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二戰時期的輕武器的威力確實比較大,但並不能對現代步兵防護造成絕對性威脅。

二戰時期的輕武器的威力確實比較大,但並不能對現代步兵防護造成絕對性威脅。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NIJ防護體系中III級和IV級標準的示意圖

以經常引用的美國NIJ(國家執法標準局)的防彈標準為例,NIJ III級的防護標準是在距離槍口十米左右的著速下防禦7.62 Nato口徑的普通彈,保證穿著者不受致命傷害。這個口徑相當於冷戰時期常見的西方標準步槍和機槍彈藥。

而NIJ IV級的防護標準是在相近的距離下保證防禦.30-06口徑的鋼芯穿甲彈——這個口徑是美軍二戰時期步槍和機槍的標準口徑,但作為穿甲彈其侵徹力要比當時一般使用的純鉛芯普通彈更高的。

今天先進各國的軍隊開始為前線人員普遍配發的防彈插板採用了各自不同的防護級別標準體系作為衡量,但是如果借用NIJ體系做大致對比的話,大多近似相當於III級到IV級之間,部分甚至超過IV級。所以可以見得,二戰時期口徑的普通輕武器彈藥(鉛芯和軟鋼芯),對於現在常見軍用防彈護具是不能保證造成威脅的,尤其是在常規交戰距離上,彈頭的著速明顯比離槍口十米處時還要低很多。相對於NIJ IV級水平的防護,即使是當時特殊的穿甲彈也無能為力。

二戰時期的輕武器的威力確實比較大,但並不能對現代步兵防護造成絕對性威脅。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NIJ防護體系中III級和IV級標準的示意圖

以經常引用的美國NIJ(國家執法標準局)的防彈標準為例,NIJ III級的防護標準是在距離槍口十米左右的著速下防禦7.62 Nato口徑的普通彈,保證穿著者不受致命傷害。這個口徑相當於冷戰時期常見的西方標準步槍和機槍彈藥。

而NIJ IV級的防護標準是在相近的距離下保證防禦.30-06口徑的鋼芯穿甲彈——這個口徑是美軍二戰時期步槍和機槍的標準口徑,但作為穿甲彈其侵徹力要比當時一般使用的純鉛芯普通彈更高的。

今天先進各國的軍隊開始為前線人員普遍配發的防彈插板採用了各自不同的防護級別標準體系作為衡量,但是如果借用NIJ體系做大致對比的話,大多近似相當於III級到IV級之間,部分甚至超過IV級。所以可以見得,二戰時期口徑的普通輕武器彈藥(鉛芯和軟鋼芯),對於現在常見軍用防彈護具是不能保證造成威脅的,尤其是在常規交戰距離上,彈頭的著速明顯比離槍口十米處時還要低很多。相對於NIJ IV級水平的防護,即使是當時特殊的穿甲彈也無能為力。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從1998年開始逐步裝備美軍部隊的SAPI防彈插板,是一種標準比NIJ III級更嚴格的碳化硅陶瓷防彈護具。今天美軍裝備的ESAPI插板使用了碳化硼陶瓷等複合材料,防護水平更高,可能遠超過NIJ IV級。

從二戰之後的半個世紀裡,輕武器口徑逐漸縮小,子彈整體上威力下降是事實,但並不是一種開倒車的退化,反而是火力的進步。這種進步是建立在戰後長時間裡步兵防護沒有提升的前提基礎上的。

因為今天方便實用的氧化鋁/碳化硅陶瓷、超高分子聚乙烯等防彈插板技術直到90年代才開始逐漸發展成熟並被廣泛應用。而在此之前能防禦步槍彈的NIJ III級水平的陶瓷、鋼板、凱芙蘭防彈衣,亦或出奇的臃腫笨重,亦或驚人的嬌脆昂貴,不能滿足大量列裝部隊的需要。因此在20世紀的整個後半葉,前線士兵還是身著沒有任何防護能力的普通作戰服和胸掛或揹帶式攜行具,個別人身著僅能防禦低速破片的防破片服,所以徒步人員的防護和二戰時期相比並沒有提高,對於步槍子彈還是接近於零防護的裸露水平。

然而二戰中的各主要參戰國家都根據戰鬥經驗得出了類似“三百米交戰距離”的理論——即在快速立體的現代機械化戰爭中,絕大數的步兵戰鬥將發生在300米的距離之內,更遠距離的目標則可以由編制內更高級別的火力進行打擊,不需要再依賴步槍射擊。因此步槍的口徑只需要保留到在300米距離內保證有效命中和殺傷敵人裸露的有生力量就可以了(當然這不意味著超過這個距離就失去了對人體的殺傷力,實際彈頭在飛行千米後依然危險,只是在這個距離之內命中和殺傷效率最高)。縮小後的步槍口徑對於戰鬥射速和彈藥攜帶量都有顯著提高,也催生出了今天的突擊步槍,使得步兵班組的火力比起二戰時期有了幾倍的增長。

二戰時期的輕武器的威力確實比較大,但並不能對現代步兵防護造成絕對性威脅。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NIJ防護體系中III級和IV級標準的示意圖

以經常引用的美國NIJ(國家執法標準局)的防彈標準為例,NIJ III級的防護標準是在距離槍口十米左右的著速下防禦7.62 Nato口徑的普通彈,保證穿著者不受致命傷害。這個口徑相當於冷戰時期常見的西方標準步槍和機槍彈藥。

而NIJ IV級的防護標準是在相近的距離下保證防禦.30-06口徑的鋼芯穿甲彈——這個口徑是美軍二戰時期步槍和機槍的標準口徑,但作為穿甲彈其侵徹力要比當時一般使用的純鉛芯普通彈更高的。

今天先進各國的軍隊開始為前線人員普遍配發的防彈插板採用了各自不同的防護級別標準體系作為衡量,但是如果借用NIJ體系做大致對比的話,大多近似相當於III級到IV級之間,部分甚至超過IV級。所以可以見得,二戰時期口徑的普通輕武器彈藥(鉛芯和軟鋼芯),對於現在常見軍用防彈護具是不能保證造成威脅的,尤其是在常規交戰距離上,彈頭的著速明顯比離槍口十米處時還要低很多。相對於NIJ IV級水平的防護,即使是當時特殊的穿甲彈也無能為力。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從1998年開始逐步裝備美軍部隊的SAPI防彈插板,是一種標準比NIJ III級更嚴格的碳化硅陶瓷防彈護具。今天美軍裝備的ESAPI插板使用了碳化硼陶瓷等複合材料,防護水平更高,可能遠超過NIJ IV級。

從二戰之後的半個世紀裡,輕武器口徑逐漸縮小,子彈整體上威力下降是事實,但並不是一種開倒車的退化,反而是火力的進步。這種進步是建立在戰後長時間裡步兵防護沒有提升的前提基礎上的。

因為今天方便實用的氧化鋁/碳化硅陶瓷、超高分子聚乙烯等防彈插板技術直到90年代才開始逐漸發展成熟並被廣泛應用。而在此之前能防禦步槍彈的NIJ III級水平的陶瓷、鋼板、凱芙蘭防彈衣,亦或出奇的臃腫笨重,亦或驚人的嬌脆昂貴,不能滿足大量列裝部隊的需要。因此在20世紀的整個後半葉,前線士兵還是身著沒有任何防護能力的普通作戰服和胸掛或揹帶式攜行具,個別人身著僅能防禦低速破片的防破片服,所以徒步人員的防護和二戰時期相比並沒有提高,對於步槍子彈還是接近於零防護的裸露水平。

然而二戰中的各主要參戰國家都根據戰鬥經驗得出了類似“三百米交戰距離”的理論——即在快速立體的現代機械化戰爭中,絕大數的步兵戰鬥將發生在300米的距離之內,更遠距離的目標則可以由編制內更高級別的火力進行打擊,不需要再依賴步槍射擊。因此步槍的口徑只需要保留到在300米距離內保證有效命中和殺傷敵人裸露的有生力量就可以了(當然這不意味著超過這個距離就失去了對人體的殺傷力,實際彈頭在飛行千米後依然危險,只是在這個距離之內命中和殺傷效率最高)。縮小後的步槍口徑對於戰鬥射速和彈藥攜帶量都有顯著提高,也催生出了今天的突擊步槍,使得步兵班組的火力比起二戰時期有了幾倍的增長。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沙漠風暴行動中正在抓捕伊拉克俘虜的法國特種部隊,很明顯雙方身上單薄的軍服都沒有任何防彈效果。即使是當時處於同一戰場上的美國大兵身著的PASGT防護服也防禦不了軍用步槍子彈,無論是二戰的還是當時的。

然而這顯然是在“彈甲之爭”中“彈”佔上風時的結果。但是現在新時代的防彈材料普及之後,“甲”的水平又明顯更高一籌了。現在各國對於如何提高對有防護目標的殺傷能力又開始了新的探索。美國陸軍近期曾著手展開的ICSR(過渡期戰鬥步槍)計劃,就考慮過在下一代輕武器技術革命之前,臨時重新採用在冷戰中被步兵班組淘汰的7.62 Nato作為標準步槍的新口徑,靠發射帶有侵徹體的半穿甲結構的彈藥試圖達到擊穿現代防彈衣的目的。從歷史縱向發展來看的話,這確實有“開歷史倒車”的意味,因此ICSR開始宣佈才一個月,就又宣告取消。

二戰時期的輕武器的威力確實比較大,但並不能對現代步兵防護造成絕對性威脅。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NIJ防護體系中III級和IV級標準的示意圖

以經常引用的美國NIJ(國家執法標準局)的防彈標準為例,NIJ III級的防護標準是在距離槍口十米左右的著速下防禦7.62 Nato口徑的普通彈,保證穿著者不受致命傷害。這個口徑相當於冷戰時期常見的西方標準步槍和機槍彈藥。

而NIJ IV級的防護標準是在相近的距離下保證防禦.30-06口徑的鋼芯穿甲彈——這個口徑是美軍二戰時期步槍和機槍的標準口徑,但作為穿甲彈其侵徹力要比當時一般使用的純鉛芯普通彈更高的。

今天先進各國的軍隊開始為前線人員普遍配發的防彈插板採用了各自不同的防護級別標準體系作為衡量,但是如果借用NIJ體系做大致對比的話,大多近似相當於III級到IV級之間,部分甚至超過IV級。所以可以見得,二戰時期口徑的普通輕武器彈藥(鉛芯和軟鋼芯),對於現在常見軍用防彈護具是不能保證造成威脅的,尤其是在常規交戰距離上,彈頭的著速明顯比離槍口十米處時還要低很多。相對於NIJ IV級水平的防護,即使是當時特殊的穿甲彈也無能為力。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從1998年開始逐步裝備美軍部隊的SAPI防彈插板,是一種標準比NIJ III級更嚴格的碳化硅陶瓷防彈護具。今天美軍裝備的ESAPI插板使用了碳化硼陶瓷等複合材料,防護水平更高,可能遠超過NIJ IV級。

從二戰之後的半個世紀裡,輕武器口徑逐漸縮小,子彈整體上威力下降是事實,但並不是一種開倒車的退化,反而是火力的進步。這種進步是建立在戰後長時間裡步兵防護沒有提升的前提基礎上的。

因為今天方便實用的氧化鋁/碳化硅陶瓷、超高分子聚乙烯等防彈插板技術直到90年代才開始逐漸發展成熟並被廣泛應用。而在此之前能防禦步槍彈的NIJ III級水平的陶瓷、鋼板、凱芙蘭防彈衣,亦或出奇的臃腫笨重,亦或驚人的嬌脆昂貴,不能滿足大量列裝部隊的需要。因此在20世紀的整個後半葉,前線士兵還是身著沒有任何防護能力的普通作戰服和胸掛或揹帶式攜行具,個別人身著僅能防禦低速破片的防破片服,所以徒步人員的防護和二戰時期相比並沒有提高,對於步槍子彈還是接近於零防護的裸露水平。

然而二戰中的各主要參戰國家都根據戰鬥經驗得出了類似“三百米交戰距離”的理論——即在快速立體的現代機械化戰爭中,絕大數的步兵戰鬥將發生在300米的距離之內,更遠距離的目標則可以由編制內更高級別的火力進行打擊,不需要再依賴步槍射擊。因此步槍的口徑只需要保留到在300米距離內保證有效命中和殺傷敵人裸露的有生力量就可以了(當然這不意味著超過這個距離就失去了對人體的殺傷力,實際彈頭在飛行千米後依然危險,只是在這個距離之內命中和殺傷效率最高)。縮小後的步槍口徑對於戰鬥射速和彈藥攜帶量都有顯著提高,也催生出了今天的突擊步槍,使得步兵班組的火力比起二戰時期有了幾倍的增長。

請問為什麼二戰時期的槍支威力普遍比現代槍支強?

沙漠風暴行動中正在抓捕伊拉克俘虜的法國特種部隊,很明顯雙方身上單薄的軍服都沒有任何防彈效果。即使是當時處於同一戰場上的美國大兵身著的PASGT防護服也防禦不了軍用步槍子彈,無論是二戰的還是當時的。

然而這顯然是在“彈甲之爭”中“彈”佔上風時的結果。但是現在新時代的防彈材料普及之後,“甲”的水平又明顯更高一籌了。現在各國對於如何提高對有防護目標的殺傷能力又開始了新的探索。美國陸軍近期曾著手展開的ICSR(過渡期戰鬥步槍)計劃,就考慮過在下一代輕武器技術革命之前,臨時重新採用在冷戰中被步兵班組淘汰的7.62 Nato作為標準步槍的新口徑,靠發射帶有侵徹體的半穿甲結構的彈藥試圖達到擊穿現代防彈衣的目的。從歷史縱向發展來看的話,這確實有“開歷史倒車”的意味,因此ICSR開始宣佈才一個月,就又宣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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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R計劃可能的宣傳圖之一,SCAR-H和圖中的HK417當時猜測是被可能考慮採用的對象

不過即便是今天步兵列裝的防彈護具,也不是完全滴水不漏的。出於機動性和舒適性的考慮,大多標準的步兵防具在面部和四肢處依然是缺乏防護的。其中起最主要作用的胸部插板,也只是從正面保護住胸腔的重要器官而已,並且在連續中彈後防護級別也會下降。很多士兵為了進一步減輕負重和提高身體靈活性,更是在實際使用中省去了背板、肋板、護肩和護襠等部件,使得非防護部位暴露的更多。所以即使今天的防彈護具對於提高步兵的戰鬥力和降低傷亡上有飛躍式的進步,但離完全的刀槍不入還有一定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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