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 “零門檻”落戶鄭州 需要提供這些材料

人才 “零門檻”落戶鄭州 需要提供這些材料

圖據網絡

河南商報記者 宋曉珊 崔文

根據《關於實施“智匯鄭州”人才工程加快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意見》和常住戶口登記相關規定,出臺了《鄭州市人才落戶政策實施辦法(暫行)》。

擬將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的人才,需提供一下基礎材料:

1.應屆中專以上院校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和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戶口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

2.往屆中專以上院校畢業生和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已註銷戶口的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出入國(境)有效證照、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和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註銷戶口證明;

4.未註銷戶口的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出入國(境)有效證照、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5.技能人才提供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自願在我市落戶的人才,可根據公安機關戶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提供關係證明、居住證等相關材料申請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戶口遷入。

(河南商報編輯 張曙輝 見習記者 高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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