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法憲墓,林彪死黨,空軍司令員,副國級,九一三事件後判刑17年
吳法憲墓,林彪死黨,空軍司令員,副國級,九一三事件後判刑17年
吳法憲墓,林彪死黨,空軍司令員,副國級,九一三事件後判刑17年
吳法憲墓,林彪死黨,空軍司令員,副國級,九一三事件後判刑17年
吳法憲墓,林彪死黨,空軍司令員,副國級,九一三事件後判刑17年
紅色收藏家姜小平
1/4 吳法憲墓,位於江西省永豐縣君埠鄉大安村內,座落在河邊的一個小山頭上。
2/4 墓地有一百平米,花崗岩砌成的墓臺和欄杆。
3/4 上方立著一尊吳法憲身穿將軍服的銅像,基座上寫著幾個字“吳法憲將軍 ,陳綏圻立”。
4/4 吳法憲(1915-2004),江西省興國縣南坑鄉樟坑人。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曾任第三十九軍政治委員,空軍政治部主任,空軍政治委員,空軍司令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等職。1971年9月被撤銷一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被作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7年。2004年10月17日15時58分在濟南齊魯醫院與世長辭,享年89歲。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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