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17歲男孩酒吧8天消費15萬元,5萬充卡錢想退被拒絕。家長認為孩子是未成年人,酒吧應該退款。你認為該退嗎?

臨沂市一17歲男孩多次出入酒吧消費,8天的時間就消費了15萬元。後來家長得知此事,發現孩子在酒吧充值的5萬還有可能挽回,於是找到菲比酒吧協商退款,可遭商家拒絕。家人認為孩子是未成年人,酒吧應該退款,
10 個回答
船舶小伙
2017-11-02

酒吧到底有沒有未成年人這個大家都知道。就像網吧不允許未成年人一樣,再說現在的孩子別說17了,很多十三四歲照樣敢幹大人不敢幹的事情,很多學生化個妝換個校服怎麼看都不像學生呀。還有目前我還真沒發現出去玩還要登記年齡和查身份證的(哈哈,開房不算)。言歸正傳 上面的問題可以追究酒吧監管不力,但是至於退錢 我覺得可以不退。

趣闻视图
2017-11-02

 臨沂市一17歲男孩多次出入酒吧消費,8天的時間就消費了15萬元。後來家長得知此事,發現孩子在酒吧充值的5萬還有可能挽回,於是找到商家協商退款,可遭商家拒絕。
臨沂17歲男孩酒吧8天消費15萬元,5萬充卡錢想退被拒絕。家長認為孩子是未成年人,酒吧應該退款。你認為該退嗎?

律師介紹,錢是否能夠退還,主要還是要看小明的行為是否與其行為能力相匹配。

  據介紹,根據我國《民法》規定,10週歲以下的兒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純受益行為外,所有的民事行為無效。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只有已滿16週歲、有獨立經濟能力的人,才可以進行正常的民事活動。

  “如果小明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他應該為自己的消費行為負責;如果小明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這筆消費可以取消。”彭海表示。

  

小侃侃故事
2017-11-02

首先我幫大家回顧一下整個事件,然後再談談我的看法。

臨沂市一17歲男孩多次出入酒吧消費,8天的時間就消費了15萬元。後來家長得知此事,發現孩子在酒吧充值的5萬還有可能挽回,於是找到商家協商退款,可遭商家拒絕。

銀行卡里的錢突然沒了

10月24日,臨沂市民劉先生突然發現自己的銀行卡內少了一大筆錢。“卡里僅僅剩下6000多元。”劉先生告訴記者,更讓他感到奇怪的是,卡里少了這麼一大筆錢,竟然一條短信提醒都沒有收到。

“當時我腦子嗡的一下,覺得肯定是遭賊了!”劉先生說,當天他趕緊來到派出所報案,當民警詢問他是不是卡上的錢被家裡人用了,他才意識到回家問問家裡人。

經過詢問,劉先生終於知道這筆錢的去處——被17歲的兒子小明(化名)拿去酒吧花掉了,更讓他惱火的是,短短8天的時間,兒子就在酒吧花費了差不多15萬元。“我差點氣瘋了!”得知情況的劉先生大為惱火,要知道這筆錢是他和妻子好不容易攢下來的,自己平時都是省吃儉用,沒想到短短一週多的時間,就被兒子花了個精光。

錢被兒子偷偷拿去酒吧消費

再來說說劉先生的兒子小明,2000年出生,今年只有17歲,初中讀完後就一直在家。前段時間小明和朋友多次出入於市區一些酒吧,出手十分闊綽,一晚上消費一萬多元也不在話下。而消費的這些錢,正是父母辛苦打拼得來的血汗錢。

小明知道,銀行卡是和父親的手機綁定在一起的,自己刷卡消費父親手機會收到短信提醒。於是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小明提前拿到父親的手機,把銀行提醒短信拉入黑名單,這樣一來無論自己如何消費,父親都不得而知。

然而紙是包不住火的,父親最終還是得知了情況。“兒子說這些錢大部分都已經消費掉了,不過還有5萬元充入了市區涑河南街的菲比酒吧,這筆錢還未花掉。”
臨沂17歲男孩酒吧8天消費15萬元,5萬充卡錢想退被拒絕。家長認為孩子是未成年人,酒吧應該退款。你認為該退嗎?
劉先生告訴記者,事到如今已經消費掉的錢肯定是退不回來了,但是這筆充值的錢還在,他希望可以找到酒吧退掉。“我找到酒吧,希望要回這筆充值費用,但對方表示錢已經買了香檳,不能退款。”

據劉先生介紹,這5萬塊錢名義上是充卡消費,實際上算是兒子的一種“投資”。“當時兒子一個在酒吧工作的朋友告訴他,現在充5萬塊錢購買一款588元的香檳,除了能得到本身購買的瓶數之外,還可以贈送不少瓶。兒子這位朋友表示,他可以幫忙把這些酒賣掉,不僅可以保本,還能掙上一筆。”

去酒吧協商退款被拒

“錢已經消費了不假,但都已經換成了酒,除了兒子已經喝掉的,現在差不多還剩下一百多瓶存在酒吧,這些酒應該可以退掉。”劉先生說。

後來,劉先生多次找到酒吧,希望可以協商解決此事,但均未能如願。“我兒子作為未成年人,酒吧這樣的娛樂場所就不應該讓他進入,更不應該向他銷售酒水。如果之前酒吧方面不知道情況,現在我們家長已經明確告知了他們這一情況,他們應當予以退還充值費用。”劉先生表示。

26日,記者聯繫了該酒吧一羅姓負責人,他表示酒吧的確拒絕了劉先生退款要求,而且酒吧一方在此事件中並無過錯。“首先,劉先生的兒子從外貌上看,很難看出是未成年,在他進店及消費過程當中,也沒有表明自己是未成年人,而且以他的年紀完全明白自己在做什麼;另外,劉先生的兒子買酒時完全是出於自願,酒吧一方並沒有強制消費,也並沒有任何欺詐劉先生兒子的行為,屬於正常的交易,這筆錢也已經計入公司財務,按照規定是無法退還的。”該負責人介紹。

再來看看我的看法,從幾個方面講,一是法律的漏洞,我查找相關資料,法律中並沒有對進入酒吧的人進行年齡限制的硬性規定,網吧明明都必須18週歲以上才能進入,而酒吧卻沒有硬性規定。而在美國的法律中不管是酒吧還是商店都嚴禁向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否則將有相應的處罰,則不會出現這樣的社會現象。

另一方面酒吧的無良經營,雖沒有硬性規定製約,但也需要用良心經營。但從這件事裡我們卻沒有看到,只看到了黑心的商家,把金錢教的信仰表現得淋漓盡致,讓人噁心至極,最後還剩5萬元沒有消費也不給退,讓人氣憤。在這我想說祝那酒吧的管理人員走路絆跟頭吧。

還有就是那個17歲男孩了,媽的,這標題打得也是,17歲還叫男孩嗎,那他媽在古代都上沙場打仗了,這傻吊玩意兒還在高消費,貪慕虛榮。這其實並不是個例,比如前陣子流行的打賞主播事件,那手筆之大讓人感覺父母非富即貴,而實際上呢,父母只是個打工仔,8天15萬我想就是王思聰也不會這麼消費的,這樣的依我看還是趁早打死算了,否則以後有這父母的罪受。

最後我繼續譴責這對父母,是怎麼教育孩子的,有人說父母也沒辦法呀,他們還得工作,我只想說,拜託,如果有時間多關注一下孩子的成長,光看到孩子的個頭長了不行,還得注重他的內心成長。以前人們常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而現在呢,應該是窮人的孩子早敗家!!為什麼呢?因為越窮越沒有相應的教育,越窮越窮,我希望家長們能百忙之中關注一下孩子的成長,否則就會像這個事件一樣,你忙碌一生,可能都不夠他揮霍8天的。

最後我希望社會中不會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希望家庭和社會能夠起到積極作用。

本回答由“小侃侃故事”回答,喜歡故事的朋友可以加關注,謝謝!

走遍千山归来仍是少年
2017-11-02

怎麼說呢,如果充值一定數額贈送一些數額的話,那肯定是不能退的,辦卡寫明不能退卡返現,也是不能退的。自己裝比不得自己承擔後果嘛。你今天來辦個十五萬的卡,人把你當上帝供起來,第二天你退卡,人不白白付出熱情了嘛,誰有那閒工夫啊。再簡單一點的來說辦卡提成啥的都發給員工了,你退卡,我只能給你一半。我送給你一個蛋糕,你吃完了,我讓你退給我,你也很為難吧。

铭师道
2017-11-01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有人竟然回答不要小孩兒之類的,更有甚者幸災樂禍。我是從事教育工作的,深知不管什麼樣的家庭,都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小孩兒是這個樣子的。只不過很多時候,由於父母的疏忽或者其他客觀的家庭及社會因素,小孩兒會慢慢脫離父母的管教,甚至變得極度叛逆。

基於這個問題我做以下回答:

1、從情理上來說酒吧應當退還,但從務實的法理上來說,酒吧不可能退錢;

2、在我看來,酒吧最終一定會妥協,因為能消費的了此等金額的家庭也不可能讓這件事就此罷休。並且只要投訴,相關部門不可能不給一個說法;

3、小孩兒這種情況屬於激情消費,年齡小、涉世未深、愛慕虛榮,為了在朋友面前顯擺在一時衝動之下做出如此消費;

4、酒吧一定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可否公佈這個年輕人的消費內容,有無虛標的酒水以及有無打擦邊球的陪侍等等!

最後依然想對父母說,無論現實有多特殊,如果無視對小孩兒的管教,總有一天他還可能惹出更大的禍來!

烟雨乡客
2017-11-02

問題的開頭是未成年人到酒吧消費十五萬元,其中有五萬元充值沒完全消費,酒吧不以退款。問題來了,酒吧這種娛樂場所是否有規定未成年人是否可以進去娛樂消費,這才是最重要的問題。國家是否有相關規定娛樂場所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消費。很明顯國家是有這樣的法律規定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3條規定,營業性歌舞廳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應當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標誌,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同時,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並應當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標誌。對於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場所的工作人員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55條規定:違反第33條規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很明顯酒吧沒有做到這樣的責任,這在法律上已經是屬於違法行為,至於消費掉的部分能不能退還主要還是看在法律上是否屬於違法消費所得。未消費完的部分酒吧不予退還,不管在任何場所與消費者是否是自願預存,只要消費者有退還要求是必須要退還的,如果不退還那就是屬於非法侵佔他人財務的犯罪行為,也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至於酒吧引誘裡面未成年的當事人預存款用來購買酒這件事也是屬於欺詐消費者,不管從哪裡來說酒吧都理虧。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誘惑,酒吧剩下的錢退出來都是應該的,家長可以走法律途徑維權,畢竟事情已經曝光,就算酒吧後臺再硬也不可能因為這樣的事情而被推到浪口之上。市場管理部門也應該加大管理一下這些娛樂場所的亂想像。

下面就是家長的責任了,十七歲的少年剛好是叛逆的年齡,很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性的事情,這個跟家教有很大的關係,當事人為什麼可以拿銀行卡去酒吧消費,為什麼會知道銀行卡密碼,這些跡象表明都是家庭慣的壞毛病,太過寵愛小孩小孩想要什麼就給什麼可不是好事,這樣很容易會讓孩子有那種做事隨心所欲不顧後果的行為。希望從這件事情可以給家長一個教訓,加強孩子的素質教育與內心的溝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嘉才律师
2017-11-02

我來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當然由於提供的信息不一定完全以及考慮的角度不一樣,可能會有偏差,僅供參考。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概念,那就是民事行為能力。17歲的年齡從民法的角度來看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處理與其身份和年齡相匹配的民事行為,超出其匹配的範圍的民事行為無效,是無權處分,除非獲得其監護人的同意或追認,但純獲利益的除外。如從主觀或客觀上判斷其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則無過錯方的利益理應得到適當保護,這是對維護正常的市場流轉秩序保護善意相對人與對監護人因被監護人過錯而導致其利益受損進行適當補救與救濟的一種平衡。所以這個問題的考慮要從兩方面來進行考慮。

17歲的男孩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消費的行為數額巨大,明顯與其生理年齡和心理年齡不匹配,其消費的行為效力待定。事後父母要求退款,顯然沒有得到父母的追認,因此其民事行為無效。

我們再看看酒吧方有無過錯,是不是善意的相對人。十七歲的男孩,看上去比較成熟,偶爾進行一到兩次消費且消費額適當則可認為其是善意相對人。但在短短8天內,且充卡數額巨大,這不是一般人就消費得起,年紀這麼輕也不太可能有獨立的經濟能力,況且使用的是銀行卡,十七歲的年齡也不太可能看上去很成熟,共同消費人員年齡估計相仿,一人看上去成熟還情有可原,很顯然酒吧一點都不善意,不能視作善意相對人。

酒吧出售的酒是暴利,放進口袋的錢肯定不想拿出來,酒雖然系消耗品,但該酒由酒吧保管,依然可以再行銷售,不影響其實際價值,退款不會給其造成損失。

綜上,酒吧應當退款,小孩父母可以適當挽回損失。但該孩子共的欠管教,應當加強教育。另據我所知,為獲暴利,酒吧的洋酒十有八九來源存疑。

請綜合我的相關回答準備相應策略!

荷声入梦
2017-11-02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十七歲的孩子難道沒有消費的權利嗎?

當然具體到這個問題,是因為家長覺得孩子“不應該消費這麼多”的錢!可是,如果不是酒吧惡意欺詐,那麼一個十七歲的孩子能不能進酒吧呢?未成年人不能進網吧這是有規定的,可是至少我還沒有聽說過未成年不能進酒吧消費的規定。

梨園春上在以前沒有設立成人組,少年組時,就有有許多孩子得了獎,能不能因為他們未成年就不承認他們的成績呢?還有,如果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在網絡上買了彩票中了獎,那麼這個家長還會因為他未成年而有異議呢?如果彩票中心以購買者未成年而了拒絕兌付獎金,這個家長又該怎樣?如果這個孩子花了幾萬塊錢而不中一次,那麼他是不是又會以他未成年為理由而要求彩票中心退還這筆錢呢?

所以,我認為,作為一個家長應該吸取教訓,加強對自己的孩子管束,嚴格要求,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至於那所謂的“有希望”要回的5萬塊錢充卡錢,酒吧退了是情義,不退也沒什麼不對的,因為人家是合法經營,你家孩子是正常消費,就是這樣簡單!

Luckysurrounded
2017-11-02

酒吧,這是一個撩妹裝逼的地方,17歲,別跟我說未成年不懂事,17歲該明白的都明白了,這15萬花的期間,他在酒吧也風流過了,先不談教育問題,別人也是做生意的,每個人都這麼退款,以後生意怎麼做?如果小學生玩遊戲充錢,或許可以理解,退款,不過是一堆數據,但是17歲思想不成熟嗎?退款?別人的損失怎麼算?都是有想法的人看,自己家裡的孩子出了問題,就該自己去吸收教訓,而不是讓別人為你買單,那如果17歲去借高利貸,你們家長會不會要求高利貸不予追究呢?別人不是慈善家,自己做的事自己要負責。別一有事就拿未成年來說事

淡顁25760071
2017-11-02

我是臨沂的,這個事情我瞭解點,真實情況是這個小孩,用家裡的卡刷的,他知道,銀行卡是和他爸爸的手機綁定在一起的,刷卡消費,會收到短信提醒。他就提前拿到他爸爸的手機,把銀行提醒短信拉入黑名單,這樣他爸爸就收不到銀行的短信息了,這特麼是一個孩子能幹的事情嗎,而且那個五萬被他買了588的香檳了,好像是買幾送幾的,相當於在酒吧裡面消費了五萬,買了酒水,寄存到了酒吧裡面,估計款是不退了,酒水自己拉走吧,最好找個人來協商一下,扣點錢退了款,那些酒水真的不值錢,還有這種熊孩子打死算了,國家欠你一個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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