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便利店同一老闆,兩家店的香菸卻不能互調,好多人不知道

在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中,販賣假冒香菸才觸犯法律。但是,以下這種情況也是不允許的喲,便利店老闆們可要注意啦!

在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中,販賣假冒香菸才觸犯法律。但是,以下這種情況也是不允許的喲,便利店老闆們可要注意啦!

兩家便利店同一老闆,兩家店的香菸卻不能互調,好多人不知道

香菸經營要注意。

例如,一位老闆經營著兩家連鎖便利店。其中一家便利店有的捲菸缺貨,從另外一家拿貨過來賣,看起來是賣自己的東西,但是卻被菸草部門查處了。

根據《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連鎖便利店在申請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時,應當由各分店分別向所在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因此,雖然同一個人經營了兩家便利店,但兩家便利店應分別辦理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根據《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規定,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菸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因此,只要所售捲菸不是該便利店從當地菸草公司購進的,就違反了這一規定,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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