絕對風險實際上不高。

這也是各國法律僅僅禁止三(二)代以內近親結婚的原因。

近親結婚帶來的風險主要集中的同一大的家族集團之間多代的近親結婚,這在歷史上通常見於大的權貴集團不願意與外人分享權利和資源的情況。

這也是歷史上很多權貴集團,比如我國曆史上北周、隋唐“一家親”的隴右集團內部的反覆近親聯姻的原因。

即使像紅樓夢描述的“四大家族”的婚姻也往往僅限於集團內部。

世界歷史上,最典型的這類悲劇當屬西班牙國王查理二世。

他,空有“純粹”的“高貴”血統,自幼孱弱不堪,終生各種頑疾纏身,最終死於39歲“”齡。

先後於18歲和29歲兩次結婚,沒有生出一男半女;更被第一任王妃指為早洩,第二任王妃抱怨性無能。

而遺傳學分析發現,西班牙王室成員內95.3%的基因可追溯到只有五個祖先。

實際上,我國最後一個王朝,越是往後的皇帝往往越是子嗣稀疏,與八旗內部數百年的反覆近親聯姻或不無關係。

題主意欲的“DNA鑑定”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

而在一般社群,只要不是家族內部長期反覆聯姻,在避免法律禁止的極端近親結婚,實際上的遺傳風險並不比一般人群高多少。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題主根本沒有必要進行DNA鑑定。

而且這種鑑定也毫無用處。

謝邀!

我和女朋友是同姓,很久以前是一個老祖宗,DNA鑑定結果對我們後代健康有沒有參考的價值?

沒有價值,也沒有必要。

因為,題主所遭遇的並非有關近親結婚的生物學禁忌、國家法律禁止,而是文化宗族禁忌。

近親結婚禁忌的遺傳學根源

我們經常說,看誰家的孩子,眉眼之間多麼得像爸爸或媽媽。這些因為“眉眼之間”這些性狀是由來自爸爸或者媽媽的基因控制的。

我們知道,子女的染色體分別有一半來自爸爸,一半來自媽媽。這是因為,精子和卵子作為生殖細胞在成熟分裂的某個階段,經過連續兩次分裂,一個細胞變成四個細胞,期間染色體卻指複製一次,這種分裂叫減數分裂,結果是形成的精子和卵子只含有正常細胞一般數量的染色體,即從每個細胞含有23對染色體變成僅有23條染色體。

當精子和卵子受精結合成為一個受精卵時,才會恢復到23對染色體。

而控制身體性狀的是染色體上的一個片段,即所謂基因。

分別來自父母的染色體上形同序列位置的基因控制著同一種遺傳性狀,比如說,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這兩個基因片段稱為等位基因。

但是,等位基因間的“地位”並不一定完全相等,有的可以表達,處於優勢地位,稱顯性基因,常用大寫字母表示,比如A;有的則通常不能表達為隱性基因,用小寫字母標識為a。

這也就是一個人的一個眼皮既可以隨父親的單眼皮又同時隨母親的雙眼皮的原理,只能隨一個;前提是兩個等位基因分別表達單雙眼皮。

如果單純像單雙眼皮這樣的性狀遺傳,儘管可以影響相貌,但是,並“無傷大雅”。問題是,有一些疾病,即被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遺傳控制也是遵從這個規律。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一個人的基因型是AA,稱為基因型正常的純合子,表現出來性狀也是正常的,後代中也不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的可能;

如果基因型是Aa或aA,稱為雜合子,雖然表現是正常的,但是後代則有可能遺傳上這種疾病,因而也稱攜帶者;

如果基因型是aa,則為表達疾病的純合子,也就是患者。

由於只要有A存在時,a就不會表達,因此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這樣,AA的後代完全沒有被遺傳的顧慮。跟任何基因型的人,即使是跟aa型的人結婚,後代最多也就是攜帶者,不會表現為疾病。

另一方面,aa患者已知異常,自然不會找同樣是患者的aa型的人結婚,否則,後代必然都是患者。

aa型還應該通過遺傳諮詢儘可能避開Aa型的人,否則後代也有可能是aa型患者。

最麻煩的是兩個Aa型,即兩個表現正常的攜帶者,如果結婚,那麼,子代的基因型就有四種等機率的可能,分別是25%可能是AA型,50%機會是攜帶者(Aa和aA各25%),以及25%機會的aa型患者。

如上所述,子女分別繼承父母50%的基因,到第二代繼承(外)祖父母25%的基因,第三代繼承(外)曾祖父母12.5%的基因,其他以此類推。

在一個存在某種隱性遺傳性疾病的家族內,血緣關係越近的兩個親屬之間兩個等位基因完全相同,即同為攜帶者的機會越大。

一旦出現兩個攜帶者結婚的情況,子女中就按照上述機率來隨機分配健康者、攜帶者和患者的風險。

如果涉及的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比如,精神病或者智障,不要說25%的風險,就是明確知道的1%的風險也是不可容忍,不能被接受的。

正是近親結婚曾經出現過這類悲劇,促成了世界範圍內人們對近親結婚的警惕,在很多文化和宗教中形成了嚴格的近親結婚禁忌。

法律禁止

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有立法禁止極端近親結婚。

我國婚姻法第7條就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內結婚。

真系血親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外)祖父母與孫代之間;(外) 曾祖父母與曾孫代之間。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叔伯舅姨與侄之間。

也就是說,不論不同代之間的亂倫,我國法律不禁止像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間結婚。

在有些國家,法律禁止二代以內極端近親結婚。

文化、宗教禁忌

我們知道,文化、宗教習俗是最頑固的,因為它們根本不跟你講理。

因為,文化和宗教習俗或者禁忌本質上是一體的,其中的眾多條款是祖宗(傳統)遺留下來的,是神聖不可改變的——所謂祖宗之法不可變。

因為,各個條款之間往往存在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只要出現鬆動,就意味著衛道士們的權威性受到了挑戰,那麼,其他的所有條款都是可以改變的。

因此,傳統文化和宗教的禁忌,很大程度上維護的不是禁忌本身,而是禁忌的權威性,除非有強大的外部勢力,不可能讓它做出讓步。

題主所遭遇的正是這種困境。

在我國農村地區,絕大多數自然村都是由同宗同姓同家族繁衍開來的,往往都有把近親結婚禁忌泛化為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直到現在,在宗族觀念很強的地區仍難以撼動。

如果不是農村這種同村或者鄰村的同姓,不同地區的同姓即使1000年前也未必是一個祖宗。因為,姓氏的來源原本就具有多樣性。

即便如此,把所有道理都講10萬遍,在某些地區也撼動不了同姓不婚的宗族禁忌。

進行DNA鑑定也不會增加你的話語權;即使從遺傳學上講也沒有意義。

近親結婚的遺傳缺陷是一個機率問題,實際風險很低

即使毫無血緣關係的兩個社會人之間結婚,後代也存在出現某些出現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風險。

就某種具體的病症而言,這種機率很低。

原因是,人群中這種基因的存在機率原本很低——長期進化過程中被淘汰,僅有極少的機會以攜帶者的形式在人群中播散。

近親結婚額外增加多高的風險呢?

雖然說血緣關係越近風險越高,但絕對風險實際上不高。

這也是各國法律僅僅禁止三(二)代以內近親結婚的原因。

近親結婚帶來的風險主要集中的同一大的家族集團之間多代的近親結婚,這在歷史上通常見於大的權貴集團不願意與外人分享權利和資源的情況。

這也是歷史上很多權貴集團,比如我國曆史上北周、隋唐“一家親”的隴右集團內部的反覆近親聯姻的原因。

即使像紅樓夢描述的“四大家族”的婚姻也往往僅限於集團內部。

世界歷史上,最典型的這類悲劇當屬西班牙國王查理二世。

他,空有“純粹”的“高貴”血統,自幼孱弱不堪,終生各種頑疾纏身,最終死於39歲“”齡。

先後於18歲和29歲兩次結婚,沒有生出一男半女;更被第一任王妃指為早洩,第二任王妃抱怨性無能。

而遺傳學分析發現,西班牙王室成員內95.3%的基因可追溯到只有五個祖先。

實際上,我國最後一個王朝,越是往後的皇帝往往越是子嗣稀疏,與八旗內部數百年的反覆近親聯姻或不無關係。

題主意欲的“DNA鑑定”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

而在一般社群,只要不是家族內部長期反覆聯姻,在避免法律禁止的極端近親結婚,實際上的遺傳風險並不比一般人群高多少。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題主根本沒有必要進行DNA鑑定。

而且這種鑑定也毫無用處。

因為,我們常說的各種基因鑑定是使用經過設計的簡易方法比對某個或某段染色體序列來進行某種遺傳性狀的鑑定,以確定或排除某種遺傳關係。

而題主所說的“DNA鑑定”莫不是要對二人進行全染色體測序?然後比對所有各種可能的遺傳風險的大小?

誠如是,是一個相當繁巨的工作,僅費用就不是題主所能承受的;最終很大可能是毫無發現。

医学部李森
2019-06-03

在我老家農村,二十多年前發生的一個真實故事:一對在外打工的鄰村同姓青年相戀了,當她們回來領證準備辦喜酒時,村裡很多老人出面反對,因為他們在上面七代是同宗,論輩分女方長男方一輩,算男方的姑姑,雖然領了證,但家族裡很多老人反對,有過激保守者甚至表示“殺了她們祭祖”。這喜酒當然辦不下去了。

最終這對青年只能放棄辦酒,回到城市繼續打工生活!

同姓只要過了五代,傳統的說法就是出了五服,現在遺傳學上是沒有關係的,法律上也是允許的,而不同姓的表親則是婚姻法不允許的。

在法律層面來說參考婚姻法的規定即可,現代文明體系裡婚姻法都已經充分考慮了遺傳學上的這些問題。但是在觀念保守的地方或者群體看來這是他們觀念上不能接受的。

反過來說,法律上不允許表親等近親結婚主要是遺傳學上對對後代不利,但落後地區反而很流行。

所以五代之外的同姓結婚對後代雖然沒什麼影響法律也允許,但在落後地區的風俗習慣和周圍人觀點可能會對以後你們生活有影響,越是落後地區這種影響可能會越大,想好怎麼應對即可,比如共同在其它城市工作定居等。

王坚明2
2019-09-17

我爸媽是表兄妹結婚,我爸現在八十一歲了,我媽七十五歲,生下我們兄妹三人。我不覺得我們兄妹三個智商有問題,我弟弟還是大學生工程師,年薪一百萬左右。我弟弟考上大學的時候,我舅媽也想把她女兒嫁給我小弟,我弟弟沒同意,估計兩代表兄妹結親對孩子一定有問題,古代表兄妹結婚很普遍。只一代表兄妹結婚估沒問題的。

然术健身
2019-06-01

同姓,還同祖宗,不必婚配,莫糾結。

我的老家是忠縣金聲鄉,小時候我少出遠門,主要經歷就是在鄉上讀小學,在鎮上讀初中、高中。上大學之前,我只去過縣城兩次,一次是中考,一次是高考。

我們那裡的婚俗倫理是嚴格的,同姓男女絕對不能有婚姻,只能當自家兄弟姐妹。同姓婚配,想都沒有想過。後來聽說別的地方有同姓婚姻,給我的震撼是五雷轟頂,給我的感覺就是亂倫,羞恥難當,很長時間反應不過來。

現在想來,老家那時的婚俗是對的。古人經驗寶貴,知道近親結婚不好,子女不健康,現代遺傳基因DNA科學已經證明。古人信息不暢,譜系血緣並不完全有把握,為防止近親結婚,直接杜絕同姓婚姻,是徹底的理性行為。倫理是道德,倫理是科學。

我的老家金聲鄉,被稱頌為文化之鄉,應該是有根基的。金聲,金聲玉振也,出自《孟子·萬章下》:“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這麼好聽的名字,這麼嚴格的婚俗,只有深厚的文化才能孕育。

婚姻為正倫之始,是責任,要萬全。世界辣麼大,感情好,與“雜交優勢”,自己要理性抉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子嗣是根本。


同姓,還同祖宗,不必婚配,莫糾結。

我的老家是忠縣金聲鄉,小時候我少出遠門,主要經歷就是在鄉上讀小學,在鎮上讀初中、高中。上大學之前,我只去過縣城兩次,一次是中考,一次是高考。

我們那裡的婚俗倫理是嚴格的,同姓男女絕對不能有婚姻,只能當自家兄弟姐妹。同姓婚配,想都沒有想過。後來聽說別的地方有同姓婚姻,給我的震撼是五雷轟頂,給我的感覺就是亂倫,羞恥難當,很長時間反應不過來。

現在想來,老家那時的婚俗是對的。古人經驗寶貴,知道近親結婚不好,子女不健康,現代遺傳基因DNA科學已經證明。古人信息不暢,譜系血緣並不完全有把握,為防止近親結婚,直接杜絕同姓婚姻,是徹底的理性行為。倫理是道德,倫理是科學。

我的老家金聲鄉,被稱頌為文化之鄉,應該是有根基的。金聲,金聲玉振也,出自《孟子·萬章下》:“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這麼好聽的名字,這麼嚴格的婚俗,只有深厚的文化才能孕育。

婚姻為正倫之始,是責任,要萬全。世界辣麼大,感情好,與“雜交優勢”,自己要理性抉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子嗣是根本。



同姓,還同祖宗,不必婚配,莫糾結。

我的老家是忠縣金聲鄉,小時候我少出遠門,主要經歷就是在鄉上讀小學,在鎮上讀初中、高中。上大學之前,我只去過縣城兩次,一次是中考,一次是高考。

我們那裡的婚俗倫理是嚴格的,同姓男女絕對不能有婚姻,只能當自家兄弟姐妹。同姓婚配,想都沒有想過。後來聽說別的地方有同姓婚姻,給我的震撼是五雷轟頂,給我的感覺就是亂倫,羞恥難當,很長時間反應不過來。

現在想來,老家那時的婚俗是對的。古人經驗寶貴,知道近親結婚不好,子女不健康,現代遺傳基因DNA科學已經證明。古人信息不暢,譜系血緣並不完全有把握,為防止近親結婚,直接杜絕同姓婚姻,是徹底的理性行為。倫理是道德,倫理是科學。

我的老家金聲鄉,被稱頌為文化之鄉,應該是有根基的。金聲,金聲玉振也,出自《孟子·萬章下》:“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這麼好聽的名字,這麼嚴格的婚俗,只有深厚的文化才能孕育。

婚姻為正倫之始,是責任,要萬全。世界辣麼大,感情好,與“雜交優勢”,自己要理性抉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子嗣是根本。




同姓,還同祖宗,不必婚配,莫糾結。

我的老家是忠縣金聲鄉,小時候我少出遠門,主要經歷就是在鄉上讀小學,在鎮上讀初中、高中。上大學之前,我只去過縣城兩次,一次是中考,一次是高考。

我們那裡的婚俗倫理是嚴格的,同姓男女絕對不能有婚姻,只能當自家兄弟姐妹。同姓婚配,想都沒有想過。後來聽說別的地方有同姓婚姻,給我的震撼是五雷轟頂,給我的感覺就是亂倫,羞恥難當,很長時間反應不過來。

現在想來,老家那時的婚俗是對的。古人經驗寶貴,知道近親結婚不好,子女不健康,現代遺傳基因DNA科學已經證明。古人信息不暢,譜系血緣並不完全有把握,為防止近親結婚,直接杜絕同姓婚姻,是徹底的理性行為。倫理是道德,倫理是科學。

我的老家金聲鄉,被稱頌為文化之鄉,應該是有根基的。金聲,金聲玉振也,出自《孟子·萬章下》:“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這麼好聽的名字,這麼嚴格的婚俗,只有深厚的文化才能孕育。

婚姻為正倫之始,是責任,要萬全。世界辣麼大,感情好,與“雜交優勢”,自己要理性抉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子嗣是根本。




塔罗97931776
2019-08-22

真沒聽過同姓不能結婚的。看了頭條,才長見識了。

我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姐姐,姐夫,哥哥,嫂子,我和老公。全都同姓,更要命的是我跟我哥姐的伴侶還都是一個村的。

而且我們村很多都是村裡配對。我感覺是很有問題啊,大人的觀念是會影響孩子的,以前沒覺得有什麼問題,還覺著為什麼老糾結孩子跟誰姓。找個同姓結婚不就不用爭執了。現在才知道還有這種說法

看了大家的分析,我感覺這樣同村同姓結婚也不好。還是能避免就避免吧。

做了基因檢測也能安心吧

一个笑而过
2019-09-15

我父母同村同姓,各自家都有從明末開始記載的家譜,在明末時還不是同宗。我父母當年上學時都是佼佼者;到我這一代,我智力正常,學習成績應屬本省當年12%以前(92年高考),我弟成績應屬1%以前,我倆身體都健康;到我兒子這一代,兒子身體健康,智力正常,去年剛考上大學,別人都反映兒子智商高於大部分同學,我的侄子侄女,身體健康,而且明顯感覺智商高於同齡人。所以同村同姓不一定結不了婚。

飞飞1433019865842
2019-08-21

我還是告訴大家,千萬別和血緣關係的親人結婚,我親眼所見兩家近親結婚的。一家是姑姑的女兒嫁給舅舅的兒子。生的孩子天生白內障。一個缺腿。一個是我的親戚,侄女嫁給姑媽家的兒子,生的孩子天生心臟病。而且幾個孩子都有病,不同的病。我還是勸那些有親戚關係的朋友們,打光棍,做剩女也別嫁娶有血緣關係的親人。你們的後代會是殘疾。只是病不同,發病時間不同。而且這個問題是代代相傳,隔代相傳。還有娶殘疾人也要分天生殘疾還是後期殘疾的,天生殘疾的不能取。精神病患者,我鄰居,媽媽有精神病,女兒有精神病。後面媽媽沒有辦法,把女兒推到水裡淹死了!兩個都是精神病。公安也沒有辦法判媽媽的刑。這就是悲劇,這就是結果。

妇产科女司机飒姐
2019-06-11

雖然說你跟女朋友同姓,很久之前是一個老祖宗。但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允許結婚,這是從遺傳學角度考慮的,為了優生優育,儘量避免染色體異常的孩子出生。

我身邊就有這樣兩個例子:我們科室一個女醫生,和自己的親表哥結了婚,不知道怎麼操作的,生了一個孩子之後離婚,幸運的是目前孩子沒有發現異常。

而我的親表妹,她的公公婆婆是親表兄妹結婚,然後有一個傻叔叔,而我妹妹第一個孩子,就是一個唐氏兒,出生後還合併先天性心臟病,還不到兩歲就沒了。

話說回來,做一個DNA鑑定比對,對於你們這種情況基本上沒什麼意義,也不能代表什麼,因為畢竟生不生畸形兒,是一個概率問題。而且DNA鑑定比對,基本上是用來做親子鑑定,你們這種親疏關係不能靠這個來說明。

其實我覺得你們這個問題並沒有那麼麻煩,看看自己是不是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就可以了,基本上家裡都會有族譜什麼的,沒有的也可以問問老人比對一下,超過三代以外,可以正常婚配,跟正常人沒有太大的區別。

白米饭下饭
2019-05-31

我們村有表兄妹結婚的。女孩出生後就抱養出去了,長大後在外面打工認識了表哥並發展成了戀人關係。兩人都不知情,準備結婚兩邊認親才清楚這層關係。剛開始也不同意他們結婚,出於對女孩的愧疚加上拗不過他們還是讓他們結婚了。從結婚後她家裡面就很擔心生出來個腦癱,殘腳跛手的小孩。

萬幸。現在他們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小孩,都很健康沒有一點毛病。

能像他們這樣幸運的人不多。還有一個也是表兄妹近親結婚。他們生的兒子都沒有養大,長到幾個月就沒了,生的女兒沒事很健康。但是他們的女兒出嫁後生的第一個孩子都在生下來幾天或是幾個月夭折了,並且男孩的夭折率比女孩高。

要是祖宗和你們隔的遠,沒什麼問題,離得寄建議做基因染色體檢測。

普外三角针
2019-07-18

你跟你女朋友同姓,很久之前是一個老祖宗,這在遺傳學上只能證明你們有一定的親近關係,但卻不是近親關係。

DNA主要是用來做親子鑑定的,所以這個鑑定結果對你們的後代健康是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那麼什麼是直系血親,什麼是旁系血親呢?

你跟你女朋友同姓,很久之前是一個老祖宗,這在遺傳學上只能證明你們有一定的親近關係,但卻不是近親關係。

DNA主要是用來做親子鑑定的,所以這個鑑定結果對你們的後代健康是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那麼什麼是直系血親,什麼是旁系血親呢?

由上圖可以看出:綠色框內是“自己”的直系血親,也就是我,生我的父母,生我父母的外祖父母還有我的子女,我子女的子女這些人和我都是直系血親,我為一代,父母為一第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三代,這是往上推三代,往下也是這樣推的。

你跟你女朋友同姓,很久之前是一個老祖宗,這在遺傳學上只能證明你們有一定的親近關係,但卻不是近親關係。

DNA主要是用來做親子鑑定的,所以這個鑑定結果對你們的後代健康是沒有任何參考價值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那麼什麼是直系血親,什麼是旁系血親呢?

由上圖可以看出:綠色框內是“自己”的直系血親,也就是我,生我的父母,生我父母的外祖父母還有我的子女,我子女的子女這些人和我都是直系血親,我為一代,父母為一第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三代,這是往上推三代,往下也是這樣推的。

藍色框都是“自己”的旁系血親。這些人都是禁止和“自己”結婚的。但我的子女和我舅姨的孫子女他們之間就不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了,我的子女和舅姨的子女為一代,往上推三代不屬於同源,所以在法律上他們是可以結婚的。

而且據題主所說,你們很多代以前是一個老祖宗,你們倆大家族之間已經沒有近親關係了,是完全可以結婚的,DNA鑑定結果對你們後代的健康也沒有什麼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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