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榨汁小二郎
2019-03-04

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後,案件當事人均應按時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如果對方在判決書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的執行具體有人民法院內部的執行局負責。那麼如果判決以後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答案是當然有必要,理由如下。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首先,申請強制執行是由期限限制的。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兩年,自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俗話說,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如果你在兩年內沒有特殊情況,沒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麼過了兩年,法院就不會再受理你的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其次,對方現在沒有償還能力的狀況很可能是假的。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後,很多人都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你所能掌握的對方的財產狀況一定不如法院全面。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後,執行局法官會通過人民法院的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被申請執行人名下的所有財產進行查詢,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存款、房屋、車輛、公司股權等。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有存款,執行法官現在點幾下鼠標就可以把他的存款扣劃到法院的執行款專戶然後發還給你。如果發現對方名下有房產或車輛,執行局法官會第一時間對上述財產採取查封控制措施,然後通過評估拍賣的方式實現你的合法權益。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最後,對方現在沒有能力償還並不意味著以後一直沒有能力償還。人這一輩子,大都會窮三回富三回。雖然對方現在沒有償還能力,可以後他可能會東山再起。在生意場上,成功和失敗很多時候都是一瞬間的事。你申請強制執行後,經過法院查詢,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在六個月後,會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處理。根據現在的規定,終結本次程序時必須對被執行人做限制高消費處理。被限制高消費後,被執行人將被禁止購買飛機票、高鐵票和二等座以上的動車票。此外,被執行人還會被限制入住星級酒店、打高爾夫和從銀行貸款等。這些限制措施也會在很大程度上督促對方履行判決。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歡迎大家和我討論。

法律故事汇
2019-03-03

要是生活中所有的老賴都能一有錢就還,那的確沒必要申請強制執行了!強制執行就是為了這些欠債不還的老賴量身定做的制度!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張某和李某產生了糾紛,兩人對薄公堂。經過法庭的的審查認定,最終發下了判決書。當張某以為能夠收回多年欠款,事情卻總是不能如意,令張某無奈的是,面對這個鉅額的數字,李某根本無力償還,已經超出他經濟能力!


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是不是就意味著張某得不到賠償,而欠款收不回來,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否始終得不到保障呢?其實,在本案中,李某無法一下子支付完這個鉅額的欠款(對於李某來說),並不意味著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事實上,法院會執行李某現有財產去賠償張某損失,剩下未償清的可以後期支付。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民法通則》第108條規定了:債權應當償清,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因此,根據法條,遇到這種情況的解決辦法,應該要看欠款方的無力償還的哪種情況:

(一)如果是暫時無力償還的(即無法一次性償還所有欠款的),根據法條的規定,你可以選擇讓欠款方分期付款,在法院監督下立下還款保證書,直至還清債款。


(二)當無力償還是那種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的,又無收入來源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即沒有財產可以用來償還欠款的)。在遇到這種情況下,結果就比較抱歉了,此時法院是無法執行的,因為沒有可供償還債款。所以,我們是否可以退一步,調和一下。

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但是司法實踐上,有沒有錢也只是欠款人說的,誰又知道他真的是不是沒錢?萬一是老賴呢?就是不給你還錢,但卻轉移財產到處買房旅遊。為了防止這種情況,一般律師都會建議申請強制執行。


一發現欠款人有可執行的財產,比如住房、車、廠房、甚至支付寶、微信上的錢等可以立刻去申請強制執行欠款,但是也要注意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期限的(即時效為2年)。所以,借債人說自己是在沒法換錢窮的叮噹強,也不要覺得一點希望也沒有。


在法律的新規中,為了更好保護債權人的權益,在申請了強制執行之後,即使當時被判為無法執行。但是之後你發現對方已經有財產,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這時候,法院要受理,而且此時也不會受期限限制(即前面所說的時效)。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因此朋友們,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多瞭解一下法律,也許你就可以知道怎麼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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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蒋闲言
2019-11-17

法院判決,有的被告確實無力償還欠款,原告再申請強制執行,對於無力償還者,他想還給你,伯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這不是在做無用功嗎?申請強制執行者,不白交了申請費用?對方拿不出錢來,欠錢又不是欠命,總不能拿命來抵債還給你吧,法律也不允許。

明知道對方沒有償還的能力,那麼,法院為什麼還要判決呢。法院依法判決,表明法律是私公正無的。其實,就是給原告一個說法,告訴你,你是對的。至於拿不拿得回欠款,就看你的運氣好壞嘍。你總不至於叫法院來賠償你吧?

一般的債務糾紛,都是屬於一些好哥們之間才發生的事情,有的好哥們借了錢還不起,確實是遇上了天災或者是時運不佳,弄得家徒四壁敗走麥城,他也是內疚的。假以時日,有一天他東山再起,不會忘記你這個恩人,他會連本帶息一股腦的還給你。

但是,有的債務糾紛,是遇人不淑,成天想著發財夢,你好說話,找你借錢做本金。或者是籤合同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投入了進去全賠了,就屬於交友不慎了。他自己都沒吃沒喝,拿什麼還你,你就當是花錢買教訓吧。

东友律师事务所
2019-11-17

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首先作為非法律人士的你對於“被告無力償還欠款”的理解不一定是準確的,因為除了我們常見的存款、房產、車輛等常規財產。

其中應該包括:

一、個人財產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用自己的勞動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資,獎金,稿費,利息,入股分紅,接受贈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於生活居住的房屋;

3、儲蓄。是指公民存入銀行或者信用社的貨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糧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如書法,繪畫,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價值的物品;

6、圖書資料。如各種書籍,報刊,圖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如汽車,機床等;

8、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二、夫妻共同財產

三、家庭共有財產

四、混同的財產

這些都可以執行,所以申請執行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執行庭會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調查、控制、處分、分配。

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张康兄律师
2019-12-20

法院判決就能拿到錢的,是少數。

這也是大多數人的誤解。

被告名下無財產,或者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甲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訴訟和執行,是兩個不同的階段。

執行立案後,法院會責令被告報告財產,法院也會主動通過財產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名下財產(存款、房產、車產等),當然,甲方也可以委託律師查詢財產線索,配合法院執行,提高執行效率。

被執行人還會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坐高鐵飛機等。

如果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只能終結本次執行,但是查控系統定期會查詢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一旦有財產,可以恢復執行。

所以,對方沒錢就不起訴、不執行是錯誤的。

啟動司法程序,拿到生效判決,執行才有保障。

法律知道
2019-11-17

被告無力還款沒必要申請執行根本就是被告一廂情願的想法,原告繳納訴訟費目的就在於強制執行被告,即使拿不到錢也會希望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讓法院採取各種手段去懲戒被執行人。

當然,申請強制執行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院判決生效以後,當事人不主動申請執行,法院是不會主動聯繫讓你去申請執行的,由於審判和執行分離,如果判決以後,當事人不上訴,判決就生效了,對於負責審判的法官而言,就可以順利結案了。

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在司法實踐當中,很多被告並非真的無力償還債務,有的可能私下已經轉移財產,有的被告先打管轄權異議,接著上訴、再審,目的就在於拖延訴訟週期,在判決生效以前就把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到她人名下,由於原告的調查取證能力有限,可能就無法知曉上述事實。

因此,建議原告在收到勝訴判決以後,儘快聯繫承辦法官開具生效證明,準備申請執行立案,然後對被告(執行階段稱為被執行人)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如查封、凍結被告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將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限制其從事高消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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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sunlvshi
2019-11-19

當然有必要!

首先是判決生效後有2年的期限,超過這個期限再去申請執行,被執行人提出抗辯的,法院可能會駁回申請!

其次,申請後,就算被告無力償還,也可以申請執轉破,就是執行轉破產;轉破產後可以收回一部分財產。

第三,就算現在沒有財產,只要在法院申請後,發現財產線索可以隨時恢復執行!

每日学法一点点
2019-11-16

我認為,有必要申請執行。

首先,判決生效後,在兩年內應當向法院申請執行,逾期申請執行,雖然法院可以受理,但執行中被執行人如果以超過申請期限抗辯的話,法院將裁定不予執行。就失去了強制執行的權利!而你申請執行後,從法律上講就使生效裁判永遠確定了強制執行的效力!

其次,被執行人有沒有履行能力,權利人可能看到的是假象,通過申請執行,法院可以通過網絡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查實是否有履行能力。

再次,在執行過程中,可以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給被執行人機會,有利於被執行人自覺主動履行。法院對於無履行能力的可以終止本次執行程序,但確保了執行效力,在被執行人有財產時可以隨時申請執行。

最後,申請強制執行,限制了不講誠信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因為,在執行中轉移財產構成犯罪,而沒有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追究刑事責任艱難,這也有助於提高執行效果。

執行不能不是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藉口,執行不能也不要不申請執行。

樱花草的烦恼
2019-12-05

必須申請強制執行

1.被執行人有無能力償還欠款,我們都不知道,並且個人也無法查詢他的財產,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財產有多少。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會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會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查詢,並且可以向有關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會協助人民法院對其財產進行查控。

2.通過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會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並且可以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好多人在被拘留的時候,會想盡一切辦法履行義務。

3.通過申請強制執行,有的可能短時間可能不能執行完畢,但你申請強制執行後,案件會一直在法院系統,這樣,被執行人在以後的生活中因為涉執行案件而受到阻礙後,也可能會主動履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淮北日月升
2019-11-16

看情況。

如果對方光棍一條,年紀大了,名下無任何財產,今後也不可能有賠償能力,這種情況沒必要了,只能無奈地放棄。

除了上述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都應當申請強制執行。對方也許現在沒有賠償能力,但他早晚會有能力,或者他可能有繼承的遺產可供執行。現在沒能力,可以終結本次執行,將來有合適的機會,可以隨時恢復執行。但如果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不申請執行,以後便沒有再執行的機會。這點當事人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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