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雲股份多名受罰高管參加公開致歉會 董祕稱公司違法違規原因非主觀

IPO 登雲股份 深交所 經濟 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10

每經記者 邱德坤 每經編輯 姚治宇

6月8日下午,登雲股份(002715,SZ)就IPO申請文件、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行為,採取網絡方式召開公開致歉會。參加本次公開致歉會的登雲股份高管包括,公司董事長張弢、董祕張福如,受到處分的其他已離任和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共25人,以及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郭紀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在本次公開致歉會上,投資者提問的內容,主要圍繞登雲股份違法違規的原因,如何應對本次違法違規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張福如在會上稱,“公司違法違規的原因主要是非主觀的”。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已經吸取教訓,將進一步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強化內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

違法違規原因非主觀

6月8日下午,張福如在致歉會上稱,公司因信息披露違規,具體可參閱公司於6月6日披露的被處罰公告。

據登雲股份6月6日公告,6月5日,公司及歐洪先、潘煒、張弢等25位相關人員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決定書》顯示,在IPO申請文件、2013年年報、2014年年報、2015年一季報中,登雲股份均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行為。

對此,證監會決定:責令登雲股份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歐洪先、潘煒、張弢等25名相關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金額不等的罰款。

不過,在公開致歉會上,有投資者提出,登雲股份違法違規的原因,無法通過公告判定,是否有非主觀因素。

對此,登雲股份董祕張福如稱,公司違法違規的原因主要是非主觀的,但在致歉會上強調原因沒有意義。

而作為本次保薦代表人,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郭紀林稱,他們是按照執業規範開展工作,但勤勉盡責不夠,導致發行保薦書出現了虛假記載問題。不過,在保薦此項目(登雲股份IPO)時,2010年至2012年(登雲股份)的平均收入超過3億元,平均淨利潤超過3千萬元,規模不是很大,但財務指標符合上市條件。

努力消除不利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登雲股份在上市首年,便上演業績變臉。據登雲股份相關公告,2014年2月19日,登雲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而據2014年報顯示,報告期內,登雲股份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同比下滑44.98%。

同時,登雲股份在2015年出現大幅度虧損,報告期內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5311.56萬元。2015年10月20日,登雲股份被證監會予以立案調查,2017年6月5日,證監會出具《決定書》,公司及相關高管受到處罰。

有投資者提問,公司目前經營情況如何,上述處罰是否影響到公司業績?

登雲股份原總經理歐洪先稱,公司目前的經營良好,今年整年會比較平穩。而張福如表示,處罰對公司的各種不利影響,將努力消除。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已經吸取教訓,公司將進一步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強化內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管理層將致力於主營業務,努力回報廣大投資者的支持。

6月9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登雲股份證券部,對於如何消除證監會對登雲股份處罰所產生的不利影響,試圖瞭解具體措施。在記者發送採訪函後,登雲股份方面進行了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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