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憲容:政府治理P2P借貸平臺需手起刀落態度堅決

P2P理財 金融 易憲容 比特幣 投資 金融界 2018-12-07

2013年,由於餘額寶爆發式的增長,金融科技的春風很快地吹遍中國各業,各種類型的金融服務新形態如雨後春筍在中華大地出現,特別是在政府鼓勵與推動下,許多的新形態的金融服務出現了爆炸式的增長,如網上支付、P2P、眾籌、數字貨幣交易、區塊鏈等。但這些金融科技新形態的金融服務在中國的野蠻生長,既帶來了中國金融科技的繁榮,也給中國金融市場帶來了巨大風險。

比如,比特幣進入中國後,立即引發了國人瘋狂的炒作,導致比特幣價格幾百萬倍上漲,導致了中國ICO(代幣首次發行)的瘋狂。所以,2017年中國政府針對這種局面,手起刀落絕對全面地關閉了算法意義的數字貨幣在中國交易平臺,絕對禁止在中國發行ICO。從比特幣及數字貨幣的價格一年來的走勢來看(由2017年最高的每枚比特幣近2萬美元,下跌到目前3500左右美元,比特幣暴跌了80%以上),中國政府在這場防範金融科技市場的行動中,具有前瞻性,也防止了金融科技一場巨大的風險在中國發生。

在中國,由於政府對金融市場過度管制,由於中國金融市場發展遲遲難以成熟,P2P網貸平臺同樣是國內野蠻瘋狂生長的典範。P2P網貸平臺在中國出現,立即出現野蠻瘋狂的生長,由2012年的零到2017年發展到了近5000家。據中國互金協會11月30日公佈100家會員機構9月的營運資訊,顯示貸款餘額合計6376億元,累計交易總額40359億元,累計服務出借人3760萬人,累計服務借款人9685萬人。佔國內居民消費貸款的比重達10%以上。

隨著國內網絡平臺的爆炸式增長,各種新的貸款服務形式也湧現。如首付貸、租金貸、現金貸、裸貸等。而這些新型的貸款形式顛覆了金融市場信貸關係,迅速地給市場帶來了巨大風險。特別是當一些網絡貸款平臺借政府對其監管法律制度準備不足、借國內居民對網絡貸的知識準備不足及居民投資收益的貪婪性而採取欺詐式及傳銷式的經營時,中國P2P網貸平臺的金融風險開始暴露無遺。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網貸平臺存在與發展早就已經是弊大於利了。

所以,政府的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8月中旬下發《關於展開P2P網絡借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P2P網絡平臺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合規檢查,目前距離限期只剩下1個月時間了。根據《通知》,網貸合規檢查工作分為機構自查、自律檢查、行政核查和檢查彙總3個環節。目前北京、浙江及上海進入行政核查,處於自律檢查的12個地區包括安徽、福建、廣東、貴州、河北、江西、遼寧、山東、山西、深圳、天津和雲南。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11月份開始,杭州的監管部門已經要求貸款餘額不足1億元的平臺,有12個月的時間來關停業務、把資金歸還客戶。目前上海、北京及其他一些省份也有計劃發出同樣的指引及要求。據網貸之家近日發佈的《P2P合規檢查進度報告》顯示,江西、廣東、安徽及浙江4省,和大連、莆田、上海、廣州、北京、深圳、濟南7市公佈了平臺退出指引。網貸之家的數據顯示,截止11月28日,網貸行業在營運平臺數量為1182家,相對於之前已經減少了三分之一。而根據政府監管部門的意圖,將有90%以上網貸平臺將關閉。有北京的P2P平臺負責人透露,在目前還在動作的1000多家平臺中,提交自查報告的只有不足一半的500家,當中還會淘汰一部分,多是地方小平臺,未交自查報告的平臺和備案無緣。也就是說,在今年底,能夠存在下來的網貸平臺會十分有限,即使目前還在營運的也是如此,而絕大多數中國的P2P網貸平臺或是關閉、或是倒閉。其中所涉及的1.22萬億元貸款餘額及1億多人的金融服務的網貸業,或走向自然死亡。如果這事件在12月底發生,是否會引發短時間的金融風險和社會問題,政府及社會各界要密切關注。

P2P網貸平臺曾被譽為連接投資人和小額借款人的金融科技的創新服務,為何不能夠順利生長?為何成功的案例不多?為何中國的P2P網貸平臺會發展到今天這樣的結局?等等。這些都是需要我們認真思考的問題。比如,從美國來看,美國LendingClub受到公司治理異聞和投資者撤資衝擊,自2014年在紐約上市以來,股價已經下跌了77%。市場投資者不認可這類的金融科技公司。當然,非洲的肯尼亞的M-Pesa則是一個成功的經典案例。通過M-Pesa方案,不僅讓肯尼亞的非銀族得到了新形態的金融服務,建立了新借貸關係,也通過這種金融服務全面促進了肯尼亞經濟的增長。

所以,對P2P網貸借貸平臺作一個簡單梳理,就能夠看到目前中國網絡借貸平臺的問題所在。從網絡借貸平臺的業務來看,就是通過現有的網絡技術及大數據分析,來建立起投資人與小額借款人之間的信貸關係,網絡借貸平臺僅是起到一箇中介人的作用,或用網絡平臺來替代傳統的金融中介。通過網絡平臺技術能夠低成本分析借款人的信用,以此來對這種信用進行風險定價,或網絡平臺技術成了一種金融中介,網絡平臺運營者可以置之度外。儘管網絡借貸平臺把信用風險定價技術化,但實際上這種金融服務的技術化不僅沒有改變金融的性質,也完全是由具體人在操作。而金融作為一種特許行業,及社會準公共產品,如果沒有一個營運者的專業經營許可,如果沒有對這種網絡平臺運行的信用擔保,那麼網絡借貸平臺運行人就可能借助社會的準公共品資源造成公地悲劇,或過度濫用這些網絡借貸平臺為其牟取利益,而把風險轉移給社會來承擔。可以說,中國P2P網絡平臺爆炸式的瘋狂生長,就是在政府在法律、制度及監管沒有準備好,國內不少投資的居民過度追求高收益的情況下而出現的現象,這樣就有了網絡平臺的營運者藉機濫用社會公共金融資源給自己牟利,並把其運作風險轉移給社會承擔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國內的P2P網絡借貸平臺從出生的第一天開始社會轉移風險的過程中,這必定會導致該行業亂象叢生。所以政府出手治理當前中國P2P借貸平臺,就得手起刀落,態度堅決。這樣才能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保證中國金融市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