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馮女士家中被盜,損失財物17萬餘元。後來案件破了,可犯罪嫌疑人無力償還贓物。馮女士認為,該損失是小區物業管理不當造成,因此物業公司應予以賠償。可物業認為自己沒責任。靖江人民法院審理後,判物業公司賠償業主一半損失。 2011年10月份的一天清晨,靖江某別墅小區的馮女士起床發現,放在家中的筆記本電腦、錢包等不見蹤影。下樓一看,廚房窗戶上有明顯破壞痕跡,顯然家中遭賊了。 初步估算,失竊損失達17萬餘元,馮女士當即報了警。馮女士說,小區門口有保安值守,小區內有保安巡邏,有多個監控攝像頭,小區圍牆上還有防盜電網,小偷怎麼就堂而皇之地到她家盜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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